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年輕人前往大城市打工的數量越來越多,租房成了每個異地打工人必須經歷的事情,租房踩坑也是人生的第一課。
選擇從房東或者正規中介手中租房,雖然價格稍高但有一定保障;如果選擇從二房東手中租房,有許多隱患需要注意。
房東為什麼可以將房屋出租,因為他享有房屋的所有權,可以獲得房屋帶來的收益;二房東對外出租房屋,僅僅只是因為他從大房東手裡租過來,擁有使用權,是否擁有轉租的權利還兩說。
《民法典》有關於轉租情況的約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大多數房東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在對外出租房屋時都不會直接選擇同意承租人轉租房屋。此時,如果要從二房東處租房子,最好看一眼原始的租賃合同,房東是否不允許轉租或必須經過他書面同意。因為房東不允許轉租,你和二房東之間簽訂的租賃協議沒有保障,二房東可能分分鐘沒有權利租給你。
轉租的期限也有限制,法律規定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 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二房東才向房東租了兩年房子,轉手跟你卻簽訂了三年的合同,多出來的一年房東不認,你就沒有辦法,權利得不到維護。
現在已經租了二房東房子的租客也不用驚慌,哪怕你的轉租沒有得到房東的許可,也有例外情況:房東知道房子被轉租,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則視為他同意轉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