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 訟,元吉。
《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九五以聖德而居天位,
五之德本中,心一於公,則未聽之前,以無偏主;
五之德本正,事得其宜,則既聽之後皆能當理。
中正在上,正己而物正,是以靡爭之化,百辟其刑。
大人利見,明德能化民,而使理直情真,使民無訟。有孚不至於見窒,不惟天下無冤民,而且民自不冤矣,非大善而吉者乎!
大意是說:九五是訟卦中唯一的裁判者,位居九五至尊之位,具有剛健中正、大公無私的美德。是訴訟雙方都期待的政治權威,能夠以公正廉明的審判來維護正義。
但僅僅做到公平公正的審判案件,還訴訟雙方以清白是不夠的,因為對和諧與穩定的追求才是九五的永恆目標。
單單推行法律和法治並不能完成這個目標,因為訴訟本身就是一種不安定因素,是一種對社會秩序穩定性的破壞。
九五陽爻居陽位,是為得位,得位為正。又居上卦之中,是為居中。九五居中得正,既有德又有位,代表著九五既有法律權威又有道德權威。
矛盾不一定非要針鋒相對,而是可以化解的。九五隻有以道德教化為本,規矩法律為末,透過禮來教化和引導百姓,才能達到無訟這一最高的治理效果。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九以陽居上,剛健之極,又處訟之終,終訟而勝者也。故有錫命受服之象,以訟受服,榮何可保?故終一朝而三見褫奪也。
大意是說:錫,賞賜。鞶帶,以革製成之腰帶,大夫以上始得系之。褫,剝奪。
上九剛健好訟,一意恃強,違背“惕中”的道理。爭訟不已,雖然暫時獲得勝訟,得到了鞶帶的賞賜,但是並沒有從根本上平息衝突,反而更加激化了矛盾。
這種表面的榮耀之下,隱藏著更大的危機,等到徹底爆發的那一天,上九之前所得到的賞賜也會在一日之內被三次剝奪。用訴訟的方法得到的榮祿,是不值得被人尊敬的。
九五居尊,為聽訟之主,故“訟,元吉”,餘五爻皆訟者也。
然天下性剛者訟,柔者不訟。
初與三柔也,故初“不永所事”,而“終吉”。三“食舊德”,而“終吉”。
二、四、上剛也。
二與五對,揆勢不敵而不訟。
四與初對,顧理不可而不訟。亦以其居柔,故二“無眚”而四“安貞”也。
獨上九處卦之窮,下與三對,柔不能抗,故有錫鞶帶之辭焉。然一日“三褫”,辱亦甚矣。訟之勝者,何足敬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