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婚妻子慘遭殺害
1986年2月4日,美國洛杉機,一輛汽車疾馳在凡奈斯區的公路上,開車的男子面色焦急,因為他一整天都沒和新婚妻子聯絡上了,心中總有種不好的預感。
當男子趕到家時,發現車庫門大開,門邊框有被擦碰的痕跡,車庫外的玻璃也被撞碎。男子送給妻子的新婚禮物,一輛寶馬車不見了。
男子看到這一幕並不緊張,只是苦笑著搖搖頭,他很清楚自己的妻子車技很差,開車經常碰撞一些東西。這大概也是妻子開車出去的時候不小心撞到的,到時候請人來修理一下就好。
雖然這是一筆不小的費用,但是深愛著妻子的男子也沒有在意。
可是當他進入車庫時,發現車庫進入家門的房門居然是開啟的,這就有點奇怪了。謹慎的妻子通常都會鎖好家門才會離開的,難道是今天剛好忘記了?
雖然內心有點疑惑,但男子也沒太在意,徑直透過車庫的房門走入了家裡。
可是當他走到客廳時,被眼前的一幕驚呆了。
客廳裡面一片狼藉,茶几、椅子全部翻倒在地,櫃子的抽屜也被拉出來扔在了地上,客廳裡的花瓶碎了一地,書架上方的牆上還有一個血手印。
而他的妻子沒有任何聲息的倒在地上,身上還蓋著一床毯子。男子忙跑過去把毯子拉開,就看到妻子臉上血肉模糊,身體早已冰涼。
男子被驚呆了,大腦一片空白,過了好一會,才緩過神來的他跌跌撞撞跑到電話旁,撥通了報警電話。報完警後,男子雙手抱頭坐在了地毯上,痛哭起來。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男子的妻子平時性格溫和,從沒與人結怨,怎麼會有人對她下這樣的毒手?
二、警方初步斷案,卻是草草了事
男子名叫約翰·羅騰,是加州生產硬碟公司裡的一名工程師,畢業於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
妻子莎莉·拉斯穆森則是當地一家醫院的重症監護室護士,因為能力突出,27歲就升任了護士長。
1983年,莎莉26歲時,經過朋友的介紹,認識了比她小兩歲的約翰。剛一見面,約翰就被長相秀美、聰明、溫柔的莎莉所吸引,很快兩人便墜入了愛河。
1984年,相戀一年後,兩人就訂婚了。1985年11月舉行了婚禮,住在了位於洛杉磯凡奈斯區的一套三層樓的公寓裡面。
婚後約翰和莎莉的感情非常好,天天巴不得黏在一起,哪怕兩人白天分開工作的時候,約翰總會給莎莉打個電話聊聊天,以訴相思之情。
1986年2月24日,這天同往常一樣,約翰早早起來準備上班。可是妻子莎莉卻對他說身體有點不舒服,今天要請個假在家休息。約翰知道妻子前一天運動的時候把腰給扭到了,他也希望妻子好好休息一會。
於是約翰叮囑妻子照顧好自己,並答應莎莉,今天儘量早點下班回來陪她。約翰在妻子臉上親吻一下,就出門上班去了。
約翰怎麼也沒想過,這是他與妻子最後一次見面。
經過一早上忙碌的工作,到了中午,約翰按往常的慣例給妻子打了個電話,順便問問她身體恢復得如何。
可是之前每次一打就能接通的電話,這次無人應答,甚至家裡的電話答錄機也沒有工作。約翰心想是不是妻子覺得身體好一點又去上班了呢?
於是他又給妻子的辦公室打去了電話,接電話的是妻子的同事,他告訴約翰今天並沒有見到莎莉來醫院。
約翰心裡覺得有點怪異,但是也沒有往心裡去,也許莎莉去了醫院別的地方工作,同事沒有看到她而已,以前也出現過這種情況。
即便如此,約翰還是放心不下妻子,儘早地把手裡的工作做完就提前下班了,可是他萬萬沒想到進入家裡看到的會是這樣一幕令人心碎的場景。
很快,接到報案的洛杉磯警察局凡奈斯分局的警員就趕到了現場。經現場勘驗,莎莉身中三槍,每一槍都打在了致命部位上。
兇手很聰明、也很有經驗,她拿了一塊毛毯隔在了莎莉和槍之間,才開的槍,這樣就可以避免槍聲引起外人的注意。
從莎莉身上的傷痕來看,她生前曾與兇手進行過激烈的打鬥,她的臉已經被類似槍托的東西打得血肉模糊,幾乎看不出原來的樣子。
對比了地上的花瓶形狀與莎莉頭部傷痕的樣子,警方推測兇手是用這個花瓶先把莎莉打暈了,再朝她開槍。與此同時,警方還發現莎莉的手臂上有一個咬痕,明顯是兇手留下,痕檢人員從中提取了唾液DNA樣本。
加上現場跌落的茶几、椅子和被翻亂的傢俱,警察迅速把這起命案判定為歹徒入室搶劫案,並根據現場收集的證據,還原了案發當時的情形
約翰出門後,歹徒以為家裡沒有人打算入室偷竊,沒想到莎莉在家。雙方起了爭執,爭鬥中歹徒打死了莎莉,然後從車庫裡開著車逃走了。因為逃離得匆忙,所以才會出現車庫被撞壞的情況。
這一聽似乎有點道理,但有一個非常大的疑點,不允許忽視。
如果是入室搶劫案,家裡貴重物品一定會丟失,可是約翰和莎莉的家裡除了丟失了他們倆的結婚證,放在櫃子上的貴重珠寶首飾一件都沒有丟,這一點明顯與入室搶劫案非常不相符。
約翰向警方說明了這點,警方承諾會去調查。
一週後,凡奈斯區又發生了一起入室搶劫案,兇手是兩名拉丁裔黑人男子,入室搶劫一名婦女,行兇時使用的槍型號和殺死莎莉那把槍差不多。
因此警方推斷,莎莉極有可能就是被這兩名拉丁裔的黑人男子所殺。之後莎莉的車也在郊外被找到了,顯然是被兇手遺棄了,但是車上沒有找到任何線索。
雖然這樣推斷,但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拉丁裔男子就是殺害莎莉的兇手。
莎莉的父親尼爾斯和也對她手臂上那道深深的咬痕提出過疑問,因為入室搶劫的歹徒幾乎都是男的。在爭鬥時,男人不會出現咬人的情況,這種行為大多出現在女人之間廝打的時候。
面對這個質疑,負責這起調查案件的萊爾警長卻讓尼爾斯“不要想太多了,男人被惹怒的時候也是會咬人的。”以此應付了事。
案發8個月後,莎莉的案件沒有任何進展。80年代的洛杉磯,非常的混亂,各種案件層出不窮,當地警力有限,漸漸地他們就把莎莉的案件拋到了腦後。對於他們來說,莎莉的案件只是洛杉磯發生的眾多入室搶劫案當中,非常普通的一個案件而已。
約翰就在妻子遇害後不久,就辭職離開了洛杉磯這個傷心之地,重新開啟自己的生活。然而沙溢的父親尼爾斯卻依然堅持一定要找到殺害女兒的兇手,否則絕不罷手。
三、被警方故意忽視的嫌疑人
其實尼爾斯心中有一個懷疑物件,而這個人正是洛杉磯警察局裡面的一名警察名叫斯蒂芬妮·拉扎勒斯(Stephanie Lazarus)。
尼爾斯的懷疑並不是憑空而來的,而是因為之前女兒給他打電話時說過的一些怪異情況來推斷的。
史蒂芬尼是約翰在大學的同學,兩人在大學的時候關係非常好,經常一起運動,一起讀書。一開始兩人以好朋友的身份相處,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史蒂芬尼開始對約翰產生了感情,可是約翰只是把史蒂芬妮當成一個普通的朋友。
當時在大學裡,約翰也沒有正式的女朋友,對於史蒂芬尼的主動示好,約翰並不排斥。內心把史蒂芬妮當成一個備胎和緩解空虛寂寞的排解品。
最後兩人發生了關係,此後史蒂芬尼把自己當成了約翰的女朋友,幻想著與約翰共度一生。卻不料,即便如此,約翰從來沒有把她當成女朋友,更不可能當成自己未來的妻子,他與史蒂芬尼只是玩玩而已。
1982年,約翰和史蒂芬尼大學畢業了,約翰做了工程師。史蒂芬尼則進入了洛杉磯警察學院學習,畢業後她成為了洛杉磯警局的一名警察。
此時的史蒂芬尼還幻想著工作後就可以和約翰結婚生子,相伴一生。可是萬萬沒想到,在約翰25歲生日的時候,史蒂芬尼參加他的生日派對,才得知約翰已經和一位名叫莎莉的護士交往了,而且生日會當天約翰還親口對史蒂芬尼說:“莎莉是我的真愛,我已經打算向她求婚了。”
這個訊息對於史蒂芬尼來說猶如晴天霹靂,她無法接受這個現實。她深愛的人,現在居然被別的女人搶走了,史蒂芬尼非常不甘心,內心在想著如何把約翰給搶回來。
她還在期待著也許約翰向莎莉求婚也只是隨口說說而已,當不得真。可是約翰這次是認真的,不久之後他便和莎莉訂婚了。
史蒂芬尼知道後,立馬給約翰的母親寫了一封信,表示自己無法接受,也無法理解約翰的這個決定,她和約翰才是天生的一對。試圖讓約翰的母親去阻止約翰的這一行為,勸回約翰。
誰料約翰的母親也非常喜歡莎拉,反而勸史蒂芬尼接受這一事實,祝福約翰和莎莉。
看到從約翰母親這邊下手沒有用,史蒂芬尼單獨找約翰,要求約翰給她個交待。約翰向史蒂芬尼坦承自己對她並沒有愛,只是互相排解寂寞的伴侶而已,也希望史蒂芬尼,能夠找到自己真正的愛人。
雖然如此,當天晚上約翰與史蒂芬尼依然再次發生了關係。
約翰這樣的行為又給史蒂芬尼原本絕望的心,再次產生了一絲新希望。她覺得約翰既然這樣對自己,說明是有一點捨不得她的。約翰之所以這樣決絕,就是因為莎莉這個狐狸精的勾引,如果沒了莎莉,約翰肯定就回到自己身邊了。
為了搶回約翰,史蒂芬尼開始了一系列的操作。
一開始,史蒂芬尼會找各種藉口來到約翰的家裡,請求約翰幫他做一些事情,每次約翰都答應了。最過分的一次,史蒂芬尼故意穿著性感的比基尼來到約翰家裡,手裡抱著衝浪板,讓約翰幫忙給衝浪板打蠟,這次約翰依然沒有拒絕。
可這一切都看在了莎莉的眼中,莎莉對這位頻繁出現的丈夫好友,內心總有一種不舒服的感覺。每次史蒂芬尼看她的時候中,眼神中總帶有敵視。
莎莉是個女人,天生就很敏感,她知道丈夫和史蒂芬尼之間肯定有什麼,但畢竟這也已經是以前的事情了,莎莉也不好說什麼。
但是她還是勸丈夫,希望他能遠離史蒂芬尼,可約翰振振有詞地辯護自己和史蒂芬尼只是普通朋友,是莎莉自己小心眼了。
之後的一天,約翰剛好不在家,史蒂芬尼再次來到了莎莉家。這次史蒂芬尼是穿著警服來的,腰上帶著配槍。
看到史蒂芬尼,莎莉就告訴她約翰不在家,讓她改天再來。史蒂芬尼卻板著臉,惡狠狠地對莎莉說:“我今天專門來找你的,你配不上約翰,約翰是我的,希望你能自覺地離開他。”
聽到史蒂芬尼這樣無理的要求,莎莉無法接受。言辭拒絕。
被拒絕的史蒂芬尼並不甘心,她很清楚約翰的行程軌跡,每次都趁約翰不在家的時候,帶著配槍來家裡找沙麗談話,要求她離開約翰,試圖以這種威壓讓莎莉妥協。
被莎莉拒絕幾次後,史蒂芬尼換了方式,她直接到了莎莉的醫院,兇狠地對她說:“如果我得不到約翰,別的女人也休想得到他。”
莎莉曾把這事告訴約翰,可約翰依然強調他和史蒂芬尼是普通朋友,是莎莉太過敏感。兩人還因此吵過幾次架,漸漸地為了不影響彼此的感情,莎莉也就不再把這些事告訴約翰。
可是她心裡也不舒服,就把這一切向父親訴說。出事前幾天,莎莉告訴父親,她感覺有人經常出現在她家附近,跟蹤她。那個人個子不是很高,裝扮看上去像一名男子,經常在街上遠遠地盯著他,目露兇光,讓她很是害怕。
當時內爾斯還安慰女兒可能是工作壓力太大,產生了幻覺。
現在女兒出事了,內爾斯的直覺告訴自己,當初女兒說的一切是真的發生的,他才懷疑是史蒂芬尼因愛生恨殺了自己的女兒。
內爾斯把這個懷疑告訴了負責此次案件的萊爾警官,然而史蒂芬尼和萊爾警官是同事,在萊爾眼中,奈爾斯的這種推測完全是無稽之談,根本不可能發生。
所以他就應付式地把內爾斯反映的情況記錄了下來,然後就扔在了一邊,從沒想過對史蒂芬尼進行任何深入的調查。
內爾斯經常打電話給萊爾詢問女兒案件的進展,一開始萊爾還敷衍內爾斯他在調查,什麼時候有結果一定會第一時間告訴他。可是次數多了,內爾斯再打電話過來,萊爾就直接電話掛了,就這樣莎莉的案件就成了一樁懸案。
可能有人會說,既然莎莉身上的咬痕提取了兇手唾液的DNA樣本,為什麼不進行DNA比對?直接就能查到兇手了。
要知道那個是在上個世紀80年代,DNA技術還非常不成熟,想利用DNA找到兇手非常困難。而且後來有了DNA技術,為了找到真兇依然歷經磨難。
內爾斯被警方這樣忽視,內心充滿了憤怒。1987年,在女兒遇害一年後,他直接召開了媒體釋出會,重申了自己的訴求,希望警方能夠認真調查莎莉的案件,給自己和廣大市民一個交代。
他還給當時的洛杉磯警察局長寫信,反映了自己的懷疑,讓他們調查一下警員史蒂芬尼。結果被嘲笑他是異想天開,無人重視他的這個懷疑,案子再次被無限拖延著。
四、警方的無能,破案的希望再次熄滅
時間來到了5年後,1992年,一直關注著女兒案件進展的內爾斯,在得知警局現在的DNA鑑別技術非常成熟後,提出願意自費對莎莉案發現場所有物證做DNA檢測,尤其是從女兒肩膀上咬痕提取的唾液DNA進行檢測比對。
然而哪怕是內爾斯願意出錢,他的請求再次被警方拒絕了,拒絕的理由就是沒有懷疑物件,無法做檢測對比。內爾斯個人無法與警方抗衡,他也只能放棄。
一時間一晃,又一個8年過去了,2000年,洛杉磯警局專門成立了DNA鑑定部門,對之前懸案或者疑案進行DNA鑑定,尋求新的證據。
可是很奇怪,當時大部分懸案警方都進行了重審,唯有莎莉的案件一直被扔在角落,似乎是被警方故意遺忘的,沒有任何人提出要重新調查這件案子。
也許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004年,一位名叫詹妮弗·巴特沃茨的警員,無意中看到了莎莉的案件,她覺得其中充滿了太多疑點,決定做DNA鑑定。
可是當詹妮弗正式開展莎莉案件調查後,才發現當年莎莉案件現場收集的很多證據,忽然無緣無故地消失了。而且就在莎莉的父親內提出自費進行DNA檢測的第2年,這些證據才消失的,只留下了當初採集到沙礫手臂咬痕上的唾液樣本。
這一點讓詹妮弗很奇怪,因為警方證物是專人專管,有著嚴格的登記檢查制度,不可能隨便就丟棄的。這些證物消失得非常奇怪,而且查不到任何檔案記錄,似乎更像是警局內部的人員操作的。
DNA檢測結果出來了,但是缺少比對物件,也無法肯定兇手是誰。詹妮弗又重新調查了莎莉當年案件的所有記錄,她注意到了當時莎莉父親找到萊爾警官所說的女兒被史蒂芬尼恐嚇過的記錄。
因為涉及警察內部的警員,詹妮弗馬上把這個發現報告了領導,並且詢問當年有沒有調查過史蒂芬尼。沒想到,上級得知後,冷冷地說:“那個洛杉磯警局的女警嗎?她只是受害者丈夫生前的女朋友而已,與本案並沒有什麼關係。”同時,還讓詹妮弗立刻停止調查這件案件,堅持把它認定為入室搶劫案。
雖然詹妮弗覺得本案疑點重重,但是因為領導制止她再次查案,也只能服從,這個案件又再次被擱置。
而這些年也發生了很多事情。
離開洛杉磯的約翰,很快又和別的女人結婚了,開始了自己的新生活,早已把莎莉的案件拋在了腦後,他對於是誰殺了前妻完全不在意。
值得一提的是,離開洛杉磯的約翰,依然主動與史蒂芬尼保持著聯絡,偶爾見面發生關係,一起外出度假,不再有失去妻子的傷心。
莎莉遇害後,最開始史蒂芬尼很開心,因為這樣約翰就能和她在一起了。可是漸漸地她發現道約翰只是把她視為備胎,從沒想過與她共度一生。最後史蒂芬尼也放棄了對約翰的執著,與一位警察同事結婚了,領養了一位5歲的女兒。
日子看似一天天平常地度過著,每個人都活在自己的生活軌跡裡,追尋著自己的幸福,而只有莎莉的老父親內爾斯一直不放棄,苦苦追尋著女兒被害的真相。
五、案件重啟,真相浮出水面
伴隨著內爾斯一次又一次地失望,時間來到了2009年,洛杉磯警局又再一次開展懸案清查。這時凡奈斯警局的兩名警員吉姆·奈托爾和皮特·巴布林,注意到了莎莉被害案。他們和詹妮弗一樣發現了這案件中太多的疑點,決定重新調查此次案件,而這一次內爾斯終於不再失望,等來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值得關注的是,這時的史蒂芬尼已經不再是一個普通的小警員,而是一名高階督察。
2006年,洛杉磯發生了一起轟動一時的盜竊、偽造藝術品案件,史蒂芬尼加入專案小組。因為史蒂芬尼熱愛藝術,小時候經常隨父母到歐洲參觀各種博物館的藝術品,尤其是對油畫非常感興趣。
在調查過程中,她無意經過一幅油畫,從小鍛煉出來的鑑賞能力,讓她發現了這幅畫背後的貓膩。順藤摸瓜找到了所有的偽造品,在2008年將兩名涉案偷竊名畫的盜賊捉拿歸案。
史蒂芬尼,從此一炮而紅,從小警員提拔成為了高階督察,在經濟刑事科工作,專門負責藝術品偷竊案件。因為敏銳的觀察力,史蒂芬尼的破案率非常高,被媒體紛紛報道,成為了警界裡的明星警察。
除此之外,史蒂芬尼還加入了洛杉磯女警協會,積極操辦、參與協會的各種活動,贏得了大家的尊重。
吉姆和皮特在認真審閱了案件卷宗的,都覺得這起案件怎麼看都不像是入室搶劫案,其中有5大疑點,非常值得懷疑。
(左一吉姆,右二皮特)
一、莎莉的珠寶首飾盒就放在梳妝檯上,歹徒一眼就看見,如果是入室搶劫,那這些東西一定會被帶走。事實上它們卻一件沒丟失,甚至歹徒連碰都沒有碰過,這完全不符合入室搶劫的特點。
二、莎莉和約翰住的小區都是有門禁的,歹徒進入是非常容易被發現的。當時居然沒有人對有這樣一個陌生人進入小區有印象,說明這個人的身份是大家所信任的,他的進出在所有人來看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三、莎莉和約翰公寓樓梯上是裝有監控的,根據案發現場還原,莎莉與歹徒從2樓打到了1樓,那麼樓梯上的監控一定可以拍到打鬥場景的。
可事後,警方調監控時發現影片被歹徒刪掉了。如果是隨機的入室搶劫案的話,歹徒殺了人,第一時間一定是想著逃跑,怎麼可能還會想到去刪除監控呢?這明顯就是有反偵查能力人所做的行為。
四、案發現場書架上發現的那個血手印並沒有指紋,但是血液卻是屬於莎莉的,很可能是莎莉死後被兇手戴上手套,沾上血水,故意在牆上留下的。如果是入室搶劫的歹徒,沒有理由去這樣做。
五、警方懷疑的入室搶劫的那兩名拉丁裔嫌疑人都是男性,而莎莉肩膀上咬痕DNA檢測出來的屬於女性。另外,莎莉所中的三槍,槍槍都在要害部位,說明兇手是經過射擊訓練的專業人士。
既然如此,兇手把客廳家裡弄得這樣的亂,只有一個目的,那就是偽造現場,掩蓋事實的真相。
推測到這裡,吉姆和皮特腦海裡已經出現了這名兇手的大致畫像:
首先兇手很聰明,清楚警方的偵查手段,有反偵查能力;
其次,她的槍法非常準,有過射擊訓練;
最後,兇手心思非常縝密,才能在殺人後刪監控,偽造現場。
這一切非常符合內爾斯向警局反映。是警察作案的可能性。
吉姆和皮特立刻把嫌疑人鎖定到了當時懷疑的5位女性身上,而其中就有史蒂芬尼。
在比對了其餘4個人的DNA後,都與莎莉身上發現的DNA配不上,最後只剩下史蒂芬尼的DNA沒有錄入系統對比。
可是鑑於史蒂芬尼當時的地位,如果貿然對她進行檢查,出了什麼岔子,將對史蒂芬尼和警局的聲譽造成巨大的影響。
吉姆和皮特也不敢私自做主開展調查,將此事報告給了上級。而此時警局的領導已經換了一批又一批,這次很幸運,吉姆和皮特的行動並沒有像詹妮弗一樣被上級制止,反而得到了上級的積極支援,命令吉姆和皮特私下收集史蒂芬尼的DNA進行比對。
吉姆和皮特就讓史蒂芬尼的同事幫忙,收集史蒂芬尼喝完水後扔掉的一次性杯子。
得到杯子的兩人,立馬送到DNA檢測,檢測結果不出所料。
與莎莉肩膀上的那道咬痕裡的唾液DNA完全吻合,這個證據直接證明了史蒂芬尼就是兇手。
為了證據的嚴謹性,吉姆和皮特又圍繞史蒂芬尼當年的行跡進行調查。發現在莎莉遇害後的13天,史蒂芬尼曾向警局申報過,自己巡邏用的槍被偷了。
時間如此的巧合,有點欲蓋彌彰的感覺。
經過一系列的證據收集,最終當時的凡奈斯警局分局局長羅博·巴布,將情況報告給了洛杉磯警察局局長威廉·布拉頓,正式將此案從入室搶劫案轉移到了兇殺科,而且局長也批准了逮捕史蒂芬尼。
可是因為史蒂芬尼身份的特殊,考慮到社會影響的情況,對她的逮捕只能低調進行。
這天警局裡各個方位都佈置好了逮捕史蒂芬尼的警員,安排了一名警察打電話給史蒂芬尼,說有一個藝術品盜竊案,需要她來配合一起審訊嫌疑犯。
史蒂芬尼經常做這事,所以並沒有任何懷疑,根據約定的時間來到了總部。
根據規定,進入警局總部所有人都需要上繳槍支,史蒂芬尼也不例外,這樣就能保證抓捕她時,不會因激烈反抗,造成人員傷亡。
當史蒂芬尼交了配槍進入審訊室,才發現情形有點不對勁。
審訊室裡沒有嫌疑犯人,只有兩名警警員同事。警員同事讓她入座後,向史蒂芬尼詢問與莎莉有案子有關的情況。
這時的史蒂芬尼不承認自己與約翰有親密的關係,只是說很久沒見面了,對他的印象也很模糊了,她也不認識莎莉,只是大概知道是一名護士,完全把自己從案子裡摘得乾乾淨淨。
直到警員直接提起史蒂芬尼與莎莉之間的矛盾,並且表示現在有充足的證據懷疑她就是兇手,想要提取史蒂芬尼的DNA時,史蒂芬尼當場暴怒。
她直接衝警員們嚷嚷道:“你們憑什麼懷疑我是嫌疑犯,我可是明星警察,你們是在懷疑我謀殺嗎?對不起,我不想配合你們調查了。”說完她站起身就要走出審訊室,被守在門口的警察直接抓捕。
看到這一幕,史蒂芬尼不知內情的同事們全都驚呆了,誰也沒想過這位平時看上去業務精湛、和藹可親,令人敬佩的警察前輩居然會是個殺人犯。
2012年3月,史蒂芬尼因證據確鑿,被判一級謀殺罪,有期徒刑27年,此時已經離案發當年過去了23年,史蒂芬尼也已經52歲,根據法律的規定,她可以在明年,也就是2023年的時候申請假釋。
得到這一訊息的內爾斯流下了激動的眼淚,女兒的冤情終於大白天下了。
之後內爾斯向警局提出了控訴,警局內部有人銷燬證據,包庇兇犯;而最早發生疑點的詹妮弗警官也控訴上級阻止她調查之事。
然而因為當時相關警察已經退休,很多事情都無從查證,這些控訴最終都是不了了之。
六、案件背後的反思
雖然最後史蒂芬尼這個真兇被逮捕,可是案件背後卻有很多令人細思極恐的地方:
第一:為何史蒂芬尼謀殺莎莉的很多證據憑空突然消失,沒有任何痕跡,是史蒂芬尼自己把它們銷燬,還是警局裡有人幫她銷燬?警局內部人的勾結,還能讓這個社會有公平可言嗎?
第二:為何當時警局的領導們都想辦法壓制住史蒂芬尼這個案件呢,明明有那麼多的漏洞值得推敲,甚至只需要去比對一下史蒂芬尼的DNA即可,他們也不願意去做呢?
史蒂芬尼被判刑,可謂是罪有應得。可是,看上去非常愛妻子,但其實是真渣男的約翰,又何嘗沒有過錯呢?正是因為他的花心才導致了這個慘劇的發生。
事後,他又像個沒事人一樣,馬上忘掉被害的前妻,心安理得結婚生子,希望約翰在夢裡夢到莎莉的時候不會被嚇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