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不同的文明區域對於帝國最高統治者的稱呼也各不相同。比如我國的最高統治者便有“後”、“王”、“帝”、“天子”的不同稱呼,直到秦始皇嬴政一統天下,才開始將“皇帝”(意為集三皇五帝於一身)作為國家統治者的稱呼,沿用千年。
但奈及利亞作為非洲地區人種與民族結構最複雜的地區之一,情況比我們複雜得多。
一、奈及利亞複雜的社會背景
1. 前殖民時期統一政權的缺乏
奈及利亞是非洲古國,歷史悠久,早在兩千多年前就有了比較發達的文化。而縱觀奈及利亞古代歷史,其各地區往往都是相對獨立發展的,除了19世紀的富拉尼帝國統治了奈及利亞北部之外,其他地區幾乎沒有出現一個較大的地區政權。也就是說,在封建時期,奈及利亞並沒有出現過一個文明或政治實體完全覆蓋當今奈及利亞的全部地區。
2. 多宗教
奈及利亞是一個多宗教信仰的國家,伊斯蘭教、基督教以及傳統宗教形成了“三駕馬車”的格局。根據美國中情局釋出的《世界概況》 (The World Facebook)顯示,奈及利亞穆斯林的比例為50%,基督徒為40%,傳統宗教信仰者佔10%。從數字上看,基督教和伊斯蘭教在奈及利亞勢均力敵,且兩者信徒合計佔據奈及利亞總人口的九成以上。
3. 多民族
據不完全統計,奈及利亞約有250個民族,其中三大主體民族是北部的豪薩一富拉尼族(佔全國人口29%)、西部的約魯巴族(佔21%)和東部的伊博族(佔18%)。此外較大的部族還有卡努尼族、伊比比奧族、蒂夫族、伊賈族、埃多族、安南族、努佩族、烏羅博族、伊加拉族、伊多馬族。
這些因素共同作用,導致不僅不同時期對這些傳統領袖的稱呼有所差異,就連同時期的不同宗教信仰地區、同宗教信仰不同部落間對領袖的稱呼會有所出入。
本文主要以受伊斯蘭教影響豪薩豪薩一富拉尼族為例做大致講解。
二、豪薩豪薩一富拉尼族
豪薩-富尼拉族是豪薩族和富尼拉族的融合。豪薩族主要聚居於奈及利亞北部和尼日東南部,而富拉尼族主要分佈在西非和中非廣大地區。富尼拉族本是遊牧民族,經過幾百年的發展,富尼拉民族與奈及利亞的豪薩族雜居混合,基本上失去了本族語言,融入豪薩族文化。如今,豪薩-富尼拉民族的人口約佔全國人口三分之一,當之無愧成為奈及利亞第一大族,在該國政治和經濟生活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該民族使用屬於查德語族的豪薩語,一般信仰伊斯蘭教。
三、伊斯蘭國家的傳統領袖
1. 哈里發
哈里發,字面意思就是繼承人,“先知”穆罕默德的繼承人。眾所周知,阿拉伯帝國的開創者是穆罕默德,在伊斯蘭世界裡被稱為“先知”,即真主安拉在世間的使者、代理人。
公元632年,穆罕默德去世後,他的岳父伯克爾,也是穆罕默德的政治助手和軍事幕僚,被推舉為哈里發,即“真主使者的繼承者”。從此以後以知道十一世紀,哈里發一直是伊斯蘭世界的最高政治、宗教領袖,相當於一名“神權君主”。
在第一任哈里發伯克爾之後,穆罕默德生前的另一位重要顧問歐麥爾成為第二任哈里發,穆罕默德的女婿奧斯曼成為第三任哈里發,穆罕默德的堂弟兼女婿阿里稱為第四任哈里發。
以上提到的哈里發都是由人民選舉出的,被稱為“四大正統哈里發”。之後的哈里發多為世襲,因而含金量大不如從前,並且更多地稱為一種精神象徵。
而在當今伊斯蘭世界,哈里發制度已經沒落了,該稱號也極少被人使用。不過,2014年,國際恐怖組織ISIS宣佈建立“伊斯蘭國”,其頭目巴格達迪在講話中便稱自己為“哈里發”;宣誓效忠於ISIS的“博科聖地”(奈及利亞博爾諾州的伊斯蘭極端軍事組織),也於2014年8月24日宣佈在尼東北部小鎮果扎建立“哈里發伊斯蘭國”。
2. 蘇丹
在阿拉伯語中,“蘇丹”是一個尊稱,最初意為“力量”、“治權”、“裁決權”,後來變為權力、統治權。“蘇丹”被用來稱呼國內一些強大省份的總督或省長等最高長官,政治地位低於哈里發,而且沒有宗教權力。
上文提到了“哈里發在11世紀之前一直是伊斯蘭世界的最高政治、宗教領袖”,而其權力之所以沒有延續,就是因為公元1055年,塞爾柱突厥人攻入阿拉伯帝國,哈里發失去一切世俗權利,成了單純伊斯蘭教法官和教義解釋者,軍政大權落入“蘇丹”手中。
“蘇丹”就是這樣一步步讓自己從“總督”變為了“國王”,變為伊斯蘭國家世俗君主的稱號。
被“蘇丹”統治的地方就是蘇丹國。歷史上,伊斯蘭世界曾出現過無數的蘇丹國,大部分已經消亡。目前,世界上只有阿曼、汶萊、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這四個國家還擁有蘇丹這個稱謂。
3. 埃米爾
在阿拉伯語中,埃米爾的原意為“受命的人”、“掌權者”,最初用於哈里發冊封的地方領導,類似於派往各行省的“總督”。後來,隨著中央政府的衰落,有些地方的埃米爾掌握了類似於君主的軍政大權,成為實際的最高統治者。這些埃米爾只在形式上承認哈里發的最高地位,而把實權掌握在自己手裡。
今天,有些伊斯蘭國家(如科威特、卡達、阿聯酋)的最高統治者仍然採用“埃米爾”這個稱謂。
在奈及利亞豪薩-富尼拉族聚居區,分佈著一些酋長國,這些酋長國的領袖依舊被稱為“埃米爾”。但是,如今的埃米爾已經不像前殖民時代一樣有足夠大的政治權力,他們現在更多的是一種精神領袖,是宗教和傳統的守護者,促進奈及利亞北部社會的穩定。
如今的埃米爾如主要有以下八大職能:
1) 解決爭端
奈及利亞北部埃米爾的主要職能之一是確保在其領土內的和平與秩序。如果他管轄的區域內發生爭端,埃米爾應儘可能用和平友好的方式及時地、公正地解決。
2) 維護法律和秩序
埃米爾必須確保在他們的轄區內的法律和秩序。跟上一個職能類似,在處理居民爭端時應主要公正公平,維護法律法規的權威性。除此之外,埃米爾還承擔著法律的宣傳義務,幫助其他人瞭解法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3) 普及教育
埃米爾有義務確保轄區內公民接受基本教育,提高個人素質。
4) 保護民族文化遺產
豪薩-富尼拉族有著悠久的歷史和豐富的文化遺產,為了防止它們由於現代文明的發展而消失,埃米爾以北部文化保管人的身份確保轄區內人民堅持和傳承著這寫傳統文化。
5) 監督酋長事務
由於埃米爾是奈及利亞北部的傳統領袖,任何與部落或酋長有關的事宜都受到埃米爾的監督。比如說,對於為當地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埃米爾有權獎勵或授予傳統頭銜。
6) 鼓勵依法納稅
稅收是政府的重要收入來源,是提高基本社會福利、提高社會成員生活水平的經濟基礎。按照奈及利亞憲法規定,每個公民都應該依法納稅。埃米爾的主要職責就是宣傳納稅的重要性與必要性,鼓勵大家按時納稅。
7) 主持長老理事會會議
長老理事會是由埃米爾召開、由當地其餘重要領袖或德高望重的人物參加的會議,主要目的是討論阻礙本地區進步和發展的嚴重社會問題。經過會議討論,埃米爾將做出最終的決定。
8) 加強政府和人民的溝通
除去埃米爾本身的精神領袖身份之外,埃米爾通常都是見多識廣的精英人士,他們往往是各行業的專家。因此,埃米爾可以作為政府和人民溝通的橋樑,代表人民向地方政府提供意見或建議。
但不可否認的是,雖然埃米爾作為傳統領袖於1963年被憲法剝奪了大部分政治權力,但是卻對政治家的選舉起著重要作用。不少政治家在選舉時都期望獲得埃米爾的支援,這能極大地幫助他們贏得民心。
一位奈及利亞公民表示,“我信任我的埃米爾,因為他們不會像政治階層人民一樣掠奪我們的錢財”。
另一位尼國公民也表達了對埃米爾的信任,“我信任他們,因為他們會幫助人民選擇有素質的政治家,我十分願意把票投給他們建議的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