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一直有“藩國”、“屬國”和“屬地”的稱謂,他們與中央王朝的關係到底是什麼樣的呢?這種不同的身份對現在中國的版圖又產生了什麼樣的影響呢?
今天來聊聊這個問題。
藩國,這個稱呼是從漢朝建立後,分封勳貴開始出現的。漢高祖劉邦定都長安後,設定在中央周圍,即首都周邊地區,實行郡縣制,這是沿用了秦朝的制度,目的是確保首都周邊在中央政府直接控制之下,確保安全;而在邊遠一點的地方呢,則實行周朝的封建制,把一些開國功臣和劉姓親屬封為王,建立自己的王國。既可以守衛疆土,也可以在危急時刻救援中央。這也算是“一朝兩制”了。這些分封在邊遠地區的這些國家呢,就稱做“藩國”。藩就是籬笆、藩籬的意思,就是說這些國家像籬笆一樣在周圍守衛邊界,保衛中央,這些王侯都被稱為“藩王”。藩王們平時是居住在自己的王國,叫做“歸藩”,也叫‘之國“。這些分封出去的王國是各自為政的,是有自己主權的,也是有自己財源的。為了防止藩王作亂,沒有中央的命令,藩王們是不得進京的,但需要按時納貢,派人朝拜皇帝。
設定藩國的主要是漢朝和明朝,但很不幸,這兩朝也是藩國作亂最嚴重的朝代,明朝的藩王——燕王朱棣甚至直接打進首都自己當了皇帝。漢朝也被“七王之亂”禍害得不輕。
從秦朝之後,從整體歷史上看,藩國在歷史上就慢慢就變得比較少了。大多數時候,皇帝和中央政府對於藩王和藩國一直都很警惕,藩國的面積普遍都很小,使其不具備威脅中央的能力。
屬國,是指那些承認中國的宗主國地位,向中國稱臣,年年繳賦,歲歲上朝的周邊小國。他們在政治、經濟、外交上都是獨立的。而他們屬國的身份主要體現在:
1、統治者不得稱帝(當然對內就無所謂了,比如越南對內其實一直稱帝);老國王去世,新國王即位必須得到中國中央政府的任命後,才能以國王的名義統治國家。
2、定期朝貢。朝貢制度其實不僅僅是一種禮儀制度,它其實是古代中國對外貿易的一種重要方式和渠道。尤其是對北方遊牧民族,為了對它們實行羈絆,遊牧民族為了獲取所需之物,在中原王朝不開放互市的情況下,只能透過納貢的方式來獲取所需。此外,明清時期,在閉關鎖國政策的影響下,東亞各國乃至西方國家,想要從中原王朝購買到所需之物,除了走私和少數開放口岸外,也只能透過納貢的方式來實現。中國在收到屬國的貢品(可不是你想象中的那麼幾件寶貝而已哦)後,需要回饋以同等價值或數量的禮物作為回禮。這樣就完成了一次國家間的交易。
3、屬國需要承認中國具有的更高地位和更高權威。這樣,在必要的時候中國可以以調解人的身份介入兩個屬國或屬國國內的紛爭,屬國也必須認可中央的決定。
歷史上中國的屬國主要分佈在東亞和東南亞如日本、朝鮮、琉球、安南(越南)、占城、寮國、泰國、柬埔寨、緬甸等等。當然在其他地方也有屬國如尼泊爾、阿富汗的地方政權、中亞地區。
屬地,屬地與屬國最大的區別在於沒有獨立的主權,在歷史上,中央王朝對於邊緣地區,尤其是少數民族聚居區,通常委任當地有權勢的首領或者頭目來管理,並允許世襲。但同時也會派駐中央政府的官員,起協助、監督的作用,還有一項重要的工作就是開展教化,普及推廣先進的中華文化,穩步推進民族融合。
19世紀80年代後,清政府國力衰弱,,列強開始窺視中國的本土疆域,英國為了分裂和吞併中國西藏地區,開始在政治上尋找能夠把西藏從中國剝離出去的法律藉口,於是他們提出所謂"西藏是中國屬國"的謬論,並試圖透過外交途徑把這一論斷合法化,為後續慫恿西藏獨立鋪平道路,當時的任駐英大使曾紀澤(曾國藩之子)立即對外發布嚴正宣告,"西藏乃中華屬地",不是屬國!中國擁有對西藏的主權是毋庸置疑的。並透過詳實的歷史史實從根本上否定了英國炮製的"西藏是中國屬國"的謬論,捍衛了中國對西藏所擁有主權的合法性,使得英國野心家的圖謀遭到挫敗。
往事如煙,以史為鑑。
竭心盡力,中華復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