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期延長了絕症病人的痛苦。國家應該遵循法律,允許更容易地選擇死亡。 Kim Callinan
“我無法消除她的痛苦。”
這是丹尼·金在他的妻子莎倫·金去世後說的話。據報道,她是第一批使用新墨西哥州開創性法律的居民之一,該法律允許身患絕症的成年人在臨終時獲得更好的醫療救助。這項法律允許病人服用處方藥以結束難以忍受的痛苦,它已經成為其他州改進現行醫療救助瀕死法律或透過新法律的榜樣。
新墨西哥州的法律是創新的,因為它糾正了因耗時的監管障礙而造成的訪問問題,這些障礙可能需要數週或數月才能克服。它還保留了華盛頓特區和八個州(加利福尼亞州、科羅拉多州、夏威夷州、緬因州、新澤西州、俄勒岡州、佛蒙特州和華盛頓州)經過時間考驗的類似法律的核心保障措施。
這些不必要的障礙常常阻止很大一部分患有絕症的成年人使用這種平靜的臨終選擇,造成不必要的臨終痛苦。南加利福尼亞凱澤永久醫療公司在2018年進行的一項研究顯示,申請使用加州《臨終選擇法案》的晚期病人中,有三分之一(33%)在完成這項耗時、多步驟的法律程式之前死亡,其中很多人是在等待15天期間死亡的。
“對一些病人來說,強制性的最低等候時間是一個巨大的障礙,”加州薩克拉門託的家庭醫學專家瑞安·施皮沃格爾博士在我的團隊“同情與選擇行動網路”主持的新聞釋出會上說。該網路發起了旨在減少等待時間和改善臨終選擇的加州立法。“在整個過程中,我監督的80多名患者中,每一個人在第一次就診前已經考慮了數週或數月。”
新墨西哥州伊麗莎白·懷特菲爾德臨終選擇法案包括三個關鍵條款,透過以下方式改善臨終病人獲得醫療救助的機會:
抵銷全州醫生日益短缺的問題。該法律反映了其他領域的醫學實踐,允許高階執業註冊護士和醫生助理利用他們的培訓作為開處方或諮詢臨床醫生。
只需要一份書面申請,從領取到配藥需要48小時等待。如果絕症患者可能在48小時的等待期間死亡,處方提供者有能力放棄48小時的等待時間。
明確如果衛生保健提供者反對參與臨終醫療救助,他們必須通知絕症患者,並將他們推薦給願意提供幫助的提供者或可以幫助絕症患者尋求幫助的一方。
此外,反對對死亡進行醫療救助的提供者必須在網站上和給予病人的任何適當材料中準確、明確地披露這一點。
新墨西哥法案於2019年1月推出時,標誌著改善臨終病人獲得醫療救助的運動發生了巨大變化。立法者本質上承認,俄勒岡州1997年頒佈的全國首個示範法的問題不在於沒有足夠的保障措施。問題是有太多不必要的障礙。
俄勒岡州最近承認了這一事實,該州州長簽署了一項法律,修訂了《尊嚴死亡法案》,允許醫生放棄15天的等待期。隨後,俄勒岡州衛生局2020年關於該法律的報告顯示,在該條款生效的第一年,醫生對20%使用醫療援助死亡的絕症患者給予豁免。
9月10日,加州通過了一項立法,將兩次申請助死藥物之間的強制等待時間從15天縮短到48小時,以改善這項已有5年曆史的法律的適用範圍。該法還要求醫療保健系統在其網站上公佈其醫療救助政策,為迫切需要及時獲取資訊的臨終病人增加透明度。
今年,夏威夷、佛蒙特和華盛頓三個州也提出了類似的法案。
透過臨終醫療救助法案的立法者有義務確保他們沒有透過增加不必要的障礙來無意中向臨終病人提供一個和平死亡的虛假承諾。
值得慶幸的是,新墨西哥州的法律沒有那麼繁重的程式,使得莎倫·金在被確診為晚期子宮癌後不久,就可以使用醫療援助,溫和地結束她那難以忍受的痛苦。莎倫·金的丈夫在阿爾伯克基接受KRQE電視新聞節目採訪時說:“她想在癌症面前做出選擇。”“她不想讓癌症控制自己。”
莎倫·金的處方醫生瑪吉·威爾遜醫生告訴電視臺:“在醫學上,你會看到很多不舒服或痛苦的死亡。我認為,我們能夠提供的重要服務是,讓那些已經遭受痛苦、不久將死去的人能夠平靜地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