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秒違例何時能推廣到足球比賽?讓足球比賽也充滿了進攻屬性!
1954年,一個叫丹尼的人發明了24秒違例規則,這個規則的出現讓籃球不再拖延時間。
當時的籃球比賽,比分大概是在40分以下,一般是30多分就可以贏球。
而有一次出現了19比18的比分,讓所有人都感覺必須要做出變革了。
一場48分鐘的比賽,只有37分總分,所有人都昏昏欲睡。
丹尼本人不打籃球,但是非常懂得這樣拖下去是要失去所有觀眾的。
他召集各球隊的管理層一起商量,想出這個限制進攻時限的好辦法。
這個規則就一直流傳下來。
足球比賽,也到了必須修改的時候。
以最喜歡傳控的曼城為例,他們的傳導也經常被詬病為昏昏欲睡的催眠戰術。
一般是讓對手和觀眾席都昏昏欲睡,突然改變節奏,大範圍轉移,就可以得分了。
是否可以考慮讓這樣的週期更簡短一些,也測算一下120秒進攻違例,必須完成射門。
瓜帥自己也希望多有射門。
有人做這個數學模型的推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