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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交所官網顯示,上海商米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商米科技”)已遞交了申報稿,計劃申請在科創板上市,保薦機構及主承銷商為海通證券,目前正處於“已問詢”階段。
此次申請上市,公司計劃募集資金10億元,用於智慧商用裝置研發升級專案軟體平臺、研發升級專案,以及補充流動資金。
IPO日報注意到,商米科技自成立以來頗受資本的青睞,報告期內收入增長明顯,但扣非後淨利潤卻一直為負數。
“外賣”起家
據介紹,商米科技目前主要為客戶提供智慧商用裝置及相應配套的“端、雲”一體化服務。
你可能猜不到的是,這家公司最開始是做外賣的。
2013年,林喆建立了上海我有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我有科技”),即商米科技的前身,當時主要經營的是“我有外賣”O2O智慧硬體系統。
根據坊間資料,公司的創始人林喆是POS機行業的翹楚,其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就創辦了一家主營DIY-POS收款機的公司,之後在大潮的推動下開始關注O2O移動網際網路領域。據悉,由於具備“硬體+軟體”的綜合優勢,“我有外賣”在國內一眾外賣平臺中獨樹一幟,很快打入到了除BAT、美團之外的第二陣營。
公司在2014年至2015年間吸引了不少資本投資,包括暴龍資本、深創投、大眾點評等,還獲得了小米的投資。坊間傳聞,2014年林喆找到了雷軍,當時雷軍正熱衷於透過小米投資小微企業獲利,透過一番考察後決定給林喆的公司投資8000萬元,並於次年又“下注”了2億元。
林喆曾公開表示,當大家一堆人去淘金,也就是所謂的風口的時候,如果成為不了第一陣營倒不如考慮改變模式供應武器彈藥給那些第一陣營。於是,他決定轉型至智慧商業領域,將競爭對手變為自己的合作伙伴。2016年,公司正式從我有科技更名為了商米科技。
申報稿顯示,2019年,螞蟻集團控制下的企業雲鑫創投(全稱“上海雲鑫創業投資有限公司”)透過受讓股權、認繳新增註冊資本等方式入股公司,交易價格共計11.88億元,綜合入資價格為217.84元/註冊資本。本次融資對應公司的投後估值超60億元。
本次發行前,公司控股股東及實控人林喆直接持有22.38%的股份,並透過控制沃有合夥、握友合夥、沃郵合夥間接控制部分股份,合計控制40.24%股份;同時,由於公司設定了特別表決權,林喆合計控制公司87.07%表決權。
“燒錢”
頗受資本方的青睞,商米科技的業績表現如何?
上文提到,公司主要為客戶提供智慧商用裝置及相應配套的“端、雲”一體化服務,其主要收入來源也是智慧商用裝置,這一產品主要應用於支付、點單、收銀、外賣、繳費、取號等場景。
申報稿顯示,2018年至2020年(下稱“報告期”),商米科技實現營業收入9.66億元、16.44億元、21.84億元,其中智慧商用裝置在報告期內給公司貢獻了超95%以上的主營業務收入;對應淨利潤分別為-1.8億元、-2.09億元、484.33萬元,對應扣非後歸母淨利潤分別為-6924.8萬元、-2.06億元、-2439.14萬元。
不難看出,公司近年來營業收入增長較快,但隨之而來的營業成本也大幅增加,再加之報告期內的銷售銷售費用及研發費用的投入,商米科技2018年和2019年淨利潤為負數,直至2020年才扭虧為盈。
此外,公司三個會計年度的扣非後淨利潤則一直處於虧損狀態。其中,2018年的扣非後淨利潤遠高於淨利潤,系當期存在一次性計入當期損益的股份支付費用,而2020年卻明顯低於淨利潤,主要系受當期政府補助、以及高管離職衝回股份支付費用金額等因素的影響。
“公司尚未在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內實現盈利,其原因主要在於持續不斷的研發投入以及規模效應尚未完全顯現。”商米科技在申報稿中表示。
截至2020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潤(即累計未彌補虧損)為-1.51億元。
商米科技主要採用代工生產模式。報告期內,公司由代工廠進行生產的數量分別為103.55萬臺、152.43萬臺、210.07萬臺,佔總產量的比例分別為93.01%、93.87%、94.03%。因此,公司的供應商也主要是代工廠,報告期各期,公司對前五大供應商採購額佔當期總採購額的77.39%、72.83%、73.03%。
公司的業績還具有的一個特徵是,境外市場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2018年至2020年,在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中,銷往境外的收入分別為4.36億元、6.87億元、14.66億元,佔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分別為45.12%、41.79%、69.02%。
存內控不規範
IPO日報注意到,商米科技還曾存在內控不規範的情形。
據披露,報告期期初,公司進行過體外代發工資,具體是透過個人卡向公司員工支付工資合計3523.76萬元。公司表示,上述體外支付薪酬補貼的情況自2019年3月以來已停止,公司已將上述個人銀行卡予以登出;此外,公司向所在轄區稅務局彙報了情況並補充申報了應稅工資薪金收入,代繳了個人所得稅款911.29萬元和對應滯納金260.28萬元。
公司在報告期內還存在第三方回款等情況。2018年至2020年期間,第三方回款產生的金額為1501.51萬元、5092.62萬元、5031.46萬元,分別佔商米科技各期營業收入的1.55%、3.1%、2.3%。記者注意到,這部分主要由買方員工或其關聯方代付產生,還存在外匯公司代付、清關行代付、買方委託的第三方代付以及商米員工代付等。
此外,商米科技還向實際控制人林喆及其控制的企業沃郵合夥、嘉興沃郵、林喆母親陳楚香有過資金拆借的行為。其中,公司拆出資金給沃郵合夥、嘉興沃郵款項系2018年、2019年公司向其拆借少量營運資金;嚮應收林喆和陳楚香拆出資金系2015年其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給沃有合夥和握友合夥兩家合夥企業產生的個稅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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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式 褚念穎
編輯 吳鳴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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