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程式碼:002714 證券簡稱:牧原股份 公告編號:2022-001
優先股程式碼:140006 優先股簡稱:牧原優01
債券程式碼:112849 債券簡稱:19牧原01
債券程式碼:127045 債券簡稱:牧原轉債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
特別提示:
1、本次簽訂的戰略合作協議為框架性協議,主要為充分發揮雙方產業優勢,透過建立平等尊重、合作共贏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促進共同發展,具體合作事項需以雙方另行簽訂的具體合作專案合同為準;
2、本協議的簽訂預計不會對公司本年度經營業績構成重大影響;
3、本協議不涉及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河南雙匯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雙匯發展”)於2022年1月1日在河南省漯河市簽訂了《雙匯牧原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雙方本著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堅持健康、安全、綠色的產業發展理念,以生豬購銷為依託,透過完善產業鏈、提升價值鏈、打通供應鏈,提高產品質量、效益和市場競爭力,實現共同高質量發展。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一、合作方情況
公司名稱:河南雙匯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萬隆
註冊資本:346,466.1213萬元人民幣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雙匯路1號
經營範圍:畜禽屠宰,加工銷售肉類食品、肉類罐頭、速凍肉製品、定型包裝熟肉製品(含清真食品)、食用動物油脂(豬油)、水產品加工(魚糜製品(即食類));生豬養殖、銷售;生產銷售PVDC薄膜及食品包裝材料、其他包裝材料製品;豬腸衣(鹽漬豬腸衣)及其附屬產品的加工、銷售;醫藥中間體(肝素鈉)的提取、銷售;農副產品收購,生產加工肉製品及相關產品配套原輔料、調味料、食品新增劑、復配食品新增劑;蛋製品銷售,技術諮詢服務,倉儲服務,化工產品銷售(不含易燃易爆危險品),食品行業的投資,銷售代理,相關經營業務的配套服務。
公司與雙匯發展不存在關聯關係。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9月,公司直接向雙匯發展銷售生豬的金額分別為人民幣0.21億元、3.80億元、2.90億元,分別佔公司當年/當期生豬銷售總金額的比例為0.11%、0.69%、0.54%。
雙匯發展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具備良好的履約能力。
二、協議主要內容
(一) 協議雙方
甲方:河南雙匯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 合作原則
1、 堅持市場原則。遵循市場規律和行業通行規則,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
2、 堅持平等原則。雙方平等協商,公平合作,共同發展。
3、 堅持自願原則。雙方合作基於各自企業發展的需要,讓合作成果惠及更廣泛領域。
4、 堅持互利原則。兼顧雙方的利益和關切,尋求利益契合點和合作最大公約數,體現雙方的智慧和創意,各施所長,各盡所能,把雙方產業優勢和潛力充分發揮出來。
(三) 合作內容
1、 生豬點對點直供。
甲方開闢綠色通道,實行全天24小時、優先收購乙方直供生豬;雙方約定供應量、價格、運輸方式等,實現點對點直供。
乙方應設定與甲方屠宰匹配的養殖場作為基地,優先供應甲方,並保障供應生豬的質量、品質,豬隻體重在80—140kg/頭,保證生豬質量安全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要求,符合甲方採購標準要求。
2、 建立供應鏈合作機制。
雙方共同發揮雙匯生豬屠宰、牧原生豬養殖優勢,提高雙方品牌價值和市場佔有率,共同打造國內外一流的產業鏈合作典範。
3、 深化雙方合作。
雙方加強生豬購銷合作力度,強化產能匹配和銜接。
當生豬價格低迷時,甲方在堅持以市場為導向的基礎上,可適度加大對乙方的生豬採購力度,有權享受乙方所有相關的生豬銷售優惠政策。
當市場價格高漲時,乙方在堅持以市場為導向的基礎上,可適度加大對甲方的生豬供應力度。
根據甲方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生豬養殖過程中的有關資訊;根據乙方需要,甲方及時將乙方所交付生豬屠宰後相關結算資料通報乙方。
(四)協議的生效條件及有效期
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協商續簽事項。
三、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與雙匯發展雙方本著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係,有利於充分發揮雙方產業優勢,提高產品質量、效益和市場競爭力,進一步推動雙方產業優勢互補和高質量發展,符合公司實際發展需要,有利於公司提高風險防範能力,不會影響公司業務獨立性,符合公司發展規劃和公司的整體利益。
四、風險提示
本次簽訂的協議為雙方戰略合作框架性協議,相關實施細節尚待進一步落實和明確。公司將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規定和要求履行相關的決策程式和資訊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五、其他相關說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協議
(二)本協議披露前三個月內公司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董監高持股無變動;未來三個月內,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的股東、董監高所持限售股份將解除限售的情況;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董監高擬在未來三個月內減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來擬實施股份減持計劃,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六、備查檔案
1、公司與雙匯發展簽訂的《雙匯牧原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