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為本港最重要的能源:2020年本地一次能源消費中,石油佔35%,天然氣佔30.7%,煤炭佔25.7%,電力佔8.5%。其中交通運輸為最大使用者,其次為工商業,如酒店、餐飲等;家用的佔比最少,目前只有少數家庭仍用石油氣來煮食及燒水。
由於本港無煉油廠,因此需直接進口石油產品;由中石油、中石化、蜆殼、埃索及加德士公司負責進口,此等進口商在青衣島設有油庫儲存油品,其後再用運油車運往各區油站、大使用者及分銷商。主要產品包括航空煤油、船用燃油、車用汽油及油渣、石油氣等。
近日爆出新聞,指非法加油站問題猖獗,討論如何打擊及取締的方法,此中涉及車用汽油及柴油。
汽油仍為私家車的主要燃料。一直以來,政府對汽油開徵重稅,以鼓勵市民減少駕車出行、多用公共交通工具;目前的汽油售價近一半來自稅項。進口商自己經營油站,亦會把部分汽油以較大折扣售予分銷商,但一些買家從分銷商購得汽油後,設立非法油站以低於市價出售。十多年前,筆者屋苑的停車場內,曾有人在檔風玻璃前貼上宣傳單張,說哪裡有平油賣,側聞近年仍有此類活動。此舉變相吃掉了政府的稅收,所以政府勤於打擊此等非法銷售點。
至於柴油,乃今次新聞的焦點。各類貨車及一些小巴皆燒柴油。本港對柴油無徵稅,一些大分銷商可以高於油站的折扣出售柴油,變相給某些人帶來商機:他們在山邊或幽靜的地方設立非法油站,出售平價油渣;可能由於此種活動對政府的稅收無影響,所以側聞當局往往打擊不力。
近來非法柴油站引起社會關注,源於去年某個非法油站被打劫,事後職員報警求助。不知當時警員到場發現當地為一個非法油站時,有無立刻通知專責打擊非法油站的部門(如消防署或海關)前往執法?若然沒有,是否反映政府內的各個部門各家自掃門前雪,中間欠缺協調及溝通?
最近引來社會關注的是,早前審計署公開遣責,指明消防署應對事件負責;該油品乃易燃物品,受危險品條例規管,並由消防署負責執行。目前法例規定,一個地方或一輛儲油車如存有超過一定數量的油品時,須向局方申領牌照;現在的非法加油站皆無領牌,明顯執法不力。
最弔詭的是,有政府官員認為應由油公司負責,監管其銷售的產品,確保不會作非法用途或銷售。此言論非常滑稽,目前油公司乃依足法例銷售其產品,惟售出後它們無權過問或監察,買家如何使用或運了去哪裡。
無疑油公司有責任小心查核各輛前往油庫取油的車是否領有有效的危險品牌照,從源頭堵截非法行為。前時有報道指,某儲油車因從事非法油站而遭吊銷牌照後,仍可從某油庫成功取油,反映油公司確有疏忽的地方。
石油有多方面的特質,絕大多數市民(包括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及學者專家)都不瞭解其中的複雜內涵,但偏偏它卻觸及每個市民的日常生活,例如一提起加油價或石油短缺,往往頓成頭條新聞。
不少人的評論離行離列,仿似天方夜談,適宜作茶餘酒後的笑話,多於正經的評論。
本文原載於港人講地,原標題《笑談非法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