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12月11日,《紅色中華》專版“開展廣泛的反貪汙鬥爭,肅清一切蘇維埃的蟊賊”。
突擊運動的破壞者
——青塘尾鄉蘇主席勒索群眾的錢
王惠民
(第一三四期 1933年12月11日)
在突擊擴大紅軍緊張工作中,青化*鎖區青塘尾鄉蘇主席,他卻在布林什維克的動員上,用了最無恥的貪汙手段,叫群眾拿二十元大洋給他,可以不要去當紅軍。
同志們,大家都知道紅軍是工農的軍隊,消滅階級敵人——地主資產階級國民黨的武裝,像這個貪汙主席,明白的是革命戰爭中的罪人,我們不容許他在革命戰爭中做這種勾當!滾蛋,讓廣大的群眾上前線去,為階級利益奮鬥到底啊!
開展廣泛的反貪汙鬥爭
——瑞金財政部九十月份決算檢討
祿
(第一三四期 1933年12月11日)
中央工農檢察部,日昨在瑞金縣蘇財政部九、十、十一月經費收支決算報告書內,發現許多貪汙浪費現象。高自立同志當時親自到瑞金縣蘇檢查,經過幾次詳細的詢問,和從群眾中得到的報告,結果檢查出瑞金縣蘇財政部長有重大的貪汙嫌疑,現正在繼續檢查中。
在瑞金縣蘇財政部九十月的收支報告書內,發現許多極大的浪費。如九月份文具費用了三百六十元,僅僅白紙一項,就支出了二百三十八元,十月份算是減少了一點,也買了一百三十元。在我們蘇區內,紙是重要生產品之一,價格原是極便宜的,但瑞金縣蘇這一個機關在一個月需用二百多塊錢白紙。在文具費內,十月份用了八元錢復寫紙,五十二元銀硃,這些都是駭人聽聞的浪費。修理房屋方面,瑞金縣蘇是經常進行的,九月份修理花了一百多塊錢,十月份又花了二百六十二塊錢。在九月份用了二百六十塊錢的點燈油,每天平均四塊多錢,十月份也花了一百多塊燈油費。瑞金縣蘇又大刻印子,九月份刻了十一塊錢,十月份呢?刻了六十多塊。每月都支出五六十塊的醫藥費,似乎工作人員在經常生病。最奇怪的是九月份買了七塊錢茶葉,兩塊錢花生(說是招待婦女代表的)。每月還要買幾塊錢的藍靛,許多奇奇怪怪的支出。而在這“行政”收支決算上,市政建設幾乎沒有,而教育經費只佔著極小的一部分。
這不是單純浪費的現象,這些數字的內容包括許多嚴重的貪汙問題。據中央檢察部所接到的報告,瑞金縣蘇財政部以前罰了下肖區一隻反動地主四十塊錢(這地主姓劉,現在已經槍決了),而在帳上卻寫著罰款二十元,另外二十元被縣蘇財政部長吞沒了,這是鐵一般的事實。靠近瑞金縣蘇的一家菜館,據說是專供瑞金政府工作人員食的,有一次購買十六斤甲魚,還說不夠賣。這些工作人員的耗費的程度真是大得可怕!
反貪汙浪費的鬥爭,現在是一刻也不能放鬆了,在這一斗爭中必須吸收廣大群眾來參加,普遍地組織節省經濟委員會、反貪汙浪費的突擊隊,把這一運動開展為群眾的運動,才能把一切隱藏在蘇維埃政府機關中的貪汙腐化分子洗刷出去。
反對腐朽的自由主義
耕得利
(第一三四期 1933年12月11日)
中府管理處左詳雲貪汙了公款,群眾來報告總務廳趙寶成,趙寶成不相信,後來主席團知道了責成趙寶成去調查,而他用官僚主義的方式去調查,不到群眾中去調查,據官僚主義調查的結果報告主席團,說是左詳雲沒有什麼貪汙。後來發現確實貪汙了百餘元,主席要他們將左詳雲扣留,但是管理處長徐毅(現已撤差)把左詳雲放走(現已捉回來了)。他是知道左詳雲貪汙的,卻把貪汙分子放走,這不但對貪汙分子的自由主義,而且是包庇了貪汙分子。我們反對貪汙分子,同樣要反對腐朽的自由主義,才能開展我們的反貪汙鬥爭。
財政支出中另一種浪費
——出高價買便宜東西
耕得利
(第一三四期 1933年12月11日)
最近中央政府做了一些房子,房子是應當做的。但不應當在做房子的時候沒有計劃,做房子要多少錢?多少材料?都要很詳細的計算免得浪費許多的材料。還有些不不應做的,如飛機洞的圍牆粉一次白的又粉一次灰色的,飛機洞做門,每條門花去幾十元(如蘇大飛機洞),俱樂部做起西式凳子,中府總務廳做起四周五尺寬的桌子來(房子小了都不能進),這些都是我們不需要的浪費。
管理科在購買物料上,也有許多浪費現象,如買石灰,石灰十八斤,而我們買石灰每一毫小洋只買十斤甚至有六斤的。普通市價,土磚每元可買一百塊,而我們花了一塊錢八十塊。這些都是我們值得糾正的浪費。
貪汙公款的省蘇文書
陳冶勳
(第一三四期 1933年12月11日)
福建省蘇文書兼俱樂部遊藝委員會的主任金華堂,一貫來消極怠工,對於工作一點也沒有成績,而且又是貪汙腐化之極,將俱樂部的錢貪汙了四元二角。有一天,他就想了一個詭計,企圖想掩飾他貪汙的事實,就說:“我的皮包被人偷去了,裡面還有俱樂部的錢。”就向總務處報告,當時總務處長立即就叫去跟究,這時他仍是似乎不要緊的樣子,第三天自己就走到街上跑了一轉,回來說:“我的皮包在水東街貨擔上被我買回來了,但是錢都沒有了。”總務處長即叫他去找那個賣皮包的人來對問,他不得已就走到街上,東跑一轉,西跑一轉,回來說:“賣皮包的人找不到了。”如此就引起了多數同志的懷疑,省工農檢察部立刻就召集了同志審判會來審判他的貪汙事實。他當時仍不肯說出,用各種的話來抵賴,後經多數同志的證明,他才直說“是我貪汙了四元二角”。而埋藏總務處長的手錶及私沒收反革命的風衣一件,也都在審判會中公公道道的說出來了。同志們,像這樣貪汙腐化的壞東西,應該洗刷出蘇維埃去!
挪扯捐款的兒童局書記
史丘昌
(第一三四期 1933年12月11日)
閩贛省黎川縣兒童局書記馬玉堂,把兒童團一文一片募來買平射炮的錢,亂用一場,天天在街上吃油巴巴果子,進館子,吃香菸等。不做一天工作,貪汙了大洋廿餘元,甚至到算數時一蹋糊塗。現經省兒童局檢查出來。這樣消極貪汙的份子,是一時一刻都不能容許的,應受嚴重懲處,開除他的兒童團籍。
吞沒髒物的互濟會主任
盧鳳鳴
(第一三四期 1933年12月11日)
福建軍區革命互濟會主任曹秉文同志,在我東方軍打下連城後,長汀的補充營開到連城,駐紮軍區指揮部,著他暫時到該營當營長。後來他在駐地附近調查到一隻土豪,就想發洋財,忙於沒收東西,在房子裡面拿出一隻金戒指,是土豪婆戴的,面上是有許多美麗的花紋,約四錢重。他把頭伸起一看,沒有什麼人,忙把金戒指藏到荷包內,想私吞下去。噯!糟糕了,被副營長張開金同志發覺,當時他死也不承認,後經幾個同志的鬥爭,他就沒有什麼法子,不得不承認是銀戒指金包的,大家要他拿出來,他說是丟掉了,他是用盡巧妙的辦法來掩蓋貪汙行為!看呀,這個貪汙份子還可以做互濟會主任嗎?不!應該以革命紀律制裁!
私偷公款回家享樂
賀 堅
(第一三四期 1933年12月11日)
尋烏澄江區蘇軍事部文書徐緒松工作一貫消極,貪汙腐化,這次私偷公款卅元(該款是模範營的伙食費),私自逃回家去玩兩個愛人,見到縣蘇二級工作人員,即急逃到山上去。這是多麼無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