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6日,歐盟委員會通過了12項授權法案,將終止在燈具中使用汞的一系列現有豁免條款。委員會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相關企業12個月和18個月的過渡期以適應法規新要求。對於部分工業或醫療行業的特殊用途燈,由於還沒有足夠可靠的無汞替代品,相關豁免條款仍然有效。
後續,上述12項授權法案將提交給歐洲議會和理事會,兩者將有兩個月的時間(如有需要,可延長至四個月)來決定是否接受這些法案,但無法對法案內容作出修改。最終通過後,成員國將有六個月的時間將其納入國家立法。
12項授權法案涉及的附錄III中汞豁免條款如下:
豁免條款 |
豁免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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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單端(緊湊型)熒光燈中的汞含量不超過(每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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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
一般照明用途,功率<30 W:2.5 mg |
不再延長豁免有效期,授權指令通過後12個月後到期 |
1(b) |
一般照明用途,功率≥30 W且<50 W:3.5 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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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 |
一般照明用途,功率≥50 W且<150 W:5 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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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 |
一般照明用途,功率≥150 W:15 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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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 |
一般照明用途,環狀或方形結構,管徑≤17毫米:5 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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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I |
對於主要發射紫外光譜光的燈具:5 mg |
延長豁免期限至授權指令通過後5年 |
1(f)-II |
特殊用途:5 mg |
延長豁免期限至授權指令通過後3年 |
1(g) |
一般照明用途,壽命≥20000小時,功率<30 W:3.5 mg |
不再延長豁免有效期,授權指令通過後18個月後到期 |
2(a) |
一般照明用途的雙端直管型熒光燈中的汞含量不超過(每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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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1) |
正常使用壽命的三基色熒光燈,管徑<9 毫米(例如T2):4 mg |
不再延長豁免有效期,授權指令通過後12個月後到期 |
2(a)(2) |
正常使用壽命的三基色熒光燈,管徑≥9 毫米且≤17 毫米(例如T5):3 mg |
不再延長豁免有效期,授權指令通過後18個月後到期 |
2(a)(3) |
正常使用壽命的三基色熒光燈,管徑>17 毫米且≤28 毫米(例如T8):3.5 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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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4) |
正常使用壽命的三基色熒光燈,管徑>28 毫米(例如T12):3.5 mg |
不再延長豁免有效期,授權指令通過後12個月後到期 |
2(a)(5) |
長壽命(≥25000h)的三基色熒光燈:5 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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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 |
其它熒光燈中的汞含量不超過(每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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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3) |
非線性三基色熒光燈,管徑>17 毫米(例如T9):15 mg |
延長豁免期限至授權指令通過後1年,1年後每盞燈不超過10 mg |
2(b)(4)-I |
其他一般照明和特殊用途的燈(如感應燈):15 mg |
延長豁免期限至授權指令通過後3年 |
2(b)(4)-II |
主要以紫外光譜發光的燈:15 mg |
延長豁免期限至授權指令通過後5年 |
2(b)(4)-III |
應急燈:15 mg |
延長豁免期限至授權指令通過後5年 |
3 |
在授權指令透過之日前投放市場的用於電子電氣裝置中的特殊用途的冷陰極熒光燈和外電極熒光燈(CCFL和EEFL)中的汞含量不超過(每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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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 |
短型(長度≤500 毫米):3.5 mg |
延長豁免期限至授權指令通過後3年 |
3(b) |
中型(長度>500 毫米且≤1500 毫米):5 mg |
延長豁免期限至授權指令通過後3年 |
3(c) |
長型(長度>1500 毫米):13 mg |
延長豁免期限至授權指令通過後3年 |
4(a) |
其它低壓放電燈中的汞(每盞) |
授權指令通過後12個月後到期 |
4(a)-Ⅰ |
低壓無磷塗層放電燈中的汞,當裝置要求燈的光譜輸出的主要範圍為紫外光譜時:每盞燈最多可使用15 mg的汞 |
延長豁免期限至授權指令通過後5年 |
4(b) |
一般照明用高壓鈉(蒸氣)燈,其顯色指數Ra>80,功率≤105W,其汞含量不超過(每盞):16 mg |
延長豁免期限至授權指令通過後5年 |
4(b)-Ⅰ |
一般照明用高壓鈉(蒸氣)燈,其顯色指數Ra>60,功率≤155W,其汞含量不超過(每盞):30mg |
不再延長豁免有效期,授權指令通過後12個月後到期 |
4(b)-Ⅱ |
一般照明用高壓鈉(蒸氣)燈,其顯色指數Ra>60,155W<功率≤405W,其汞含量不超過(每盞)40mg |
不再延長豁免有效期,授權指令通過後12個月後到期 |
4(b)-Ⅲ |
一般照明用高壓鈉(蒸氣)燈,其顯色指數Ra>60,功率>405W,其汞含量不超過(每盞):40mg |
不再延長豁免有效期,授權指令通過後12個月後到期 |
4(c) |
其它普通照明用的高壓鈉(蒸汽)燈中的汞含量不超過(每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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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Ⅰ |
功率≤155W:20 mg |
延長豁免期限至授權指令通過後5年 |
4(c)-Ⅱ |
155W<功率≤405W:25 mg |
延長豁免期限至授權指令通過後5年 |
4(c)-Ⅲ |
功率>405W:25 mg |
延長豁免期限至授權指令通過後5年 |
4(e) |
金屬鹵化物燈(MH)中的汞 |
延長豁免期限至授權指令通過後5年 |
4(f)-I |
本附件中未提及的其他特殊用途放電燈中的汞 |
延長豁免期限至授權指令通過後3年 |
4(f)-II |
需要輸出≥2000流明ANSI標準的投影儀中使用的高壓汞蒸氣燈中的汞 |
延長豁免期限至授權指令通過後5年 |
4(f)-III |
用於園藝照明的高壓鈉蒸汽燈中的汞 |
延長豁免期限至授權指令通過後5年 |
4(f)-IV |
在紫外光譜中釋放光的高壓鈉蒸汽燈中的汞 |
延長豁免期限至授權指令通過後5年 |
解決方案:
RoHS豁免條款的更新對電子電氣相關行業有較大影響,特別是部分被企業頻繁使用的豁免條款的延期與否,可能直接影響企業的生產製程及經營活動。火炬檢測建議電子電氣產品生產企業持續關注RoHS豁免條款的更新進展,及時獲取RoHS豁免相關的最新訊息,開展供應鏈調查,以便豁免發生更新時能夠及時應對。火炬檢測擁有專業的技術團隊和豐富的有害物質管控經驗,能為企業提供專業的諮詢和測試服務,欲瞭解更多詳細資訊,歡迎與我們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