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混,總是要還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如若不還,一輩子良心不安。
我們曾經是很友好的同學,在中專的那兩年,雖然學不到什麼東西,但卻結識了兩個最友好的同學,我也感覺有了收穫,畢竟同學情也可以是一輩子的。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人們在一定程度上的相互結交,也是志趣相投,或性情相近。像學習成績不好和學習成績好的是很難玩到一塊的,而中等成績的也自然有他們的一片天空。
那時我的學習成績在班上在前列,在一次的安排座位的時候,同學永思跑過來說要不我和你同一桌吧。對於眼前說話的這個同學我並沒有多深的瞭解,畢竟我們都是剛入學不久,只知道他對電腦比較有興趣,也比較瞭解,是一個積極向上的人。
這是我第一次被別人要求同桌,心裡有點小滿足和虛榮感。他在電腦上的比一般人的精通,在校文學社團做一名編輯,因此我也有了時常去社團的機會,在一個陌生的環境裡慢慢地接觸了許多人。在他外向的身上也潛移默化影響著我,自己原本木訥寡言慢慢也變得外向些,得感謝他。
後來在他的鼓勵下,我也進入了學校其他社團,在豐富自己的課餘生活的同時,還鍛鍊了自己。在班上,我們更是負責了每次的牆報,他還兼管理我們的班會費,這大大的方便我時不時地找他因公開支的報銷。當然其他人就沒那麼方便了,這是他特地為我開的視窗,說真的,我把他當成了兄弟,就差沒結拜了。
不僅在學習上,我們相互的幫助,我從他那裡也學習了電腦操作和文件排班的知識,在課餘生活,我也教他打球,還經常一起代表學校到各兄弟學校開展聯誼活動。我們是形影不離的死黨,無話不說的鐵子,肝膽相照的兄弟。
快要分別去實習的那日子,他才透露自己是被親生父母過繼給別家當養子的,所以在家庭上一直缺乏兄弟之情 ,沒有感受到那種一起逃課,一起玩耍,一起吃喝的情誼。中學畢業後,原來的同學都各奔東西,只有在這裡才有希望譜寫一段最有意義的友誼,因為這裡是到社會工作的最後一站了,也是最有希望記保聯絡的一次,畢竟同樣的平臺環境出來,也不會存在職業上的代溝,可以無話不說。
後面他去了一家日資工廠,說是每天早上還要做早操,顯然是一切都顯得比較規範化,按部就班的操作,時間久了,讓人生厭。而我去了一家家電廠,是本地人開的,沒有太多的規矩,工資是少了點,倒是讓人的神經沒有繃得那麼緊。
不久後,接到他電話說,準備辭職了,要到我這邊來上班,因為除了我之外,還有幾個同班的同學也在一起,上下班有伴了,顯然要舒心許多。
隨著他的到來,我們哥倆還有幾個同學都同住一個宿舍,一起上班班,那日子甭提有多快樂,工資雖然不多,可每天又像回到了學校那樣,更關鍵是我們都可以自已掙錢了,輪流的請客吃飯,誰有急事一時需要錢,都可以彼此的相互借來週轉一下,大家的工資都差不多。那時我們成了部門裡最靚的仔。
這樣的光景持續了一年多,慢慢地各自都有對未來的想法,都正在考慮著一下站往哪才好,然後就慢慢分開了,而我同桌他說想去杭州,這是他一直以來的夢想,這源於他從小的聽說上有天堂,下有蘇杭,所以出來幾年,想法慢慢的成熟,也越來越濃,還叫我一起去。只是我設想未來裡面,沒有具體到哪一個城市,只是哪裡適合職業的發展就往哪裡,就這樣,我們分開了,這一分就是之後再沒有見過面,同學情到此也將迎來它的結束。
後面我誤入傳銷,我騙了我同桌的錢,也是我最好的同學,他聽了二話不說給我打了過來,他說本來是準備給他母親寄回去治病的,看我這邊說得更急,就先借給我用,我心裡插感激的,因為一問錢就肯定相借的人沒有幾個,有一兩個足夠了,而他是一個。其實我拿到錢時,內心是充滿了愧疚的,人家情真意切,而我卻是謊話連篇,利用了我們之間的同學情得來的錢,花的也不心安。可當時腦子熱,控制不住自己,以至於這情誼就此斷了。
約三個月,他說他母親住院了,能不能把之前借給我的錢還了,確實是很急用,就等著交費辦手續了,不然也不會這麼早要我歸還。當時找他借錢本來就是一個謊,如今只能以拖字決來圓下一個謊,可你越拖,他那邊則越急,似乎到了非要還不可的地步。我也想還,可我當時所有的錢都投了進去了,除了必要的生活費,已沒有多餘的出來,家裡更是不可能拿了,因為能拿 早已經拿 了,事已至此,只能對不起他,心裡想琮過些時候有錢了,我親自給他送過去,順便給他道歉。
君子絕交,不出惡言。之後他再沒有打電話問我要錢了,我知道,這事以後,我們的同學之情已經破裂了。半年後,當我撥打他電話號碼的時候,我已經去到了他所在的城市,他應該也知道,因為我是在當地路邊電話亭打的。我就問候他一下,他沒有過多地說話,也沒有問我在哪裡,更沒有提錢的事,當我正想約他出來想跟他道歉時,他以準備要忙了掛了電話,我便沒有說出口。心想,就算錢一時還不上,也要給他當面一個交待,自己不是那種要躲著他的人,所以當我從裡面逃出來的時候,想到要找的第一個人就是他,我曾經最好的同學,最好的兄弟。
我也在他那城市呆了近半年,始終沒有勇氣約他出來,他是鐵定和我斷絕關係了,既然如此,那就算了,免得見面大家都尷尬,並非我沒有悔過,只是對他來說已經不重要了,從此天涯路人,欠他的債整整10年之久,內心也煎熬了10年。
可壓得越久,心裡越難受,不管如何,還是得把它還了吧,正所謂出了混,終究還是要還的,不然百年之後也走得不心安,所謂良知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