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田芳先生的回憶錄裡,講他小時候在東北,有這麼一段:“那時作為老百姓,不準吃大米白麵,偽滿洲國有明文規定,你這等人只能吃粗糧。記得有一次正吃大米飯,警察來了,大人們馬上把鍋蓋蓋上......”後續老先生沒講,估計是糊弄過去了,因為沒被抄家、入獄,他是幸運的。如果那個警察較真起來,那罪行就嚴重了,僅僅因為吃大米。是的,吃大米犯法。
在日本人控制下的“偽滿”,1938年下了《米穀管理法》,專門管老百姓吃什麼的,有這麼幾條:
1、大米
日本人(含朝鮮人,下同),每人每月12公斤
中國人分為四等:一等人每月4.8公斤,二等3.6公斤,三等2.4公斤,四等人不供應。
2、麵粉
日本人在定量內每人每月1公斤
中國人:一等2公斤,二等1.5公斤,三等1公斤,四等0.5公斤。
3、高粱米
中國人每人每日0.75公斤,兒童(3至12歲)按成人6折,老人(60歲以上)8折(日本人糧食配給的折算辦法同此)......
看出點什麼來了吧,日本人和朝鮮人吃好的,優先供應大米白麵;中國人分成四等,前三等還能多少撈著點白麵大米,最後一等人只能高粱米、棒子麵果腹了。可能有人覺得還行,畢竟只有最後一等人吃不到白米飯,其他人每個月總有機會蒸點米飯過過癮。那你想多了,除了為日偽政府、機關服務的僱員外,其他中國人都是“第四等”。這下子明白了吧,就是中國老百姓沒資格吃大米,哪怕你自己偷摸搞點來嚐嚐,也是犯罪。
當時有這麼一段順口溜:“大米白麵經濟犯,苦了莊稼漢;種地人,無權吃,吃一口,經濟犯!遭毒打,帶過電,弄不好,進狗圈,一命染黃泉,何處去訴冤?”講的就是老百姓吃不到白麵大米,略有違禁就家破人亡的故事。日本人也不迴避,曾任偽滿安東市經濟保安科科長的小川仁夫就在自己日記裡記載了很多這樣的故事:
1943年的一天,時任“奉天(今遼寧瀋陽)警察局的經濟保安科附”的小川仁夫帶人到奉天車站去抓捕攜帶糧食的人。既然主子都來了,下面的偽滿警察當然更賣力了,一上午就抓了100多個人,都是私自攜帶糧食的中國人,主要是帶大米,因為這個最緊缺。其中有個一臉惶恐的小女孩引起了小川仁夫的注意,看樣子還是個學生,才十來歲。小川仁夫招招手,叫來一旁的警探問怎麼回事兒。警探告訴他,這個小女孩母親病重,沒多少日子了,臨死前就惦記想喝口白米粥,瞭解心願。小女孩和母親相依為命,實在不忍心看著母親就這麼帶著遺憾走了,最後想盡辦法,利用禮拜天的時間跑到鐵嶺同學那邊,求爺爺告奶奶地勻兌了10斤大米,帶著回來想給母親煮點粥。結果下車就被查出來了,被作為“經濟犯”剛捱了一頓打罵,正帶著處理呢。看到小川仁夫來了,小女孩苦苦哀求他:“我被處罰也不要緊,只是懇求你們能讓我的快要死去的母親,可以喝到一口大米粥!”
這麼小的孩子,又是為了病重的母親盡孝心,小川仁夫也動了惻隱之心,打算放過她去。可是很快他就驚醒過來了,如果這次讓小女孩把大米拿走的話,那麼以後將有更多的中國人以此為藉口而破壞“法律”,怎麼辦?翻來覆去,小川仁夫終於想明白了,“就是不能給中國人大米吃,我們還不夠呢!允許了她,那就會對日本人吃的大米的‘供出’上發生很大的障礙。”
所以,小女孩最後也沒能逃過“經濟犯”的罪名,她的下落小川仁夫後來沒有留意。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她的母親沒有能夠在臨走之前喝上白米粥。對此,小川仁夫自我安慰道:“她惦念母親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不幸得很,她很像日本的平重盛那個人,知道小孝而不知大孝。她如果真能盡孝的話,她就不能把被‘法律’所禁止的大米給母親吃,正因為不給母親吃,才是真正的大孝!”
這就是侵略者的邏輯。
還有一例,1944年,日本人在太平洋戰爭中失利,眼看著日薄西山了,物資供應越發嚴格,連剛開始給“四等人”每月供應的0.5公斤白麵也沒了。一個叫常彥的13歲小男孩,父親是飯店裡的面案大師傅,病倒了,想吃碗自己最拿手的面片兒湯。眼看著父親撐不了幾天了,小常彥打聽到寧年站(今黑龍江富裕縣富裕鎮)有人倒騰糧食,咬咬牙,帶著家裡僅有的一點開銷跑過去買白麵了。等他回來剛下車,不出意料地也被搜了出來,拽進了派出所裡。先是一頓毒打,然後當著他的面,張開白麵口袋,把地上的煤渣、爐灰倒了進去,摻和均勻,扔了出去。旁邊的常彥邊哭邊求:“求大爺行行好吧!您這樣,我爸爸還怎麼吃?人都快不行了,您做點善事,積積德啊......”
還有更慘的,通河縣清河村的李姓人家裡,老太太看孫子常年吃不到一點又有營養的東西,想著法兒弄來一點大米,乘著天黑,關起門兒蒸上,讓孫子飽餐了一頓。孩子是吃好了,可沒想到因為稀罕,吃得撐著了,第二天都沒消化了。結果白天在外面玩的時候,吐了,被日本人看到了。就為了一口大米飯,全家老少六口人被抓進軍營裡,活活的讓人家放出大狼狗咬死了......
亂世人命賤如狗,那些跟著捧美、捧日帶路黨走的人們,該醒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