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懷孕的時候,我爸為攀高枝,娶了領導的愛女,從此對我們不聞不問。
二十多年後,他要我把我男朋友讓給他的另一個女兒攀高枝。——
從小我就知道,我的家不一樣,家裡沒有爸爸。
我的爸爸攀上了高枝,在媽媽還懷著我的時候,就迫不及待地迎娶了領導的愛女。
我對他的瞭解僅限於此,不知道他叫什麼、多大年紀、長什麼樣。
直到外婆病重,第一醫院說林主任的手術已經排到了一個月之後,男朋友想幫我加塞,但他只是住院醫,沒有那麼大的能量。
眼看著外婆的病越來越重,表姨說漏了嘴,說要不讓周漁聯絡她爸爸看看,說不定會有床位呢。
那時候我才知道,原來我爸爸跟我生活在同一座城市,而且在第一醫院有不小的人脈。
外婆呵斥了表姨,讓她不要廢話,「大不了不治了,我這把年紀也活夠了。」
我關上門,問表姨要了姓名。
方建業,原來我的爸爸叫方建業。
在搜尋引擎上查這個名字,跳出許多新聞報道,官網上還有他的聯絡電話。
電話接通了。
「喂,哪位?」
「我是周漁,我的指甲掐進掌心,「爸爸。」
......
我們約在市政府外的咖啡廳見面,在此之前,我查閱了所有能找到的資料,知道他的妻子叫李萍,在第一醫院做副院長;他的女兒叫方若雅,大學剛畢業。
我甚至找到了方若雅的微博,吃喝玩樂、名牌珠寶、闔家歡樂……每一條都是被寵愛長大的證明。
她知道我的存在嗎?
知道有一個僅僅比她大六個月的姐姐嗎?
知道這個姐姐從小被喊野種,又在剛出生的時候沒了母親,徹底成為無父無母的孩子嗎?
面前投下了一小塊兒陰影,是方建業來了。
他看了我一會兒,說:「你跟你媽媽長得挺像的。」
我也打量他,笑一笑:「是嗎?記不清了,媽媽死得早,我已經不記得什麼了。」
方建業的笑容一僵,終於不再客套,低聲說:「這些年,是我對不住你們。」
你們。
他說你們。
原來他一直知道有我這麼個女兒,卻從來不聞不問。
我努力壓抑內心的委屈和憤怒:「您有您的苦衷,我明白的。」
方建業流露出欣慰的表情,說:「一晃你都長成大姑娘了,有什麼需要我做的,你儘管說。」
終於等到這一句。
我說:「外婆生病了,很嚴重,但是約不上第一醫院的林主任開刀。您能想想辦法嗎?
他沉默片刻,說:「第一醫院不行,C大附醫怎麼樣?」
「林主任是這種病最權威的專家。如果附醫能行,今天我也不會冒昧地打電話給您。我說,「而且,您愛人是第一醫院的副院長,不是更合適嗎?」
方建業苦笑:「你不懂,就是這樣才不行。」
他避開了我的視線,目光投到了窗外的街道上,行人腳步匆匆,梧桐葉悠悠飄落。
我忽然想明白了,原來他老婆不知道我的存在。
更想明白的一點是,在他眼裡,那個家庭的穩定比我外婆的生命重要許多。
方建業轉回目光,做了決定:「這樣,我聯絡附醫的朋友,幫你外婆先辦住院。我轉兩萬給你做醫藥費,不夠再問我要。」
我的親生父親,想用錢打發我,而且我在他眼裡,只值兩萬。
「我不缺錢,」我說,「我讀大學的時候就開了攝影工作室,雖然不如你們賺得多,但還不至於敲詐勒索。」
方建業面上閃過一絲尷尬:「瞧你說的,怎麼能說敲詐勒索呢?這是我該做的。
他看了看手錶,起身要走:「那就先這樣,回頭我找好附醫的朋友,給你回電話。」
我打斷他:「我給你十萬吧,你給外婆辦第一醫院的住院手續。」
他皺眉,顯示出一點父親的威嚴:「周漁,你這說的是什麼話?不要無理取鬧。」
我無理取鬧嗎?
還要我說幾遍呢?外婆除了癌症外,還有很多慢性病,附醫的治療水平遠遠比不上第一醫院,去第一醫院尚可有一線生機,去附醫就只能等死。
我怎麼能讓她等死?
趕跑喊我野種的臭小子的是她;我生病時不眠不休地照顧我的是她;年近七十了還在串珠子為我攢學費的還是她。
她是我唯一的親人了。
方建業揚手:「這裡買單。」
我追了出去,輕輕喊他:「爸爸。」
他不耐煩地回頭:「周漁,不要讓我一-」
我撲通一下跪在地上,聲音都在抖:「求你了,爸爸。我保證第一醫院不會有人知道我們的關係,我保證不影響你的那個家庭,求你,求你了。」
那天,方建業沉默了許久許久,我能看出他在猶豫,猶豫親生女兒的哭求,到底值不值得他賭上失去幸福家庭的風險。
方建業讓我回去等電話。
我以為他同意了,很高興地回去跟外婆說,林主任馬上就會給她開刀啦。
「那可是林主任,第一醫院的一把刀,治誰誰好。」
外婆卻笑也沒笑:「你表舅舅、表姨媽都託不到關係排號,你一個剛畢業的小姑娘,哪來的本事?」
我飛快找藉口:「我大學的學長在第一醫院做醫生,你忘啦?就那個程靖,你還記得嗎?」
老太太淡淡地說:「你是不是去找你爸爸了?」
我的話頭猝然頓住,狠狠地打了個磕巴。
外婆一貫溫和,此刻疾言厲色:「周漁,再難的時候我都沒找過他,你知道為什麼?我要你這一輩子,只有他欠你的,沒有你欠他的!
我的眼淚簌簌而下:「可是你病了,你病得很重,能讓你長命百歲,我欠他又怎麼樣呢?」
外婆冷冷地說:「人活著就在一口氣,他方建業看不上我女兒,看不上我外孫女。我老太婆也看不上他,不稀罕他來施捨!」
我哭得更厲害了:「可是我需要,我需要你活著,沒有你我怎麼辦?」
外婆劇烈地咳嗽起來,我慌忙給她順氣:「我不說了,我不說了。」
她咳嗽漸漸平息,躺回床上:「我這一輩子,帶出了你媽媽,帶出了你,都是個頂個的漂亮能幹。我老太婆活這幾十年,夠本了。」
她伸手過來擦我的眼淚,手指粗糙了,手背上有老年斑了,可是仍然和記憶中一樣溫暖,一樣溫柔。
「小魚兒,人都是要走的,沒有誰會長長久久陪你一輩子。要堅強點,知道了嗎?」
我哽咽著說知道,但我不知道,這是她跟我說的最後一句話。
第二天早晨,我做好早飯喊她,發現老太太沒了呼吸。
陽光透過窗簾照進來,而她的眼睛再也睜不開了。
表姨和表舅幫著處理後續各項事情,我跪在遺像前痛哭。
我的外婆是個很倔的老太太,年紀輕輕做了寡婦,卻沒二嫁,支早餐攤、收廢品,一點點把我媽媽拉扯大。
我媽媽早逝,她老人家白髮人送黑髮人,卻為了我強撐著沒倒下,把年輕時候的傢伙事拾掇出來,在夜市擺了夜宵攤。
城管看見她都不忍心罰,因為老太太的年齡比他們的父母都要大。
這麼要強的老太太,這麼要強的老太太,臨到了,不願意我欠方建業的情,自己就先去了。
你怎麼這麼要強,怎麼這麼要強?
香灰掉落,砸在我的手背上,很燙,很痛,卻不及我心痛的萬分之一。
我的好朋友、在第一醫院做行政工作的夏璐。。拉過我,把我的手放在水下衝洗,然後輕輕抱住了我說:「小漁,你還有我。
2
外婆下葬後,我失眠得厲害,精神也很差。
工作室裡的小夥伴惴惴提議說我可以休息幾天。我想了想,實在沒必要。
人總是要往前看的,不是嗎?
晚上失眠?沒關係,剛好加班修片子。
吃不下東西?那就更好了,那麼多人減肥減不下來呢。
我用大量的工作來擠佔頭腦,杜絕任何一絲悲傷的可能。
直到第二天中午我醒來,遊魂般開啟冰箱,看見裡面有一袋吐司。
是我喜歡吃的蔓越莓口味,但我不記得我買過,也許是夏璐帶來的。
我正要拆開,發現吐司已經過期了,標籤上的生產日期,是外婆去世的前三天。
我突然繃不住了,攥著吐司袋子,蹲在冰箱前號啕大哭。
我刻意忽略的外婆不在的事實,像巨浪一樣拍向我,好疼,可真疼。
她養的吊蘭還水靈靈,但魚缸裡的金魚,因為沒人餵食,一個個都翻了肚皮。
她平時愛坐在搖椅上看電視,我從前嫌棄那嘎吱嘎吱聲真吵。現在不吵了,卻安靜得叫人心
慌。
一直覺得這筒子樓裡的二居室太小,今天才發現,一個人的時候,是真的太大了。
物業打電話給我,讓我下去挪一挪車,下大雪了,樹木可能會折斷,砸壞車他們擔不起責。
我抓起手機和鑰匙下樓。
不知道這場雪是從什麼時候下起來的,地面已經積了厚厚一層,幾個小孩兒在打雪仗,笑聲一片,眉眼都是飛揚的,看上去真開心。
我靜靜地看了一會兒,心頭難得湧出一絲溫暖。
手機突然震動,是我不熟悉的號碼。
「喂?」
方建業的聲音傳來:「周漁,我幫你問過了,第一醫院實在不行,我請了附醫最好的醫生主刀,你帶你外婆去辦住院,就說你是我的表外甥女。」
我忽然就能感到漫天的寒意,今天下雪了,今天可真冷。
我打斷他:「不用了。」
方建業的聲音提高了:「周漁,你不要任性。你知道許醫生有多難請嗎?我找了好多關係才託到最近的時間。
我笑了一聲,說:「不用了,我外婆已經去世了。」
他的話頭猛然止住,只餘下呼吸聲。
我對著電話那邊,平靜地問:「方建業,死的怎麼不是你啊?」
嘟嘟嘟……
他結束通話了電話。
我忽然感覺站不住,攥著電話,深深地蹲下來,眼淚直直地砸進雪地裡,融出一個又一個小凹痕。
幾天前,在外婆的葬禮上,我守靈到天明,表姨攙我去休息的時候,忍不住掉了眼淚。
她說她心疼我,又說方建業真不是個東西。
原來,二十多年前,方建業已經跟我媽媽談婚論嫁了,但那時他又看上了領導的女兒,於是邊跟媽媽談戀愛,邊去接近李萍。
他擔心跟李萍談不成,於是仍舊哄騙媽媽說自己會娶她。
等到方建業把李萍娶到手的時候,我的媽媽已經懷孕七個月了。方建業想用一萬塊錢私了,要她去流產。媽媽當然不肯,她和方建業不同,她要這個孩子,哪怕會承受諸多流言與非議。
可是,可是,老天真不公平。
受到傷害的人,沒有好結果;貪婪無德的,反而一路順風順水。
方建業仕途春風得意的時候,媽媽難產死在了手術室裡。外婆讓方建業來送媽媽最後一面,他卻說自己正在老丈人家陪酒,沒工夫過來。
直到今天我才明白,外婆為什麼不肯讓我去找方建業,又為什麼要說「我要你這一輩子,只有他欠你的,沒有你欠他的」。
因為她早就看穿了,方建業這種人沒有良心可言,利益至上是他永恆的生存法則。
我啊,一直被人保護得太好,好到忘記了這個世界上,其實也生存著卑劣的小人。
可是憑什麼?憑什麼他就能過得這麼好?
我攥緊了手指,指甲掐進掌心。
這一剎那,我是真的想要跟方建業魚死網破。
3
我開啟微博,找到方若雅的主頁,一條一條認真看下去。
依然是歲月靜好,依然是萬事快樂。
就在前不久,她還發了一條動態,寫的是:老爸最好了,悄悄給我買了最想要的包包!
日期是我外婆去世那天。
我在苦苦等待方建業迴音的時候,他早就想好了要拒絕我去第一醫院的請求,卻用緩兵之計拖延我,還有空去給他女兒買一個包。
我忍不住攥緊了手指,心裡的惡意快要把我吞沒。
我忍著憤怒,一條條微博翻下去,從頭看到了尾。
有一條微博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方建業的生日。
照片拍了全家福,包廂裡,方建業端坐主位,轉盤中央一個碩大的蛋糕,蠟燭搖曳,他正在
許願。
我儲存下這張照片,特意把一處圈了起來。
我想,我大概有辦法報復了。
我打了個電話給客戶,客戶姓黃,之前找我拍過全家福的藝術照。
她小女兒跟我學過一段時間的攝影,我想著攢個人脈,當時沒收錢,還給小姑娘額外拍了一個MV。
現在,是時候派上用場了。
「喂,黃阿姨,我是小周啊,您上次說您丈夫在哪個單位來著?
黃阿姨的丈夫跟方建業在同一個單位,她告訴我,單位的正職半個月前被提拔到廳裡了,留下一個空缺,幾個副職都削尖了腦袋想坐上去。
她又嘆氣:「反正我們家老黃大概是沒機會嘍。另一個副局的老丈人從市委退下不久,現在市裡的一把手,那從前可是他提拔上去的。」
我笑了笑,問:「不管權力再大,提拔首先要合規合法吧?」
黃阿姨說:「那當然了呀,但問題是,人家年齡、資歷都擺在那裡,任期內又沒犯過什麼錯誤,你拿什麼挑刺呀?」
我心說那可未必。
幾天前,我把方若雅的微博從頭到尾翻了一遍,發現一個很奇怪的事情。
方建業今年的生日蛋糕上,插著「44」的蠟燭。
他不可能才44歲。
表姨告訴我,他是我媽媽的高中同班同學,當年拜訪我外婆的時候,親口說比我媽媽大了一歲,以後會好好照顧我媽媽。
媽媽如果還在世,今年應該47歲了,而方建業應該48歲了。
一個簡單的邏輯是,方若雅既然敢把插著
「44」的蛋糕發到社交平臺上,就證明在她眼中,方建業今年44歲是個事實。
兩個事實相互矛盾,其中必定有一個是假的。
那麼,到底哪個會是假的?
我回到了母校,方建業和我媽媽也曾就讀於此。
我找到了我的高中班主任,寒暄過後,我說明了來意:「前不久我外婆也去世了,她告訴我,其實我爸爸媽媽都在一中念過書。老師,方便的話,我可以去檔案館看看他們倆的檔案嗎?」
班主任一直知道我是個孤兒,當下就打電話給檔案館的老師,給我行了方便。
塵封的檔案裡,藍黑色的鋼筆字跡,一筆一畫地寫著:方建業,男,漢族,1973年生。身份證也能跟1973年對得上號。
1973年出生的方建業,是怎麼搖身一變,變成了1977年生人?
我拿手機把這一頁檔案拍了下來,又給黃阿姨發了微信,問她:一個公務員,是出於什麼目的,要把自己的年齡改小呢?
她很快回了訊息:很多啊,比如說報考的時候把自己改成應屆身份,那可報的崗位就多;再有就是方便提拔,提拔是有潛規則的,你年齡到了界限,再能幹也不會提拔你做局長。
我握著手機沉思。
不要看現在網際網路如此發達,政務資訊一網聯辦。但紙質化的戶籍和身份檔案逐步轉移為電子化,也就是這十幾二十年的事情。
在此之前,紙質化辦公有很多空子可鑽,身邊「因為派出所登記的民警聽錯了名字」而被迫換了名字的例子,並不罕見。
方建業透過什麼方式操作的修改年齡我不管,但是有一條,是鐵板釘釘的--
根據我黨的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在幹部、職工的錄用、考核、職務晉升等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不管方建業是一開始就改了年齡,還是為了晉升改的年齡,他敢私自改動檔案,就要記他一個處分。
在晉升的節骨眼上爆出這個事情,方建業,你還能如願以償嗎?
我以「工作室以後要主打家庭合照,拿你們的做範本」為由,提出免費給黃阿姨一家拍攝照片。
黃阿姨當然喜滋滋地答應了,我特意拍到了六點鐘才收工,她過意不去,說要請我吃飯。
正合我意。
席間,我問黃阿姨的丈夫:「劉叔叔,方建業是不是您同事啊?」
他的眉心不易察覺地一皺:「你說老方啊?是啊,你認識?」
表情變了,語調也變了。
他不喜歡方建業。
我笑了一笑:「是啊,方建業是我舅舅的同學,今天聽我舅舅提了一嘴,說方建業這個人,越活越年輕了。」
劉叔叔若有所思地重複一遍:「越活越年輕?是什麼意思。」
我關上門,笑吟吟地說:「他和我舅舅同齡,但是呢,我舅舅今年過48歲生日,方建業卻過的是44歲的生日。您說,這是不是越活越年輕了?」
劉叔叔一瞬間就懂了,面上閃過一絲喜色,隨即輕咳:「小周啊,你說這話,可是要講證據的。」
我把手機上拍到的方建業個人檔案頁、班級畢業照給他看。
他把方建業的身份證號和出生年月的數字放大,不自覺地點了點頭,再看向我的時候格外和藹:「小周啊,方便的話,把這兩張圖發給你黃阿姨。」
我知道,他要有所動作了。
我笑著收起手機:「好嘞。」
這件事做完之後,我仍然輾轉反側。
只靠這一件事是不夠的,讓別人去反擊也是不安心的。
我要上個雙保險,讓方建業再也沒有出頭之
日。
首先,查一查法律條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誹謗罪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我又打電話給畢業後做律師的大學同學,再度確認了一遍。
他說,只要我客觀地陳述事實,既不會構成誹謗罪,也不會構成侵害名譽權。
他還提醒我:「記得,不許帶許多人去,容易被判擾亂公共秩序罪。但如果是你一個人的話,就沒關係,大膽地去吧!
電話最後,他好奇地問我:「跟誰有那麼大仇啊?」
聽我說完事情的始末後,他笑道:「周漁,你放心好了,這種人我見得多了,他不敢起訴你的。」
方建業敢不敢是另一回事,但我首先要做到無懈可擊。
我又去了一趟方建業的初中,如法炮製,看到了他的初中檔案和畢業照,同樣拍攝了下來。
接著,我寫了一封舉報信,把所有證據--羅列上去,請律師朋友修改了措辭,援引了法條,準備向紀委實名舉報。
此外,我印了許多張傳單,字型很大,內容就只有一句話:實名舉報方建業篡改檔案年齡、違紀違規!
律師朋友善意地提醒我:「周漁啊,既然要做,就做得漂亮些。下週巡視組要來檢查,你就在那個時候同時向巡視組和紀委遞交舉報信,雙管齊下!」
我聽取了他的建議,耐心地等待著下週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