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時候反對別人發力,有時候又反對別人用意不用力,看上去很矛盾。好像別人都不對,就我對。
實際上我也不願意這樣,夾在中間兩頭兒受氣,被雙方人罵。
但我既反對極左,也反對極右。
我也不是中間騎牆派。
我只是辯證地認識和評價問題,客觀地評價發力,所以我是理性和辯證派,是實事求是派。
我既反對極左,也反對極右,但不是中間調和派,是客觀中正派、實事求是派,甘願被兩者罵
為什麼我反對亂髮力?
因為正確的發力很流暢,即使是外家拳、現代搏擊也表現得很流暢,很自然。而有些發力卻為了譁眾取寵故意亂抖、亂晃,抖自己,把力作用在自己身上,折騰自己。這不僅僅是外家力,簡直是外行發力,稍有打過實物經驗的,稍有實戰經驗的都知道這種力不可能作用到別人身上,力都消耗在自己身上了。
要抖的是外物,不是自己,抖自己的身體感覺有力,是力作用在自己身上的感覺,對方感覺不到。去打實物找感覺
有的人會以內家拳為藉口,這都是憑相當然臆想,內家外家在這點上都一樣,都要求效果最好。內家拳高明為什麼屢屢被外家拳虐?就是假高明,不是真高明,是臆想的“高明”。
為什麼我反對“用意不用力”?
因為意只是起指揮作用,力才真正起技擊作用。
“用意不用力”最早是“在意不在氣”,不知被誰篡改了。這只是某個階段的訓練要求,不能把它當作全部,不要害怕力。亂用力不對,不用力更是不對的。力不低階,意也不高階。“心為帥,意為旗,力為先鋒”,心與意合,意與氣合,氣與力合,各司其職並互相配合才好。
有力不用是傻瓜。
意傷不了別人,只能傷自己。要傷別人還得去用力,但傷自己只用意就足夠了。
那麼什麼時候才能發力?
開始練拳想放鬆也放鬆不了,想不用力也不行。放鬆不了,只能勉強那麼用力打,只能儘量放鬆,但還是要用力,就跟開始學開車一個道理,越想放鬆越松不了,因為不熟練,腦子沒有空,身體和四肢也沒有空。如果強行放鬆,動作必須不到位。我們的放鬆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鬆開,鬆開必須要有用力的地方,有不用力的地方,全不用力是鬆不開的。鬆開要用力松,而不是用意松。不緊張才是用意松。
初學者只能順其自然,儘量把動作做到位。這時候不要管用力不用力,也不要管其它規矩,把動作做到位是目的。當然,這裡的做到位只是相對的,因為鬆不開是不可能完全做到位的,是儘量做到位。不求松,只求到。
在動作做得熟了,再加別的規矩,這時候還是松不了,因為身心又在新的規矩上了。
直到所有的規矩都差不多了,身心都有空兒了,這時才能放鬆練,並且一定要放鬆練,不要用力,一用力就錯,因為還不會用力,用的都是區域性的力,用的不是對立統一的力。這時候要慢慢的、輕輕的、反覆找規矩。絕對不能用力,儘量少用力。
在規矩掌握了,勁整了,對立統一也差不多了,是可以用力練的。不但可以,還必須用力練,不用力不透,不用力不知道用力是什麼狀態、是什麼感覺。也可以快練,還可以快而用力地練。
到最後,力已經既整又透了,又能對立統一了。這時候就隨便練了,發力也不會錯。不過,這時候一般也是慢練、松練,因為身體的潛力挖掘得差不多了,只能透過提高心意水平來提高技術了。
因此,大體上來說,開始是不放鬆的,是用力的,甚至是拙力,想松也松不了,相當長的時間在各種規矩上。
當然,那些不知道練法和用法的,只模仿某種動作,完成這個,心就閒了,就開始練鬆了。他們是沒有東西練,只能練松。
掌握了要領,在沒有勁整和對立統一之前,這段時間是不能用力的。
最後會用力了才可以用力,但最好還是不用力,求心上的功夫。
實用的時候當然要用力,人家用力,你不用力得吃虧。因為多少巧能克多少力實在沒有個量化標準。用巧也需要有力做後盾,沒有力,巧也難使。沒有爆炸當量,再好的投送方式,再準,再快,又有什麼用?
因此,用力不用力實在是個辯證問題,不能絕對化,不能片面化,不能極端化。無法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