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立新
自2021年初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開展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來,個人不良貸款批次轉讓市場已平穩執行近一年時間。試點期間,市場管理方、供給方(指不良資產提供者:18家試點銀行)、需求方(指投資方:AMC、AIC)以及場外關聯方(債務人、債權人、司法機構、律所、催清收公司、評估公司)等,積極準備、打破堅冰、交易躍升到市場表現的“價、量、時、空”都折射出市場行為導圖,暗含一些變化和趨勢,未來市場空間可期。
個貸批次轉讓市場是一片藍海
對於需求方AMC(資產管理公司)、AIC(銀行系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來講,投資“個貸包”是注重長期投資回報的一片藍海,也是一門投資收益遠遠超過抵押類個貸和對公不良資產收益的“大生意”,更是需求方由傳統B2B模式走向B2C模式的開端,未來可期。理由有三:
一是個人與公司“生命週期”的天差地別。公司普遍的生命週期一般有:創立、成長、成熟和衰退四個階段。公司發生貸款不良後,其債權價值一般只有變賣和清算價值(估值在1%-5%),但個人的經營週期是終其一生,存在價值修復的機會和時間,不可以等同於公司債權的估值,即存在較好的估值預期。
二是信用類“個貸包”內不良資產具有“小額、戶多、量大、風險分散”的特性,有助於投資回報的實現,以及規避不確定性風險的潛質。在未來國家信用體系建設越來越完善的大背景下,投資“個貸包”具有牢固且確定性的風險投資安全墊。
三是前一階段市場信用類“個貸包”的執行結果表明:其交易價格大致穩定在本金的0.6-1.2折扣之間,成交量逐步放大,且市場交易雙方達成默契和共識。這一交易定價,留足了需求方的盈利空間,客觀上也給需求方提供了“以小博大”和“規避投資風險”的機會,即:以小的投資額獲得10倍以上的不良資產本金及其相應更大的總債權。
個貸批次轉讓市場空間巨大
相關統計資料表明:近10年以來,個人信用類貸款(包括:個人消費信用貸款、信用卡貸款和個人經營類信用貸款等)快速增加,個人信用槓桿率不斷抬升,商業銀行的個人貸款違約率和不良率也進一步走高,已經形成了近“萬億”規模的存量不良資產市場。
當前市場“個貸包”的成交量僅有數十億,與可交易總量存在巨大落差,其原有二:一是不良資產提供方僅有18家銀行參與,因參與銀行對試點持不同的態度,當前重點是觀察市場反應及其變化;二是從這18家上市銀行財報披露的資訊來看,信用類個人貸款的不良額、不良率處在合理範圍內,監管指標和財務指標良好,即普遍存在不急於處置的客觀理由。
在信用類個人不良資產清收領域內,各家銀行普遍形成兩點共識:一是清收手段和渠道單一,清收手段僅限於外部催收、自行清收和司法處置等;二是案件量大、金額小且積壓嚴重,如採取分散和個案清收方式,將會形成了巨大的管理成本和清收成本,難以降本增效、提升清收效益。
批次化、規模化、專業化和資料化經營是未來清收領域前進的方向,基礎是市場生態化建設,這一邏輯也是推動信用類不良貸款成交量急劇增長的基石。其理由:一是處置成本因素,是投資獲利考量的關鍵;二是隻有批次化和規模化,才可催生出大量的社會中間組織來參加不良資產的清收與運營,實現專業化的躍升;三是“生態+資料”是未來經營個人不良貸款的基礎設施,也是提升良性市場交易活躍度的關鍵。
估值仍需要供需雙方磨合
在某一時間達成的市場成交價格和成交量僅僅反映的是一筆“買賣”,而經過試點一年的銀登中心交易平臺的成交價格和成交量應該理解為市場行為。這裡,需要進一步就是說明是:供給方和需求方就估值合理性問題上,基本達成了一致。
對於銀行來說,目前信用類個人不良貸款,還沒有較為合理並被廣泛認同的估值模式和方法。對於銀行,基本上採取的方式為:“實際回收法”+“成本費用扣除”+“經濟資本消耗”,同時考量收回週期的折現率等因素,來合理評估債權價值,做到“算清自己賬、釐清得與失”。
對於AMC來說,應該拉長投資回報週期,採取“年回收現金流量+成本費用扣除+現金回報率現值”的方法,估量投資回報。同時,依據投資的“個貸包”的資訊維度如:年齡、學歷、籍貫、貸款發放地、訴訟、查封財產、不良時間、性別等情況進行適當地調正估值的定價。
當前市場執行的主要問題或困擾
目前,在執行過程中,個人債權投資者、銀行同業和生態圈反映出一些困惑和疑慮,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資訊不對稱問題。這一問題,主要來自於AMC,例如:個貸包的資訊披露的完整性、個性化資訊披露、銀行歷史分段清收記錄、徵信資訊披露、催記記錄、訴訟/查封檔案以及銀行系統開放、配合度和後期對接服務等盡調的需求。鑑於每一家銀行制度、流程和管理的實際情況,加之個貸包的量大、戶多、額小等特點,使供需雙方很難達成一致,這也是影響成交的重要因素,更是雙方產生困惑和疑慮的焦點。
二是信用不傳遞問題。這一問題,主要來自於供給方銀行,例如:銀行內部體系分工和責任部門不明確、供需雙方缺乏面對面溝通、對出包定價和出包政策、市場價格把握不到位、未來方向不明確等,以及擔心後續的客戶訴訟、法律合規、“權責利”的糾紛等問題,難以決策,加之出表壓力不大、個人信用不良貸款不是自身的主要問題等原因,影響了組包和出包積極性、主動性。
三是正確認識和領會設立個貸批轉市場重大意義問題。現階段設立國家專業市場,目的就是用時間換空間,平穩、有序地解決這一問題,緩解經濟社會發展當前階段中的突出矛盾。可以預見,未來個貸批轉市場的發展,一定會受惠於國家政策支援。
對未來個貸批轉市場的展望
目前,個人信用類債權批次轉讓市場依然處於初創和探索期,未來的發展取決於供給方和需求方是否可以從市場上各取所需,取決於供給方和需求方是否可以透過市場化機制達成相互的平衡。2022年是個貸批轉市場試點工作的第二年,期許市場能夠乘勢而上,暢通主渠道,厚積薄發。
一是期許未來市場可以成為個人債權交易的主渠道。實現這一目標,主要有四個考量的指標:一是市場成交活躍、成交量急劇放大,准入交易對手的活躍度(注:准入機構交易頻率大於5次)佔比超過機構數量的一半;二是成交價格機制成熟,交易雙方認同市場上的定價,同時傳導至盡調機構、評估機構等,並形成共識;三是需求方,建立和完善自身的清收架構、制度、系統和體系;四是銀行處置個人債權的機構和體系更加完善,可有效、及時地為需求方或生態圈機構者提供“個貸包”的資產盡調、估值定價、徵信管理、財務核算、催清收管理、訴訟管理、服務商管理及合規、後續清收等環節,提供服務和保障。
二是期許未來市場可以催生出新的業態。個貸批轉市場是一個全國性的市場,具有跨區域、跨行業、跨領域的特點。個貸批轉市場是否成熟,也有兩點變化可以度量:一是個貸包的盡調和評估逐步形成行業化的標準,生態圈內的律師事務所和評估公司經過實踐、理論、再實踐,催生出新的以個人信用類債權盡調或評估為主業的部門或機構;二是個人債權的各門類清收機構合作與分工更加合理、有效,即針對個人債權清收的端到端的全流程,實現了銀行需求方到律所或催收公司再到銀行或需求方的無縫連線和高效運營,並基本達成了系統化和線上化經營。
三是期許未來市場可以進一步擴容和提速。目前試點工作已經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希望以此為起點,不斷總結市場化和法制化運營的經驗。期許未來個貸批轉市場在准入機構、規範運營和法治環境上有重大突破,主要是三個方向:一是機構擴容,即:不良資產供給端擴容至全部銀行業機構(含:信用卡),投資需求端在現有需求方基礎上擴容至國有/混合制社會投資機構,並允許設立專門的投資個人債權的合格機構;二是市場可交易的個人債權品種擴容,即:由目前銀行業個人信用類擴容至抵押類、保證類,以此為基礎也可將非銀行業的金融機構的個人貸款納入擴容,如:小貸公司、擔保公司等;三是個人債權清收/處置的法律法規建設務必提速,來保證債權人和債務人合法權益,規範市場秩序,確保市場的長遠發展。
(作者系平安銀行特殊資產管理事業部南區總經理)
(編輯 孫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