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式桌凳床榻中,十之七八都是方形或長方形,它們無論高矮、長短,基本上都可以歸入無束腰和有束腰體系。
按照明式傢俱研究的主流觀點,兩種形式各有其淵源,前者來自建築上的大木樑架,後者可追溯到古代壼門床和須彌座。
將兩種體系往下細分,進一步總結區域性造型規律,其各自特點的背後,基本上都是出於受力的需要。
以明式有束腰桌為例,四足頂端造榫,順序嵌夾托腮、牙條和束腰之後,再與桌面相接。換句話說,桌腿是連線各主要構件的樞紐。
然而對於腿子自身來說,僅靠單點連線是不夠的,還需將遠端固定,才能確保結構穩定。
一般來說,有三種方式來鎖定腿足上的另一點,分別涉及到三種構件,對應於不同的位置。
明式桌上最常見的直棖或羅鍋棖,連線在牙條下幾寸許的兩腿間,起到管腳棖的作用。由於受力點之間的力臂較長,這種桌型是牢固結實的。
角牙是另一種常見的結構件,安裝在牙條和腿足的轉角,利用三角形穩定原理,以攢牙子樣式為典型代表。
還有一種結構件,一頭支撐在腿足內側,一頭交代在面心板下的穿帶上,S形向上宛如蛇行,它就是藏家情有獨鍾的霸王棖。
除此之外,也有一些構造介乎以上兩種之間,如高拱羅鍋棖。它既連線了腿足,又撐頂在牙條下面,為膝腿部留出更大空間,是一種成功的變體。
總的來說,只要用以上任意一種方式約束腿足,有束腰桌就趨於穩定,若一張桌子上採用兩種棖,那便是一件講究的傢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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