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家加爾佈雷斯曾說過:“如果說商業銀行的歷史屬於義大利人,中央銀行的歷史屬於英國人,那麼,政府發行紙幣的歷史無疑屬於美國人。”現代紙幣理論與實踐的大佬正是美國人。
早期美國最大的財富來源是土地資源。美國擁有豐富的土地、糧食、動物毛皮和礦場資源,財富的積累主要依靠土地所有權。在美國獨立之前,13個殖民地都是由持有英國政府所授特許狀的公司建立起來的。這些公司組建的唯一目的就是利潤,利潤的高低則取決於土地上歐洲移民的數量。
17世紀,英國的破落貴族和不甘人下的鄉紳大量移民到北美殖民地,獲取英國政府贈送的土地,成為當地的種植園主。有了地主,還得有農民或農奴。當時英國工業時期,正是人口大量過剩之時。那些過剩的人口便被大量輸入到北美。英國政府將北美形容成遍地黃金的天堂,用謊言欺騙窮人,將他們儘可能多地送到陌生的北美。英國法院也做起了人販子的勾當,將許多罪犯強制賣到北美。做買賣就要有貨幣,而早期北美殖民地的流通貨幣卻是菸草。1620年,根據姿色和身體強健程度的不同,從英國賣到北美的60多個妙齡美少女的價格最低為54千克的菸草,最高則為73千克,大約相當於現在的250美元~400美元。到1642年,殖民地議會立法規定菸草為法定貨幣。在弗吉尼亞州,菸草做了200多年的貨幣;在馬里蘭州,菸草做了150多年的貨幣。在美國,菸草做貨幣的歷史要遠長於金本位制的時間。
到了17世紀末,馬薩諸塞州率先發行紙幣。1690年,馬薩諸塞州人威廉·菲普斯率領一支民兵隊伍遠征加拿大魁北克。但馬薩諸塞州的財政支援不過才1.8萬英鎊,紐約與賓夕法尼亞州只有4500英鎊,新澤西州更是少到1200英鎊。政府財政拿不出錢做軍餉,於是只好發行紙幣發給士兵,並允許這種紙幣可以與金銀一樣充當繳稅的法定貨幣。很快,南卡羅來納州、賓夕法尼亞州、馬里蘭州紛紛仿效這種做法。但在1751~1764年,殖民地議會在英國政府的授意下,禁止殖民地發行自己的紙幣。這引起北美殖民地的強烈反感。獨立戰爭的爆發與此有莫大關係。
在北美,擁有土地就擁有了一切。大土地所有者憑藉財富和權勢,成為當地的豪門貴族,他們控制殖民地議會,直接影響著美國的政治和經濟。美國獨立建國的推動者其實就是那些大土地所有者。就拿美國開國國父華盛頓來說,他是全美頂級富豪之一,其財富高達53萬美元,而當時普通人的年收入才350美元左右,年收入超過1000美元就算富裕階層了。他在弗吉尼亞州擁有39.4平方千米的肥沃土地,在西弗吉尼亞州肯納華擁有12.4平方千米的土地,還在馬里蘭州、賓夕法尼亞州、紐約州、肯塔基州和華盛頓州擁有大量土地。最有名的當屬華盛頓特別建的弗農山莊園,面積達32.4平方千米,擁有317個奴隸。
獨立戰爭爆發後,殖民地議會的紙幣禁令失效。美國政府允許各州發行紙幣,並用紙幣支付軍費。1775~1779年,美國政府發行貨幣42次,總面值達到2.416億美元,各州政府發行額則達到2.095億美元。與紙幣發行相比,政府借債卻很少,主要賣給法國人的國債,其總額還不到1億美元。
過度發行的紙幣導致美國產生嚴重的通貨膨脹。18世紀七八十年代,在弗吉尼亞州,用州政府的紙幣需要5000美元才能買到一雙鞋,衣服的價格竟然達到100萬美元的天價。1777年,聯邦政府的2美元紙幣可以兌換1元銀幣,到了1780年,則需要75美元才能兌換1元銀幣。最後,這些紙幣以面值1%的價格被轉換成了美國國庫券,這場通貨膨脹讓持幣者損失了99%的財富。
1787年9月17日,被惡性通貨膨脹折騰得如驚弓之鳥的美國人透過新憲法,規定只有美國國會才有鑄幣權,禁止各州發行法定紙幣,即憲法第八部分第十條:“任何州不得鑄造貨幣;不得發行信用票據;不得用任何除金銀之外的東西作為清償債務的法定貨幣”。
獨立之後的美國貿易結算的貨幣十分混亂,既有英鎊,又有法郎,還有西班牙金幣。直到1789年,美國財政部成立,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就任第一屆財政部長時,情況才發生轉變。1791年,在華盛頓的支援下,美國模仿英格蘭銀行成立了第一家中央銀行——壟斷了紙幣發行權的美國第一銀行在費城宣告成立,營業許可證有效期為20年。銀行資本金為1000萬美元,其中政府認購200萬美元,其餘800萬美元均面向公眾發行。但其中700萬美元的股份主要都落入了英國人與荷蘭人的手中。當時,英國和荷蘭都積累了大量資金,都希望透過對外輸出資本賺取高利潤。美國銀行這樣的香餑餑理所當然地不能視若無睹。
第一銀行用其發行的貨幣換回先前的美國國庫券,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充分發揮了中央銀行的調節與最後貸款人的作用。到了1805年,以美國第一銀行為核心、75家其他銀行為網路的銀行體系逐漸形成,美國信用與貨幣體系隨之建成雛形。
但是,第一銀行遭到1800年當選為美國總統的托馬斯·傑斐遜的猛烈炮轟。傑斐遜認為第一銀行是“為了美國一小部分人的利益而設計的。只使商人受益,而農民、自耕農將不能從中得到任何利益”。他援引憲法,指出國會無權建立銀行機構。他說:“所有未由憲法賦予合眾國,也未禁止由各州行使的權力,都保留給各州或其人民……向國會權力範圍區域之外邁出一小步,就意味著對無限權力的佔有,這是從任何角度都說不通的。”到1811年,在傑斐遜等人的阻撓下,第一銀行停辦。傑斐遜則依賴關稅收入來支撐政府財政。
大量興起的州銀行迅速替代了第一銀行的地位。1811~1815年,州銀行數量從88家上升到208家,紙幣發行量則從1812年的450萬美元上漲到1818年的1億美元。根據憲法,州一級別的銀行不具有發行紙幣的權力,但美國聯邦法院對此的解釋卻讓人匪夷所思,他們認為憲法中所說的“信用票據”不包含紙幣。
在當時,任何人想要進入銀行業,都必須經過聯邦或州政府的授權,還要得到法院的認可。控制了銀行,就可以操縱人們手中的貨幣。銀行最大的權力是無中生有的紙幣發行權,就像鍊金術士一樣憑空製造出紙幣並讓人們接受它。此外,任何銀行都能以種種藉口拒絕給予企業主或地主信貸或資金,做生意都是透過支付預期即信用來完成的。沒有了信用,就意味著一旦現金流枯竭,企業就要破產倒閉。反之,銀行又能透過擴大信貸來促進某個企業的發展與壯大。結果,限制或擴大貨幣發行的金融家擁有了一種至高無上的權力。
而美國政府的政客們異常腐敗,完全屈服於金錢的權勢。在美國蓄奴時代,黑奴比普通白人平民在法律上具有更高的地位,原因很簡單,黑人是財產,財產被判刑坐牢或受到體罰將會貶值,而白人平民卻是自由人。如此不公的法律不過是奴隸主直接參與或用金錢收買的結果。19世紀,來自德國的美國首富阿斯特依靠金錢的魔力,透過賄賂的方法讓立法與執法機關對自己俯首稱臣,讓政府授予自己擁有銀行的特權,他一度成為4家銀行的所有者。
與費城貨幣銀行的一波三折形成鮮明對比的則是紐約的債券市場。美國建立之初便在紐約發行了8000萬國債,美國資本市場就此誕生。當時,美國的許多公司不過是英國公司的北美分公司和獨立前的殖民地金融集團。比如赫赫有名的巴林銀行就是英國人在美投資的代理銀行。1803年,英荷兩國持有一半以上的美國國債。即便到了1818年之後,這個數字也才降低到25%。除了國債以外,紐約股票市場也興旺發達起來,銀行股票、運河公司股票、保險公司股票和鐵路股票等均可在此找到蹤影。美國新興資本市場造就了一批又一批的富翁。阿斯特也曾透過欺騙、賄賂、盜竊與壟斷等手段承銷國債,賺取了天文數字的暴利。
第一銀行倒閉後不久,大西洋彼岸的拿破崙戰爭開始對美國產生巨大的影響。站在拿破崙一邊的美國人在進行越洋貿易時不斷遭到英國海軍的騷擾。1812年,美國正式對英宣戰,企圖乘英國不備之際,奪取加拿大,將英國人的勢力徹底逐出北美洲。起初,戰爭主要在加拿大境內進行。1813年,美軍攻入加拿大首府約克(即今多倫多),縱火焚燒政府建築。
拿破崙被反法聯盟擊敗後,英國騰出手來對付美國,戰火開始燃燒到美國境內。1814年8月24日,英軍侵入華盛頓,總統麥迪遜及其官員倉皇逃竄,英軍報復性地燒燬了包括白宮和國會大廈在內的幾乎所有政府建築,爾後自動撤離。戰後,美國人用白色的大理石面把白宮焦黑的外牆重新裝飾,才有了今天我們所見到的白宮。1815年1月,在西南部港口城市新奧爾良,美軍在與英軍會戰中大獲全勝。但由於當時資訊傳遞速度太慢,在戰役結束前的1814年12月,英美已簽訂《根特和約》,相互承認戰前邊界與政治權力,永久結束了英美之間的軍事對抗。美國也隨之喪失了吞併加拿大的機會。美國投入巨大的財力、物力和人力,卻什麼都沒撈著,其實是戰敗了。
戰爭失敗讓美國經濟變得千瘡百孔,對外貿易額急劇下降,關稅收入下跌了一半。約有700萬美元的英荷資本流出美國,而在國內,有錢人都不願意掏錢來彌補政府的戰爭虧空。聯邦政府又沒有直接徵稅權,只能吸收各個州政府的稅收來支援財政。1814年時,除新英格蘭地區(17世紀英王合併北美大陸東北6州設立的新英格蘭聯邦自治領,包括緬因州、新罕布什爾州、佛蒙特州、羅得島州、康涅狄格州和馬薩諸塞州)以外,各個州銀行都宣佈暫停紙幣與貴金屬的兌換,國家經濟近乎停滯。
為了應對經濟停滯與財政危機,1816年,在阿斯特等金融家的建議與支援下,美國第二家中央銀行——美國第二銀行在費城宣告成立。與第一銀行一樣,營業許可證有效期也是20年。第二銀行資本總額遠遠超過第一銀行,達到3500萬美元,其中政府佔20%的股份,作為回報,政府有權任命25名董事中的5名。但80%面對公眾發行的銀行股票卻發行得極不順利。除了嘗過甜頭的英國金融家以外,股票在美國國內市場購者寥寥。為了鼓勵投資者購買,政府允許用國債來支付認購銀行股份的款項,結果適得其反,絕大部分股份都被持有大量美國國債的英國大金融家攫取了。
第二銀行對州銀行採取了毀滅性的打擊政策。它回收了州銀行發行的各種紙幣並強制性要求州銀行用金銀貨幣來兌換。透過這種方法,第二銀行嚴重削弱了地方銀行創造貨幣的能力,將金融控制權集中到自己手上。
但是,1828年再次登上總統寶座的傑斐遜看穿了它的把戲。在他看來,第二銀行是大金融家尤其是歐洲大金融家的天然盟友。事實也是如此,第二銀行的幕後大老闆和美國金融市場的控制者即為巴林家族。銀行本身就具有特權,而壟斷性銀行的特權更是大得難以言喻。銀行能透過尋找政府代理人、賄賂、欺騙等手段竊取政府權力,壓制普通大眾。傑斐遜說美國“存在一個年輕的貴族體系,它的頭腦是美國第二銀行;它的左膀是保護性關稅和製造業的壟斷;它的右臂是日益增長的國家債務和國有公司……富人們經常由於其自私的目的而影響政府的行為。顯然他們不滿意受到平等的對待,他們還要求國會聽命於他們以使他們越發富有……如果美國人聽任銀行控制貨幣發行權,首先讓貨幣貶值,然後再讓貨幣升值,銀行和與其勾結的公司就可以把人民的所有財富洗劫一空,直到他們的孩子一夜醒來發現父親佔有的大洲上沒有自己的立足之地。貨幣發行權應該從銀行手中收回返還給國會和國會代表的人民手中”。
1832年11月,傑斐遜認為第二銀行已經資不抵債,建議取出聯邦政府在第二銀行中的所有存款。聯邦總檢察長羅傑·坦尼要求國會調查第二銀行的財務狀況,由於當時的立法與執法系統都已被大金融家所收買,結果,國會認為政府在第二銀行的存款非常安全。到了1833年,傑斐遜連任總統,強烈要求財政部轉移政府存款,但遭到財政部官員的極力抵抗。在連續解任幾名財政部部長後,傑斐遜只能與強大的金融勢力妥協。他決定採取迂迴的方式,政府存款不直接一次性地從第二銀行中抽出,而是以政府日常支出的方式逐漸提取存款,政府新的存款則放到其他信得過的銀行。結果,一年不到,第二銀行存款就減少了1800萬美元,元氣大傷。1836年,銀行未能得到營業許可時間的延長,只能改頭換面以“賓夕法尼亞美國銀行”的身份重新掛牌營業。5年後,由於失去政府的支援,這家銀行破產停業。
儘管傑斐遜盡最大能力鬥垮了歐洲人控制的第二銀行,但終歸實力有限。1831年,一位政府官員在給美國國務卿劉易斯·卡斯的信中描述了阿斯特在密蘇里州生意代理人的囂張,他寫道,“目無法紀,不尊重公民、政府官員、政府及其政策法律”。其實,當時的美國經濟並非是由阿斯特這樣的本國人所控制,而是由英國、荷蘭等歐洲國家的金融家所控制。美國第一條運河——愛爾蘭運河的債權一半以上都是英荷金融家掌握的,公路、鐵路亦然。當時若沒有歐洲金融家的投資,美國經濟將被歐洲發達國家遠遠甩在後面。與歐洲金融家相比,即便傑斐遜這樣強有力的總統也望塵莫及。其他總統則更是扮演傀儡一樣的角色。這種情況要到1860年的美國內戰之後才會發生轉變,美國本土金融家與美國金融實力的崛起尚需時日,而美國信用貨幣——美元的最終確立也要等到百年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