劍客無忌 三劍客
題圖/大唐
近期,《退役軍人安置條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從本週開始,劍客將集中對《徵求意見稿》進行解讀和探討,敬請關注。
今天推出第二篇——
下有所呼,上有所應。
今天探討的這個問題,就是很多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長期以來一直呼籲的問題。
長期以來,大多數的省份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都是工勤身份。
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工人。
在地方機關事業單位,公務員處於最高等級,一般來講,領導幹部都是公務員。其次是參公管理人員。他們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他們的福利待遇和職級晉升等都是參照公務員法來執行的。隨時可以轉換身份,錄用為公務員。
再就是事業單位的管理崗位,按照相關規定,事業單位的管理崗位人員到了一定的職級可以調任為公務員。
事業單位還有大量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崗位人員一樣,他們的身份也是“幹部”。
也就是說,這些群體的晉升通道都是開啟的,可以任職,可以升職。
而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是“工人”身份,在單位內部不能任職,只能晉升工資的職級:初級、中級、高階、技師。
一般而言,服役12年的軍士回到地方後,評初級工,16年的評中級工,20年以上的評高階工。
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初次聘任的等級一般不需要考試,但隨後要參加相關的培訓,拿證。
這裡要先說一個題外話,很多戰友都在問,在部隊考的證地方認不認?
根據劍客這些年的工作經歷來看,部隊考的執業資格證對回到地方聘任職級基本上沒有幫助。
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
一是專業不對口。也就是說,你在部隊拿的證,很難分配到地方相應的崗位上。也就是人崗不適。
二是“坑”不夠。事業單位工勤人員中級以上崗位是有嚴格的編制限制的。越往上崗位越稀缺,競爭越大。即便是手裡有了執業資格證,也要有崗位空缺,且單位同意聘才行。
在這種情形下,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機關事業單位幾乎沒有前途可言。
過去,人事制度並沒有那麼嚴格,一些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以透過各種途徑轉變身份,予以解決。
近年來,人事制度越來越嚴,儘管事業單位的改革主要是要打破“身份”管理的限制,但根本沒有單位有動力這麼去做。
因此,對於這一問題的解決,呼聲頗高。
畢竟,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大多數都正處於30多歲的黃金年齡,而隨著越來越多的大學生士兵入伍,他們的學歷也都不低。
讓這些激情滿滿要回來幹一番事業的戰友從此過著一眼看得到頭的日子,不僅是對他們工作積極性的打擊,還是對寶貴人才資源的一種浪費。
顯然,這並不科學!
現在,這件事情終於受到決策層的關注了。
《退役軍人安置條例(徵求意見稿)》第三十五條 對安排到事業單位的退役軍士和義務兵,應當根據其服現役期間所做貢獻、專長特長等,合理安排工作。符合崗位條件的,可以安排到管理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崗位。
也就是說,以後仍有一部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將會被安排到工勤崗,但是,符合“崗位條件的”也可以被安排到管理崗或專技崗。
根據過往的工作經歷和經驗,劍客認為,這裡的“崗位條件”,一般指年齡、學歷兩個基本要素。
在一些地方,工勤轉管理崗有以下幾個基本的要求:年齡必須在退役前的十年以上,也就是說如果60歲退休,則不能超過50歲,學歷要求是大專以上學歷,這個沒有要求必須全日制,再就是連續3個年度考評必須是合格……
這裡,劍客給大家劃一個重點,作一個預判,也就是說,以後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想要安排到管理崗,大機率會重點考察學歷。
最少是大專以上學歷。
因此,在這裡勸沒有專科以上學歷的戰友們,如果有機會,有時間,在部隊參加自考、函授拿個學歷先。
為以後安置一個好崗位準備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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