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億個貸不良市場啟動,地方AMC破冰央行徵信,個貸不良處置紅利持續釋放。
撰文 | 冬彌
出品 | 消費金融頻道
近期,頭部地方AMC廣西廣投資產管理公司宣佈,完成了徵信系統接入準備工作,並獲得接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的批覆。至此,廣西廣投成為全國首家接入央行徵信系統的地方AMC,打破了地方資管與央行徵信分離的狀態。
不良貸款轉讓試點通知下發以來,試點銀行可以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轉讓單戶對公不良貸款和批次轉讓個人不良貸款。不良資產市場資產供給增加,資產流通加快,加上資產管理公司相繼接入徵信系統,不良資產處置效率有望得到提升,也打開了個貸不良市場空間。
雖然接入徵信,可以最佳化不良資產處置流程,但個貸不良處置仍面臨較大難度,尤其是以信用貸款為主的不良資產包。在貸後處置鏈條中,不良貸款轉讓的資產多為逾期非常嚴重的資產,背後的借款人被催收千萬遍,傳統催收手段可能已經無效,調解、訴訟也未必順利。
填補地方AMC徵信空白
在廣西廣投之前,地方AMC徵信尚屬空白,與央行徵信系統也未打通。年初,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開展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工作的通知》,監管在批准單戶對公不良貸款轉讓和個人不良貸款批次轉讓的同時,也提到地方AMC等受讓人的徵信銜接。
具體來看,原出讓方、受讓人要做好工作銜接,保障資訊主體合法的徵信權益。受讓人需要原出讓方協助的,由雙方按照市場化原則在債權轉讓合同中約定。
往往在不良貸款處置過程中,地方AMC並未建立完備的徵信報送系統,自然無法與央行徵信連線。如果借款人償還了債務,地方AMC不能直接為借款人進行信用修復,而是在多個機構間協調處理,這影響了催收效率。此外,地方AMC沒有徵信許可權,也無法對逾期借款人形成震懾。
個人不良貸款批次轉讓,是金融機構貸後管理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不良貸款積壓的情況下,依託批次轉讓把風險出表,是比較高效的處置方式。AMC作為專業的不良貸款處置機構,在金融機構不良貸款轉讓環節中扮演重要角色。
金融機構的催收業務主要涉及兩種模式,一種是不轉移債權的催收模式,由金融機構自行催收或委外催收;另一種是轉讓債權,把不良資產賣給資產管理機構。
監管往往鼓勵金融機構自行催收,不得已才藉助外部力量。當進入不良資產轉讓環節,資產質量已經十分惡劣,催收難度較大,轉讓價格也大打折扣。
在不良貸款轉讓試點要求中,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批次受讓個人不良貸款可以不受區域限制。這也給地方AMC帶來市場機遇,以廣西廣投為例,截至11月底,在公開成交資訊的24期銀行個貸不良轉讓中,廣西廣投拿下14%。
目前,首批試點參與不良貸款轉讓的銀行為18家,包括6大國有銀行、12家股份制銀行。試點參與不良資產收購的機構有5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符合條件的地方AMC、5家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在不良貸款轉讓中,個人貸款範圍主要為已經納入不良分類的個人消費信用貸款、信用卡透支、個人經營類信用貸款。
催收難度依然大
不良貸款轉讓市場開閘放水,大量AMC機構湧入,不少企業也在積極籌備入股地方AMC。但由於金融機構轉讓的不良貸款賬齡已久,且多為信用貸款,這對於AMC來講似乎是一塊難啃的蛋糕。
根據銀登中心11月26日釋出的《已開立不良貸款轉讓業務賬戶機構統計表》,獲准試點的18家銀行均已開立賬戶,受讓方中5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均已開立賬戶,62家已備案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中45家也已開立賬戶。
在不良資產轉讓方層面,尤其是零售業務比重較高的銀行,個貸不良資產轉讓活躍。例如平安銀行從3月至11月,共計釋出12期本金餘額達8.83億元的個貸不良資產。
銀行個貸不良資產件均金額雖然較大,但處置難度也不小。首先是長賬齡痛點,轉讓到AMC手中的不良貸款被催收多遍,借款人還款意願隨賬齡增加逐漸衰退。面對長賬齡的借款人,常規的催收手段基本無效,智慧催收更是不起作用。
從已公開的銀行個貸不良資產轉讓資料看,單期平均逾期月數最長的高達90.9個月,賬齡超過7年;最短的不足半年。總體賬齡都在數年以上,催收難度可想而知。
其次是立案催收增加催收難度。在貸後處置流程中,立案訴訟是機構非常謹慎採取的催收手段,一旦將借款人告上法庭,機構與借款人之間的矛盾就會激化。如果未採用訴訟手段,機構還能設計多種催收方案,提升回款率。
或是批次轉讓的不良個貸催收難度較高,導致成交價格較低,賬齡較長、發生過訴訟的不良資產成交價更低。從銀登中心披露的不良資產轉讓資料看,平安銀行的本金折扣率能低於10%,建設銀行的成交價較高,在40%以上。
對於個貸不良資產批次轉讓,5大AMC似乎不夠感興趣,所購買的資產量遠不及地方AMC。廣州資產、廣投資管、富城資產、江西資產等地方AMC變現得較活躍,不斷增長的個貸不良資產包也為它們帶來新的業務空間。
資產放量,催收收緊。監管要求資產管理公司對批次收購的個人貸款,只能採取自行清收、重組等手段自行處置,不得再次對外轉讓,禁止暴力催收不良貸款,嚴禁委託有暴力催收、涉黑犯罪等違法行為記錄的機構開展清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