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客行者 三劍客
三劍客
政策是風向標。
有一句話叫風來了,豬都能上天。意思就是說,一個人如果抓住了政策的風口就更容易成功。
但實際上,我們看到很多時候政策變化很快。轉彎的幅度也很大。
但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也會有很多人總是踩到政策的鼓點,成功搭上末班車。更有甚者,先知先覺,隨風起舞。
人生很長,但關鍵的就那麼幾步。一個踩不準,就是一輩子無法回頭。經常有劍迷看到新政頒佈後直跺腳,後悔自己走得太早,或者走得太晚。每每聽到這些話,劍客都格外痛心。我們都知道,任何的新政策都不可能是突然頒佈實施的,更多的時候,需要的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勢。是形勢,也是大勢,更是趨勢。
通常情況下,無論形勢怎麼發展,但大勢都不會改變。這也是事物發展的規律。政策就是大勢,一項政策在出臺之前,春江水暖鴨先知,有個勢的問題,出臺之後,同樣也有一個勢的問題。
事物永遠在發展,在變化。因此,觀大勢,作決斷,才顯得如此重要。
近期,劍客針對《退役軍人安置條例(徵求意見稿)》推出了多篇解讀文章——
新《退役軍人安置條例》:軍士開啟公務員的兩種方式
新《退役軍人安置條例》:事業單位管理崗安置!
新《退役軍人安置條例》:希望這一條永遠用不上!
出乎意料的是,這些文章推出後卻應聲了了,關注不多。
劍客明白,現在的年輕人不同了。不再喜歡過來人的碎碎唸了。但我們仍然希望一些需要的劍迷能夠關注到。或許真的能夠在某一刻幫助到你。讓你的人生之路更加燦爛,不為當初的某一個選擇而感到後悔。
今天,我們推出《退役軍人安置條例(徵求意見稿)》中關於婚齡問題的規定,希望能夠給大家一些幫助——
在我們的諸多政策中,軍齡、幹齡、士齡一直都是硬槓槓。
沒有餘地。
其實,在諸多涉及時間的政策條款中,有一條很容易被大家忽視——
婚齡。
正常情況下,結婚的年齡至多反映兩個人的感情穩固程度。
但在退役安置中,卻成為了易地安置的一個重要條件。
戰友老張來自一個小地方,所以進了軍營之後就立志一定要走出去,要到更好的地方發展。
但是苦於安置中“哪來哪去”的原則,他如果按照規定正常退役的話是無法實現自己夢想的。所以他思來想去,決定透過在異地成家的方式,實現婚姻和退役的雙贏。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他的婚戀之路似乎不是很順暢,談了好些個都沒有成。後來,終於找到一個適合自己各方面都滿意的物件,兩人順利結婚。
結婚後,家屬一直催著他要趕緊退役,這樣好回來團聚。但是戰友卻不著急,說時間未到還需要等等。
家屬說,這退役的時間不是自己決定的嗎?你各方面都符合條件,為什麼不能立即回家?
戰友說,按理說自己年齡、軍齡等已經達標,但是為了能順利退役安置,還需要等一個條件符合才行,那就是婚齡,必須結婚滿2年以上才行。如果不滿足,自己是無法順利易地安置的。
戰友說的並非假話。
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符合軍隊有關現役士兵結婚規定且結婚滿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戶口所在地安置。
這意味著現階段退役士兵如果想到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戶口所在地安置,婚齡必須滿2年才行。而這個婚戀規定,也是退役士兵實現易地安置中的必要條件之一。
這個規定,有以下幾個關鍵詞:
退役士兵。這裡並沒有區分是軍士還是義務兵,只要是退役士兵依法退役,就可以了。
滿:也就是必須是實際結婚時間大於等於2年才行,少了不夠不行。
可以:意味著婚齡的滿足,只是確定你是否可以安置的條件之一。如果當地有其他規定,還需要一併符合才行。
這個婚齡的規定,現在有變化了。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徵求意見稿)》中明確:安排工作、自主就業、供養的退役軍士和義務兵也可以按照下列情形選擇安置地:
退役軍士符合軍隊有關現役軍人結婚規定的,可以到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安置。其中,到國務院確定的中等以上城市安置的,應當結婚滿2年。
對比之前條例的規定,可以看出新條例中關於退役士兵婚齡的規定有了升級和改變。
具體來說:範圍縮小了。適用婚齡的範圍,由之前的退役士兵換成了退役軍士。這意味著,退役義務兵不適合2年的婚齡規定,也沒有2年的婚齡規定。
究其原因,我們現在徵集的義務兵也基本上都是未婚的,而在服役期間也沒有準許結婚的規定。
另一方面,就算現在有二次入伍、大學生入伍的情況,但是這樣的情況比較少。所以將適用婚齡的範圍縮小至軍士,更符合實際。
適應婚齡標準的範圍明確了。之前的條例中,對於哪些城市適用婚齡標準,是沒有明確的。新的條例中,有了明確規定:國務院規定的中等以上城市。
這意味著到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是中等以上城市,那麼婚齡的規定和時限必須滿足才行。
反之,如果你是到中等以下城市安置,則不需要遵守婚齡規定,不滿足也可以安置落戶。
劍客認為,規定改變的原因,主要還是促進退役軍人的合理流動,引導退役軍士合理選擇自己的安置地,而不是一味的求大求高。
而且隨著社會的發展,城市級別的差距也越來越小,在小城市的獲得感和幸福感,不一定比大城市差。同時,國家對於中等以上城市的調控力度也加強,條件也會更加嚴格。所以在選擇結婚物件,籌劃安置地的時候,我們必須考慮這個因素,避免盲目選擇。
也有戰友問,既然退役安置的目的是為了更好保障退役軍人的退役生活,為什麼還要設定這樣的婚齡規定,為什麼要求滿2年才行?
其實這樣的規定也是有原因的。
曾經有個別戰友為了達到自己安置落戶的目的,採取“假結婚”“協議結婚”的方式獲得自己的安置資格和權益。
這樣的舉措雖然合法,但卻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公平原則。因此,才運用政策來進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