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今日頭條的系統通知。我被“尚海整裝”的張奇895 投訴“侵犯名譽/商譽權”。吃了一驚。找出2021-04-14 的那個短文。重看一遍。
我訂了新民晚報。4月12日新民晚報7版962555“幫儂忙”版,刊登的報道,“尚海整裝公司”裝修房屋,花費不菲,可入住不久就出現,馬桶漏水,牆壁起泡,滿屋臭味。屢修不好,還拒絕賠償。
看了上述報道,有感而發寫了這篇短文。事件摘自新民晚報。非我杜撰。
請問張奇895,“相關內容屬於詆譭誹謗”?請明示,何處詆譭,何處誹謗?請不要豬八戒倒打一耙——你在詆譭誹謗!
慎重起見,我又下載了4月12日新民晚報7版962555“幫儂忙”版頁面,再次對照我寫的內容,有一處“房屋”漏水,我誤寫成“馬桶”漏水。“為查出原因,抽水馬桶是挪了又挪,……屋內還泛起惡臭”。但這一誤寫,並不影響事實。不存在“詆譭誹謗”。
如果新民晚報刊登的不符事實,你該投訴新民晚報,而不是我。
張奇895還說,“我司(指“尚海整裝公司”)在電視臺投放的廣告經審批才允許上線,如若認為涉嫌欺詐可向廣電局投訴,而不是惡意詆譭,誤導網民。”
觀眾看到的是廣告,而非廣電局。是否“惡意詆譭,誤導網民。”請你看看4月12日新民晚報7版962555“幫儂忙”版,再下結論。強行洗白沒用。
今天(12/28)新民晚報14版“家裝專版”又刊登了“尚海整裝”的整版廣告。看來你們與新民晚報有合作。何不找新民晚報去溝通。
奉勸把精力放在工程質量上。質量才是最好的廣告。
寫於2021/12/28
再次附上我的短文:
上海電視臺做廣告也要有道德底線 cwjs 2021-04-14 13:30
“不麻煩” 是上海電視臺家裝廣告的熱詞。廣告情景:吃螺螄用嘴唆不出,說“太麻煩”。家裝廣告接過去“不麻煩……”如此腦殘的渾身不搭界的廣告詞,整天喋喋不休地充斥電視。
可悲的是,4月12日新民晚報7版962555“幫忙”版報道,”尚海整裝公司”裝修房屋,花費不菲,可入住不久就出現,馬桶漏水,牆壁起泡,滿屋臭味。屢修不好,還拒絕賠償。
即使在此狀況下,電視臺的廣告照做。也許電視臺認為他們有合同,不能不做。但我認為,為無良企業做廣告無異於狼狽為奸,是對消費者的欺詐。
所以我說電視臺做廣告也要有道德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