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是公有制,改制以後的國企還是國企嗎?還是公有制嗎?
我國企業目前的體制主要有兩種型式即國有體制和私有體制。國企是公有制也就是全民所有制,而私企是民營制即私有制企業。2000年代的企業體制改革,主要是把原有的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透過體制改革變為私有企業。在改制的過程中一般採用兩種手法,即“部分改制”和“整體改制”。整體改制是把原國有企業賣給私人,受買方可以是原企業以外的個人,也可以是原企業職工,但實際上企業資產大多被原企業法人購買。因為很多地方在改制檔案中規定原法人購買原企業有很多優惠條件,第一是原法人如果沒有足夠的資金購買,可以先不用資金購買,購買後用今後產生的利潤償還,有的只象徵性地出了幾萬元錢便成立了股份制公司,改制檔案中規定原法人不用出資可以佔公司總股分40%份額。有的地方政府還支援原法人貸款購買,總之原法人享有很多優惠購買國有資產的優惠條件,然後與原企業職工集資一起參股,這樣新的股份制公司就改制完成了。改制後的股份制公司便完全與原國企脫鉤,成為了純碎的私企公司。當然原公司就不存在了,這個企業再不是公有制而是私有制了。國企資產的轉移為私企時,在此過程中資產的評估,政府對資產的審批,在整個改制過程中,有些原法人如何運用弄虛作假,少報、瞞報國有淨資產,而虛報、多報負資產等作弊手法騙取改制,這是有些原法人存在的貪腐案例,這裡暫且不表。對於職工的安置:原國企內退職工在改制核算時,把他們離退休這些年所需內退生活費和社保醫保費等“兩保一費”總計計算出來,用資產抵給受買私企,由他們代買兩保發放生活費直至辦理正式退休。買斷人員用幾千至一二萬元買斷身份,從此下崗後與單位再無關係。這樣原國企就不存在了,改制後的公司變成了私企公司,實行的是私有制。
另外還有“部分改制”,即改制開始時,有些國企保留了部分產權成立合資企業,即一部分是國企,一部分是外資或者私人資產。但透過改制的進一步深化這些合資企業都慢慢地演變成了全資私企或者私企與外企的合資企業。原國企的性質也不是公有制了,也變成了私有制。到目前為止國企中有參股外資的大都是大型央企,如銀行、保險等,主體是國企但有私有的外資參股。普通的改制企業多改為了私企,其性質不再是公有制而是私有制,不然怎麼叫改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