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美媒報道,在美國國稅局(IRS)的《2021年聯邦所得稅指南》中增添了新的條例——"如果你偷竊財產,必須在你實施偷竊的那一年的收入中報告它的公允市場價值,除非你在同一年將其歸還給財產的合法主人。” 此外,因進行非法活動,例如販毒、受賄等所得的不法收入也必須上報給國稅局。
美國政府窮瘋了嗎?
翻閱資料發現這不是新增條款,有史以來都是這麼規定的。
只是沒幾年總有小白搞不清楚狀況去問國稅局,國稅局乾脆直接重新寫了一遍條文。
不過說實話,美國政府收起稅來,真的不分底線。無論什麼收入,合法和不合法的都要繳稅。
那在美國偷竊及販毒等非法所得交了稅收益就合法了嗎?
錯了,舉個簡單的例子。你偷了20萬美金,然後你給國稅局交了2萬美金的稅。然後失主報案了,警察找到了你,你萬般無奈把錢退給了失主的同時,你也可以要求國稅局把之前交的稅退給你。
另外,在真實的美國稅表上只要求填寫收入金額,不用填寫收入來源。
還有國稅局退稅的時候會按年化3%給你利息,在美國現在這個存款利率為零的時代,這個操作竟然還有利息!
只能感嘆一句,美國的稅收品類如此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