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我元宇宙會不會是換了一身衣服的龐氏騙局?(不想看文章,點主頁有對應影片)是不是又是資本騙散戶入場的。能真的落地實現嗎?哪些公司真的能搞出點名堂?這期文章就給你們答疑解惑的同時再告訴你點新的東西,大家可以點贊關注,我是一級市場的搬磚人,有一手的財經資訊福利給到你。
首先是不是龐氏騙局,我相信生活中你們也摸不清,有些商業模式和龐氏騙局和Cx一樣啊,怎麼它就合規呢?我說一點你就能懂!你就看它一級一級代理傳下去以後,最後一級的代理能不能賺到錢!如果大家都能賺到錢就不存在騙錢了,對嗎?那我再換一種說法,也就是說,其實它的底層邏輯就是你銷售的這個商品,在市場上是否有真實需求。只要你商品銷量的增幅大於你代理人員的擴張速度那它就只是一個單純的組織形式而非龐氏騙局!所以元宇宙裡值錢的也就是能夠滿足使用者真實需求的商品!
我說了很多次了。一定要踏實的想問題。別飄。投資我們就先要找到能撬動市場的第一根發條,我說一句話你們可能沒想到但聽到就一定會很認同。其實我們除了工作之外的大部分時間是在幹什麼呢,讀一本小說。看一部電影。打一把某王者,其實原本我們很多時間就是處在虛擬世界中的。可以只是消遣。也可以是對我們心靈的一份滋養。讓心理世界返樸歸真,也可以讓我們對真實的世界更認真。這是對於個人而言而對於整個經濟體而言!
而所有的宏觀調節都是為了找到可以容納很多水的生產資料,之前我說網際網路產業的發展進入停滯期在於它已經將我們的交易效率提升到了足夠高,沒有可提升的空間了,然而還有一個重要原因,你們想為什麼要讓音樂平臺的版權共享不能版權壟斷呢?因為在實體唱片的時候,明星發新專輯,可以賣很貴,但我買了我還可以賣,但在網際網路時代,我雖然花很少錢買但我買不到資產價值了,而買了版權的平臺確可以無限量賣出,本質就是不流通,錢都讓買版權的那一個人賺了對嗎?!
而元宇宙帶來了一個新名詞叫做“數字資產”就解決了這個問題,而對於像我這樣一個平臺上的內容生產者而言,元宇宙到來,我既有買數字模型搭建我小世界的需求,我也可以同時是一個商家,我的文章,影片,咳咳~到時候能不能免費觀看我自己說了算,你買了我的文章/影片也可以決定要不要賣給另一個人!因為每一個數字資產都帶有他的價值,這也就是網際網路web3.0的底層邏輯,讓虛擬資產可流通變成實實在在的社會生產資料!所以你會發現元宇宙發力最猛的除了硬體的晶片廠家就是網際網路企業了!谷歌,微軟,臉書,騰訊等等,因為!這裡有使用者的底層需求!也有解決他們自身痛點的底層需求!更有內容生產方的底層需求!
也就是像我這樣的一個小博主即使我沒有其他的變現路徑,但只要有人願意看我的文章/影片我就可以有收益,而這個新的組織形式就是D-A-O,DAO!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d——“分散的自由的組織”,很多風投、VC都聲稱這是未來的組織形態,甚至是他們全部ALL IN的領域。
我個人認為,基於區塊鏈延伸,分散出很多領域。有一些的側重點在於去中心化,比如加密貨幣,我個人覺得這是一個偽概念,我就問你們,為什麼會出現中央銀行?為什麼會有宏觀調控?並且在我們這樣的社會體系裡也是行不通的;但另外一些領域的側重點就在於提高效率,促進流通,比如DAO、web3.0;即是社會發展,共同富裕的助推器,也符合每一個利益方的底層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