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有句俗語:父母和子女,是彼此贈予的最佳禮物。
這句話放在中國,我想絕大多數人也會認同。
但是,一旦父母離異,或者只剩父親或母親時,“孩子”這個禮物還會是最佳嗎?
對此,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
因為有些母親,似乎就是衝著撫養費來的。
01、無家可歸的孩子
小磊今年十二歲,他在三歲左右,也就是八年前失去了父親。從此,他便輾轉於兩個家庭,一個是叔父家(爸爸的親弟弟),一個是母親的新家。
最近四年多,他一直生活在叔父家。
小磊的叔父叫宋明,叔父家雖然有叔父和嬸嬸,由於母親不在身邊,他總感覺自己是個不被重視的外人。
為了引起家人的目光,他在學校經常打架和逃課。這一次,他又好幾天沒去上學,叔父宋明勸解無效,也惱了。他一怒之下幫小磊收拾衣物,將小磊趕出了家門。
小磊只得去找祖母,住進了祖母的破瓦房裡。
小磊的母親楊萍知道兒子的近況後,帶著記者火急火燎地找到了小磊,然後帶著小磊去了叔父家。她這次的目的很明確,她想取得兒子的撫養權。
楊萍、小磊、記者三人一走進小磊的叔父宋明家,就遭到了嬸嬸的謾罵和驅趕。楊萍上前理論,不落下風,小磊則眼含淚水,手足無措。
為何宋明一家人如此激動?原來,在四個月前,楊萍把宋明告上了法庭,她除了要取得小磊的撫養權,也要拿回前夫的賠償款。
楊萍前夫的賠償款怎麼在宋明手上?宋明又願意放手嗎?
02、緊盯撫養費的媽媽
八年前,楊萍的前夫因意外去世後,楊萍得到了16萬元賠償款。楊萍在一年後外嫁時,將兒子小磊留在了宋家,那筆賠償款便交由楊萍的前夫宋明保管。
其間小磊在楊萍身邊生活過兩年,楊萍以撫養費和打官司的名義,要走了4.5萬元錢,剩餘的10.5萬元仍由宋明保管。
宋明回顧此事時,非常生氣。他說自己撫養小磊的這四年多來,一分賠償款都沒動用,所有的學費生活費全是自己掏腰包。
同時,他指責楊萍:你的眼裡、心裡只有錢!
楊萍卻指責宋明放任孩子逃學,袖手旁觀,不是個做叔公的擔當。
宋明吼道:他自己不去學校,難道我打死他?
說到這裡,雙方又爭吵了起來。楊萍要帶走兒子,但同時也要把賠償款一分不少地帶走。經過記者調解,宋明終於讓步,他提出:法院怎麼判,我就怎麼做。但如果你要把錢和孩子一起帶走,那必須把孩子的戶口也遷到你那裡去!
03、看似圓滿的結局
一聽宋明鬆了口氣,楊萍連忙帶著孩子和記者又趕往自己家裡,與現任丈夫徐浩商量。
一開始,徐浩要求楊萍在家和孩子間選邊站。楊萍猶豫了,因為她既捨不得兒子小磊,也捨不得與現任丈夫生的女兒。
記者問小磊:想和誰一起生活?
小磊低著頭回答:想和媽媽一起生活。
這邊,楊萍夫妻還在爭論。一不留神,一直跟在楊萍身邊的小磊跑了,眾人找到小磊時,小磊眼裡滿是淚水,他在恨媽媽為什麼也不選自己,在恨為什麼所有人都不要他。
楊萍只得再次回家與丈夫商量,這次徐浩強調:一定要拿回賠償款,才能接納小磊。
到此時,小磊總算有了去處。
記者離開前,小磊終於和母親,繼父,妹妹坐到了一起吃上了團圓飯。只見奶奶(繼父的媽媽)夾了一筷子菜遠遠地送到了小磊的碗裡。
此時,如果有不知內情的外人看過來,一定是幸福的一家人像以往一樣在吃飯。不管怎樣,這對於小磊而言,都是一個很好的開始。
04、情感點評
選擇當母親,就要有為孩子遮風擋雨的能力。
楊萍已再婚七年,新家庭裡既有丈夫,又有女兒,這兩樣都是她不能割捨的。
相比之下,倒是叔公顯得更無私。畢竟,他撫養了小磊四年,一分賠償款都沒動用。
作為局外人,我更希望那些錢能存起來,用於小磊成家立業。我想,這也許是他已故父親最希望看到的。
可惜,小磊的媽媽只是一位普通的農村婦女,從她改嫁的速度,和對小磊的安排來看,她的後半輩子只能依附丈夫討生活。
楊萍作為家庭主婦,沒有經濟大權,有多少話語權全憑丈夫的良心做主。
帶著前夫的兒子一起生活,也許那些賠償款是她的底氣。
兒子小磊現在不明白,等他長大後,可能會理解。
英國人說:母親在哪兒,哪兒就是最快樂的地方。
對於小磊來說,應該也是如此,不然,他也不會選擇媽媽。希望多年以後,他的生活能證明他的選擇是正確的!
這件事也告訴了女人一個道理:婚後當家庭主婦不要緊,但前提是自己一定要有養得起家的底氣。只有這樣,自己才有為孩子遮風擋雨的能力。
遇到法律相關的問題,要諮詢過專業人士再做決定。
在楊萍接走小磊之前,宋寧提了一個要求:小磊的戶要遷去楊萍的新家。
在小磊的老家,還有他爸爸的宅基地,小磊的戶口遷走後,小磊還有繼承權嗎?
如果遇到拆遷一類的事,小磊能得到相關費用嗎?
如果戶口不遷走才能得到,那便不該遷走。
宋明在撫養小磊的過程中,也沒有動用過賠償款,也許他提出這樣一個要求,是為了幫小磊保住地基。
沒有法律檔案為依據,一切美好的想法和期待,也只能用“也許”來表達。
希望所有單親家庭的孩子都能被親友善待!希望所有的媽媽都是子女最堅強的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