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灰灰菜編輯解答
諮詢:
你好軍路,我是一名現役軍人的家長,我們家孩子今年大學畢業後在學校入伍了,我想問下學費補助和優待金怎麼領取?在哪裡領取?謝謝!
答覆(本期由灰灰菜編輯解答):
你好軍屬,現將你的問題答覆整理如下:
一、義務兵優待金
根據最新的《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兵家庭優待金髮放工作的通知》明確:
1、領取人:義務兵本人在入伍前應指定家庭優待金領取人。領取人一般為義務兵家庭主要成員。義務兵和領取人須在《義務兵家庭優待金領取人銀行卡資訊採集表》上共同簽字確認。特殊情況下,義務兵本人領取家庭優待金的,應經義務兵本人申請、縣級兵役機關核實同意。
2、發放時間:家庭優待金髮放時間從批准入伍時間開始計算,每服滿6個月義務兵役發放一次,不滿6個月按6個月發放,原則上不超過兩年。
3、發放標準:按照入伍地相關部門的發放標準為準。
4、發放部門: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由義務兵批准入伍地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根據當地縣級兵役部門提供的領取人相關資訊組織發放。
二、大學生士兵入伍學費補償
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 原總參謀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學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辦法>的通知》明確:高等學校學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是指國家對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實行代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等學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自願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
這裡的高校學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下簡稱“高校學生”)
◆申請流程:學生—>高校資助中心—>高校學生處—>高校財務處—>高校校辦—>高校資助中心—>學生—>暑假—>縣(區、市、旗)徵兵辦公室—>縣(區、市、旗)教育局資助中心—>寒假—>高校資助中心/(—>地(市)資助中心(管理部門))—>省(區、市)資助中心—>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教育部財務司—>財政部教科文司。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據小編了解往年各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彙總上報補償材料時間為11月,因此入伍學生申請材料應務必於10月底之前交送學生處,否則當年無法再辦理,逾期交送材料的隨次年入伍學生補償材料補辦(這種情況會比較麻煩,儘量當年入伍當年申請)。
◆上交材料。畢業生(翌年畢業)需要①應徵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原件);②入伍通知書(影印件);③畢業證書(影印件);④身份證影印件;⑤銀行卡影印件。
◆發放時間:補償代償資金髮放時間根據財政資金及批覆檔案下達時間,及時打入學生的銀行卡內。一般到了學生手裡基本為第二年。
對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後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下同)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復學或新生入學後學費減免金額,按高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
【減免標準】
按照《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9〕19號)檔案規定:
(1)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本專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 8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 12000 元。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2)入伍資助期限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一個學制期。對復學或入學後攻讀更高層次學歷的不在學費減免範圍之內。退役復學後學費減免金額,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年限計算】
入伍資助年限按照國家對專科(含高職)、本科、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規定的基本修業年限據實計算。以入伍時間為準,入伍前已完成規定的修業年限,即為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退役復學後繼續完成規定的剩餘修業年限,即為學費減免的年限;退役後考入高校的新生,規定的基本修業年限,即為學費減免的年限。
對專升本、本碩連讀學制學生,在專科或本科學習階段應徵入伍的,以專科或本科規定的學習時間實行入伍資助,在本科或碩士學習階段應徵入伍的,以本科或碩士規定的學習時間實行入伍資助。中職高職連讀學生入伍資助,以高職階段學習時間計算。專升本、本碩連讀、中職高職連讀、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分別按照完成本科、碩士、高職和第二學士學位階段學習任務規定的學習時間計算。
補償代償及資助款由中央財政逐級下撥(國庫集中支付)。首先資訊逐級上報,然後資金逐級下撥。到了學生手裡肯定是第二年。
資訊流:學生—>高校資助中心—>高校學生處—>高校財務處—>高校校辦—>高校資助中心—>學生—>暑假—>縣(區、市、旗)徵兵辦公室—>縣(區、市、旗)教育局資助中心—>寒假—>高校資助中心/(—>地(市)資助中心(管理部門))—>省(區、市)資助中心—>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教育部財務司—>財政部教科文司。
資金流:(資金伴隨著新一輪的資訊流逐級向下撥付。資金流動的每一個環節都需要各級財政和資助部門溝通協調,會籤聯合發文):
中央財政部—>省(區、市)財政廳—>暑假—>(地(市)財政局)/—>省(區、市)教育等廳財務處/(—>省(區、市)資助中心財務處) —>高校財務處—>學生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