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吃蔬菜和水果對人體有益”這種說法一直以來都得到廣泛的認可,我們甚至經常被教導說要多吃它們。
蔬菜水果對人有害?
如今,社交媒體上出現了一種“另類”的聲音:這些新鮮的食物不僅對我們的健康無益,甚至還有害。
發出這類聲音的人有很多,他們認為,大多數的植物(包括蔬菜水果),為了避免被捕食,在進化的過程中都不可避免地產生了毒素來保護自己。這使得人們吃肉類食物反而會更安全、更健康。
網上流傳這樣一項統計資料:98.8%的植物是有毒的,而有99.9%的動物是可食用的。
這些資料看起來讓人不可思議,但其中涉及到植物的說法似乎有些道理,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應該停止吃大量的水果和蔬菜。
植物會進化出毒素?
讓我們來看一看這種說法背後的依據。
面對威脅時,動物可以選擇“用腳跑”,但植物與動物不同,它們無法採用逃脫或者躲避的方式,所以它們採用了另一種策略——“製造”化學武器。它們在自己的體內(細胞中)生產出各種具有刺激性、腐蝕性的化學物質(例如致命的神經毒素),來對付包括人類在內的捕食者,給敵人造成傷害。
並不是說只有生存在叢林中的植物才這樣,實際上,包括我們日常普遍食用的作物在內都是如此。我們日常所吃的一些蔬菜,與有些有毒的植物是同一物種。
土豆、小胡瓜和南瓜,原先生活在野生環境中,並且體內充滿了這些物質,經過人類幾千年的育種改良,它們才開始被食用。如今,有些植物逐漸恢復其“野性”,一旦我們不正確地種植它們,它們就會產生毒物危害我們。例如,小胡瓜會因為不當的種植方式而產生對人體有害的葫蘆素。
98.8%的植物有毒?
那麼,這種毒性有多普遍呢?目前我們知道,地球上有30萬到40萬種植物,其中,約有5萬到8萬種可食用。這意味著有12.5%到27%的植物是可食用的。
但這個資料跟網上流傳的資料差了可不是一丁點。之所以差別如此之大,是因為沒有清楚說明怎樣的才算“可食用食物”。畢竟,嚴格意義上的“可食用”,和我們普遍意義上的“可食用”之間是有差別的。例如,在饑荒時期,人們可以吃樹皮、草根、苔蘚等;但是在物質富饒的年代(例如今天),人們主要吃小麥、大米和玉米等——按人類消耗的植物性卡路里來算,它們佔了約60%。
另外,由於每年都會有數千種新的植物被發現,因此我們根本都不知道地球上到底有多少種植物,因此估值當然不盡相同。
然而,不管這個數字怎麼樣,相關研究人員表示,沒有任何證據表明98.8%的植物有毒。他們認為,我們已經吃過的許多植物確實都使用了這種“防禦”,因此,“可食用”並不代表“無毒”。那麼,我們如何定義什麼是“可食用”?
食用量決定有無毒性?
我們經常談論食物的毒性,好像所有食物都只有兩種可能——有毒或無毒。但實際上,“有”和“無”之間的界限有些模糊。現實的情況是,它完全取決於食用量。即使是水和氧這種生命必不可少的物質,過量攝入也可能致命,更何況各種食物。例如,胡蘿蔔中含有大量的β-胡蘿蔔素,它可以在人體中轉化為對我們生存至關重要的維生素A,正常食用對我們身體是有好處的。但是如果將胡蘿蔔榨成胡蘿蔔汁而一次性大量食用,則會讓面板變黃。
植物產生的用於對抗細菌、真菌和昆蟲的許多物質也是如此,而這些物質實際上會對我們的身體產生相反的影響。例如,西蘭花產生的硫化合物具有抗昆蟲攻擊的毒性作用,但是這些化合物對人類具有營養價值。
但是如何確定這些化合物的食用量呢?這個問題相當棘手。對於許多植物而言,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進行大型臨床試驗,故意使數百人中毒,來獲取確切的安全食用量。因此,基於偶然的中毒和有限的動物研究而做出的某些結論是相當隨意的,例如在一些國家,苦杏仁或櫻桃的提取物被認為是有毒的(而事實上並非如此)。
由此可見,定義食物是否“有毒”或“可食用”是複雜的,你的“可食用”標準是什麼?你的食用量是多少?在許多情況下,這些定義很大程度上是不同文化造成的。因此,按照不同的標準就可以得出上述網路上的資料,在技術上它是正確的,但是它會誤導許多人。
幸運的是,一直以來,無論是科學研究還是事實,都告訴我們,常吃蔬菜和水果的人往往身體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