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人報》網站近日報道稱,目前,多國汽車製造商們明確表達了觀點——以目前在充電基礎設施(針對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方面的發展速度,二氧化碳減排目標將無法實現。
報道稱,具體而言,各國的汽車製造商協會指出,根據目前的資料,到2030年實現乘用車減少55%(歐洲汽車製造商協會提出的目標為37.5%)排放的目標“非常困難”。這隻能透過電動汽車銷量的“大幅增長”來實現,而如果不大量增加必要的充電基礎設施的部署,就不可能實現這一目標。
所有這一切,都與歐盟委員會在今年7月釋出的一攬子13項立法提案有關,這些提案是為了實現到2030年將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55%。
透過這種方式,歐洲汽車製造商協會呼籲歐洲理事會和歐洲議會就“具有連貫性”的一攬子措施達成一致。為此,他們提出了修訂汽車行業二氧化碳法規的建議。
從這個意義上說,對於2025年的目標,歐洲汽車製造商協會維持了15%的減排幅度,因為這一目標是在2年前,即2019年5月制定的。事實上,正在討論的修訂版標準不會在2023年中期之前生效,因此對2025年減排目標的任何調整都沒有足夠的時間使車輛適應開發和生產週期。
因此,歐洲汽車製造商協會打算修改的目標是關於到2030年減少排放的幅度,該組織提出的幅度是37.5%,而不是55%。
此外,歐洲汽車製造商協會建議在2028年進行評估後,再為2030年之後設定新的碳排放目標,同時強調應加強評估條款限制,以明確保障有利條件將以相同的速度普及開來。
在這方面,歐盟委員會提出了到2035年汽車和貨車減排100%的二氧化碳減排目標,這意味著同年實際上將禁止使用內燃機車輛。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根據歐洲汽車製造商協會的說法,有必要“從根本上”改善條件,特別是部署由可再生電力支援、分佈廣泛的公共和私人充電站點網路,以及推行對消費者的激勵措施和對能源價格的控制。
“雖然所有這些因素的未來前景都存在高度不確定性,但現在設定2035年的減排目目標還為時過早,”歐洲汽車製造商協會表示。
報道認為,為了遵守這些規定,製造商將不得不求助於根本不具可用性的技術,或者以與消費者對這些車輛的期望不符的方式改變其產品的重要指標。(編譯/田策)
來源:參考訊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