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計然者,葵丘濮上人,姓辛氏,名文子,其先,晉國亡公子也”(《史記 集解 》)。
文子與孔子同時,是老子的學生,著有《文子》一書,唐代時,玄宗詔封文子為“通玄真人”,詔改《文子》為《通玄真經》,與《老子》《莊子》《列子》並列為道教四部經典。
一日,子文子南遊於宋,見老子,而問道。
文子問:如何知道?
老子說:玄妙通達者,必是知道之人。不精、不深者,不可知道。聞道有“三聽”:耳聽、心聽、神聽。耳聽為下,心聽為中,神聽為上。
以耳聽者,學在面板;以心聽者,學在肌肉;以神聽者,學在骨髓。故聽之不深,則知之不明,知之不明,則不能盡其精,不能盡其精,則為之、敗之。聽之妙理,在於虛心恬淡,無思無慮,目無妄視,耳無苟聽,既以得之,必固守之,必長必久。
文子問:有無何以相生?
老子道:無生有,有歸無。此乃萬物之始終及其依據。無外無他物,無蘊含有且是有,如同陰陽二極,同出異名。
反者道之動,有與無,相反相成,互根互化,有源於無而歸無。有無之相互反向運動,即是自然。
無有就是道,自然便是德。德乃道內兩極之往返關係。
文子問:敢問先生何謂“法”?
老子:法者,平也,和也,諧也,不逆不違也。道至精至微,至小至大,始則柔弱,成則剛強;初則幽微,成則廣大。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尺之臺起於虆土,百仞之高始於足下。此之謂道。道無為,即是初始之為。故云“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
與道相諧不違,即為法。聖人法道,即是不違道,故能處下,故能處後,故能節儉,然後能為尊,能為先,能為廣大,此乃“法”之效果。
文子問:“法自然”便是與己、與物相諧乎?
老子道:然也。自是自己、自身,然即是如此,“自然”便是相宜、自成。我之所言自正、自富、自樸、自賓、自均者,均是自然而然、無為而成之意。
道乃無極,無極之外復無極,宇宙如人體,同處於一系統,各部件俱皆依循自然而然之形式而運轉,它既沒有什麼,也不為了什麼,又如同一片飄葉,隨風而起,風息而落,無為,無以為,道性如此。
道法自然,吾意:道即自然。自然與道,名號雖殊,實乃一而二,二而一。自然者,非道之屬性,乃是物之屬性也。
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圓而法圓。如同器具盛水,器圓則水圓,器方則水方,於自然無所違也(此語引自皂羅袍3)。“人法地”,人與地相諧不違是也,非是效法大地之厚、之德,之生、之能容也。孔丘從周好禮,頗好言德、言仁,偏頗也。
域中有四大,即是有四道,道無高下,此道何必效法彼道?法者,和也,相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