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很多年輕人結婚後面臨兩地分居的情況,為了養家餬口,常常是一起外出打工,或是留妻子在家照顧老小,但距離不止產生美,還生產婚外情,且長期兩地分居,也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即使夫妻有感情基礎,伴隨著長期兩地分居,感情也會越來越淡。人心不是石頭,不會擺在一處一動不動,所以感情是需要兩個人一起維繫的,長此以往,婚姻將會面臨四面楚歌之境。
(涉及隱私,本案中人名均為化名,部分圖片源自網路,僅配合敘事)
湖南小夥張亮就感受到了這種危機,他和妻子結婚八年,兩人雖是經人介紹結婚,但婚後相處和睦,彼此間也培養了一些感情的,婚後不久,就育有一子。四年前的9月,妻子突然到貴州來找他說要生個二胎,給老大作伴,他當時也很高興。
妻子回去後沒多久,就檢查出懷孕,一家人都把她當成了寶貝,但妻子懷孕後,他就明顯感覺到妻子對他冷淡了不少,以前時常通電話或是影片,還經常分享兒子的日常,懷孕後卻不願主動搭理他。
他只以為妻子是不滿自己一直在外面打工,但這也是生活所迫,家裡上有老下有小,都得靠他,兩人的感情早就隨著長期異地淡了,更像是搭夥過日子,所以他也沒太在意。
三年前的四月妻子唐某生下了一個兒子,他聽到訊息後,請了個長假回家,想要好好修復一下夫妻感情,也照顧照顧小兒子。但到了醫院,卻聽到了一個讓人沮喪的訊息,孩子左耳有先天性缺陷,沒有聽力功能。
當時他完全沉浸在孩子有病的悲傷中,醫生並沒有提起過孩子是早產的,他忽略了妻子八個月就生下兒子這個資訊。他家中並沒有先天耳疾的遺產先例,不過張亮對於醫學知識瞭解不多,一心撲在孩子的病上。
他給妻子留了一筆錢,讓她給孩子好好治病,之後便又返回了貴州。三個月後,他接到了法院的傳票,上面的內容震得他瞪圓了眼,他的妻子竟然向他提出了離婚。
為了弄清楚事情,他火急火燎地跑回了家,回去後發現,小兒子也沒跟自己姓,而是隨唐某的姓氏,這意思已經非常明顯,至於為什麼要和他離婚,妻子不說他也猜到了,因為之前回到貴州後,他越想越不對勁,只是一旦戳破,兩人就再也回不去了,所以他沒有聲張。
這次他悄悄和小兒子做了親子鑑定,鑑定結果顯示他不是孩子生物學上的父親,妻子在婚內出軌,已經是事實。他拿著鑑定結果質問唐某,唐某隻冷笑了一聲,就帶著孩子回了孃家。
張亮氣不過,自己在外面累死累活,妻子卻逍遙快活,他把這事鬧到兩家人面前,這事看上去的確是唐某理虧,原《婚姻法》第4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在婚姻存續期間對家庭不忠,在道德上是要被譴責的。面對張家人的指責和辱罵,唐某也不甘示弱,稱這都是張亮開的先例,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他們結婚的第三年,張亮就有了外遇,當時張亮在外面打工,唐某在家裡帶孩子,張亮耐不住寂寞,在外面和人發展不正當關係,回家後,被唐某察覺,翻出了他們的曖昧聊天記錄,還有親密合照。
後來張亮和小三約會被她抓到,留下了證據,當時唐某就想離婚,她眼裡容不得沙子,因為張亮苦苦哀求,考慮到孩子還小,她就沒有離,但這件事已經在她心裡紮了一刀,只要一想起來,便會疼痛。
一開始張亮還不承認,唐某當時大概是心死如灰,早料到會有這麼一天,讓張亮寫下了保證書,還拍下了所有證據,事實擺在眼前,張家人也沒臉再高聲嚷嚷。
唐某哭訴自己在張家過得並不好,因為那件事,她對在異地的張亮再也信任不起來,夫妻感情早已隨著時間一起流逝了,張亮對她的冷淡不滿,有時還會因為小事打她,所以她才在外面尋找安慰。
這夫妻倆孰對孰錯,大家心裡都明白,便也不再勸和了。而這兩人都認為對方有錯,不肯退步,尤其是張亮覺得自己白養了別人的孩子,讓唐某賠償損失,最後鬧到了法庭,那麼法院會怎麼判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男方受欺騙撫養非親生子女離婚後可否向女方追索撫養費的覆函》中說明:“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與他人通姦生育子女,隱瞞真情,另一方受騙而撫養了非親生子女,其中離婚後給付的撫養費,受欺騙方要求返還的,可酌情返還,至於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受騙方支出的撫養費用應否返還,尚需進一步研究。”
也就是說,張亮還是可能拿到一部分撫養費的,至於離婚損害賠償,張亮自身也存在過錯,也曾對婚姻不忠,離婚損害賠償是對無過錯方的保護,他並不在此列。
最後兩人協商好,大兒子歸張亮撫養,小兒子由唐某自己撫養,一場婚姻鬧劇就此散場。張亮和唐某各有過錯,他們的婚姻也讓我們不由深思,兩地分居有時是迫不得已,這樣的婚姻更需要愛與信任,長期分居是不利於夫妻感情的,常相聚才是溝通情感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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