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鶴崗普陽農場的陳姐問知青劉豔傑:“還回城裡嗎?”劉豔傑說:“家裡人口多,出來就不回去了。”
劉豔傑的個子矮,到了上學的年齡,她媽媽說,晚點上學好,別到學校受欺負。直到10歲時,劉豔傑才開始上學。1967年,19歲的劉豔傑從初中畢業。
剛畢業,就碰上知青上山下鄉的高潮。1968年,劉豔傑跟隨社會大流,從哈爾濱來到普陽農場下鄉。起初,家裡人都不同意她下鄉。
尤其是母親,堅決反對:“18年都養了,還差這幾年?再過兩年,給你找個婆家……”劉豔傑家姐妹五個,算上爸媽就是七口人。可父親一個月才掙52塊錢,生活實在困難。
劉豔傑心想,少一個人少一張嘴,索性跟著大部隊上山下鄉!
剛下鄉時,劉豔傑就想到最艱苦的地方去鍛鍊,比如農工班。連長看她個子小,幹不了重活,就把劉豔傑調到了炊事班。
儘管炊事班的活輕,可劉豔傑打小就不願意做飯,現在卻要她一天三頓和鍋碗瓢盆打交道。那個時候,劉豔傑性格內向,什麼事情都不願意說,就算是心裡難受,也不願意講出來,就在炊事班留了下來。
劉豔傑為人實誠,幹活時不惜力氣。當時,炊事班有八九個女人,有人幹活時偷奸耍滑。每逢這時,劉豔傑總是毫不客氣的指出來:“大家都出力,你為什麼要悠著勁兒的幹?”
六七十年代的人很單純,批評是為了革命,過耳就忘。時間久了,最不惜力氣的劉豔傑成了炊事班的班長,一干就是三年。1971年,劉豔傑主動要求去更累的農工班,第2年就當上了農工班的班長。
1973年,農場的陳姐找到劉豔傑,說是要給她說媒。那一年,劉豔傑25歲,說媒的物件叫陳建華,比劉豔傑小三歲。1米8幾的大個頭,身體也很好,唯獨有個大缺點——啞巴。
陳建華是當地人,兄妹五個,在家排行老二。三歲那年,生病打針,一針下去,把他打成了啞巴。因為不會說話,後來連學也沒上成。知青上山下鄉那會兒,陳建華在農場的基建班工作,是一名瓦工。
1973年,陳建華的母親找到陳姐說:“我看小劉(劉豔傑)不錯,能不能把她介紹給我們家建華?”陳姐是個好人,知道這件事情不好辦,畢竟劉豔傑是個健康的人,只能試著問問劉豔傑的想法。
劉豔傑非常要強,一心撲在工作上,擔心成家後影響工作,就婉言拒絕了這門親事。可在外人眼裡,這是因為劉豔傑嫌棄陳建華是個啞巴。
陳姐走後,又有人給劉豔傑說媒,比如六十三團的商店副主任。可六十三團在湯原農場,距離劉豔傑下鄉插隊的普陽農場,還有一段距離。
下鄉至今,已經有5個年頭了。剛來普陽農場那會兒,只有一塊煤堆,上面插了一塊牌子,寫著十七隊。
5年過去了,這裡有了房子,有了路,還有了農場。這般翻天覆地的變化,是靠著劉豔傑這群知青幹起來的。劉豔傑心想,就算真結婚,也得找個在普陽農場工作的。
陳建華也沒閒著,中間還張羅過幾次相親物件。九連有個姑娘,腳有點殘疾,陳建華沒有同意。後來又給他介紹了一個身體健全的姑娘,姑娘從小沒娘,姐姐把她拉扯長大。姑娘說,結婚可以,每個月得給她姐姐15塊錢。陳建華的母親聽說後不同意,這門親事就算吹了。
一拖再拖,拖到了1976年,知青們陸陸續續地從農村返回城市。那一年,劉豔傑已經28歲了,陳姐又找到劉豔傑,“你還返城嗎?”劉豔傑說,“家裡人多,出來就不回去了!”
這時,陳建華還沒著落,陳姐又想起給她說媒的事兒:“陳建華心眼好,乾淨利落,愛收拾屋子”。
劉豔傑性格內向,個子矮,只有1米49,長得也不怎麼出眾,比較自卑。陳姐說媒時,劉豔傑心想,論個頭還是長相,自己都配不上陳建華。只要他不嫌棄我,我也不挑了。
這樣,這門婚事,就算是說成了。
結婚,是人生中的大事。戀愛後,劉豔傑跑回哈爾濱老家,把談物件的事情告訴給了母親。母親聽說女兒找了個啞巴,立刻哭了,“哪怕找個瘸子,也比啞巴強,最起碼還能說說話”。
劉豔傑勸母親說,“我要個頭沒個頭,要身材沒身材,要長相沒長相。農村不比城市,農村的生活苦。每次過冬,總能看到老職工在冰天雪地裡面拉著爬梨。我當時就想,等成家後,一定不餵雞鴨鵝狗。我想找個男同志幫我分擔壓力,又不影響我的工作”。
報喜不報憂的劉豔傑,她沒有把話說完。農村生活不僅苦,而且非常危險。
1973年4月25日,普陽農場發生大水,最高漲到1米3。起因是剛剛打春,黑龍江江面化冰,大量冰塊將河道堵住。當時還沒築大壩,江水漫堤,直接淹到農場。
劉豔傑住磚房,睡大通鋪,和10個人一起住。江水上漲後,他們10個人爬上房頂,硬撐了一夜,第2天晚上才被救援隊救走。
同樣是知青的小袁,就沒她這麼幸運了。漲水時,小袁正從外面往住的地方趕。路上光禿禿的,連棵樹都沒有。但凡多一棵樹,小袁都不會被淹死。
扯遠了,說回正題。儘管劉豔傑一直勸,可母親還是不同意。最後,母親給劉豔傑撂下狠話,“我先把話跟你說到,以後出了事,別說我們老人不給你做主”。
是啊,嫁給一個啞巴,劉豔傑到底圖陳建華什麼呢?圖陳建華身體好,能幹,做事情乾淨利落。
知青在農場工作,活又多又累。在炊事班的時候,劉豔傑一天要做三頓飯。調到農工班後,要種地、打柴、挑水。去了畜牧排,又要不停餵豬。每到一個崗位上,劉豔傑都是班長。
當班長,不僅要不惜力氣幹活,還要去連隊開會,經常開到晚上九十點。因為陳建華是啞巴,可以不用去開會。這樣一來,陳建華就能操持家務,讓劉豔傑不耽誤工作。
1976年10月份,劉豔傑與陳建華結了婚。結婚後,劉豔傑領著陳建華回到哈爾濱老家見父母。生米已成熟飯,想反對也晚了。
在外人看來,劉豔傑是圖陳建華家有錢,圖陳建華當官的爸爸。確實,陳建華的父親是轉業來的軍官,在農場當連長。要說是看上陳建華的父親是做官的,劉豔傑也不至於在畜牧排餵了6年的豬。
餵過豬的都知道,這活又累又髒。不管陰天下雨,都得穿雙不透氣的橡膠靴子。進豬圈喂飼料,出豬圈掏豬糞。這種活,劉豔傑一干就是6年。
要說圖陳建華家有錢,兩人也不至於在泥草房裡結婚。結婚後,兩人和公婆住了一段時間。期間,劉豔傑和陳建華的工資都是公公領,領完後交給婆婆。
劉豔傑是黨員,婆婆每月只給她三毛錢交黨費。工資全部上交,身上沒有一分錢,就連往家裡面寄信,劉豔傑都得問婆婆要。儘管婆婆不止一次的說,“豔傑,想吃什麼就和我說,我給你買。”可性格內向的劉豔傑根本不好意思開口。
打抱不平的人說,“小劉,你的工資應該你去領。”劉豔傑說,“都是一家人,老的已經去開工資了,小的就別去了,別人看了會笑話。”
六零、七零年的婚姻,是先結婚再戀愛。別人談戀愛,往往會說個悄悄話,可啞巴哪會說話?每次交流,劉豔傑總是連說帶比劃。剛開始比劃的不對,要西比東,要南比北。時間長了,有了默契,溝通才變好。
這樣的婚姻,能夠走下去,也少不了陳建華的付出。
陳姐給劉豔傑說媒的時候就說過,陳建華的心眼好,乾淨利落,愛收拾屋子。結婚後,陳建華確實如此,還非常會心疼人。
1977年,劉豔傑懷孕,想吃水果罐頭。因為沒錢,陳建華就跑到小賣部賒賬。賒賬回來後,陳建華一口也沒吃。
1979年,劉豔傑懷了二胎,也從公婆那裡搬了出來。劉豔傑想吃肉,可買豬肉得去團部,路太遠。陳建華就跑到雞籠處,抓了一隻老母雞。劉豔傑一摸雞肚子有蛋,不捨得吃了。陳建華就比來比去,意思是說,“殺了吧,別捨不得”。
後來,老二生了。陳建華一口氣煮了10個雞蛋,熬了紅糖粥。那個時候,老大也已經兩歲了。擔心老大跟劉豔傑搶嘴,做好飯後,陳建華立刻把孩子抱走。
期間,劉豔傑的工作一點都沒落下,還是畜牧排的班長。晚上,劉豔傑要去連隊開會,陳建華在家照顧孩子。早上,劉豔傑要起來做飯。陳建華不讓,比劃著說,“你帶孩子睡覺,我來做飯。”
多年以來,陳建華一直在基建班工作,天黑才回來。劉豔傑擔心他餓著,就把孩子放到推車裡面去做飯。回來後,陳建華看孩子哭,就比劃著說,“你以後別做飯了,看孩子就行,等我回來給你們做。”
基建班的工作都很重,裝車,抱麻袋,累得胸口疼。劉豔傑想讓他吃點好的,可好東西不多,一看到東西少,陳建華就不吃了,留給他們娘仨。
髒衣服,都是陳建華洗。菜園子裡的活,陳建華從來不讓劉豔傑動。想吃什麼菜,只要說一聲,陳建華立刻薅回來,搬個小板凳慢慢擇……
雖然陳建華對劉豔傑很好,但是也有不少壞毛病。比如說脾氣暴躁,即使對他99分好,1分不如意,說翻臉就翻臉。
有一年,農場組織看電影。當時是夏天,剛收了麥子,還在場院上晾著。這個季節,天氣多變,一會兒風一會兒雨,屋子裡又悶又熱。老二年齡小,又哭又鬧。為了不影響別人,劉豔傑將孩子抱了出來,迎面碰到書記。
書記對劉豔傑說,你派個人,去看著場院,別下雨了。劉豔傑心想,放一次電影不容易,孩子又一直哭,我自己去場院看吧。
劉豔傑向來閒不住,眼裡都是活。剛到場院,就看到水溝裡還飄著些麥子。隨手拿了一把鐵鍬,準備拉一拉。老二拿著一根柳條,在溝旁邊玩水。
陳建華本來是和劉豔傑一起看電影,劉豔傑出來後就沒再回去。陳建華不放心,跑到場院去找她。看到劉豔傑在幹活,陳建華立刻急眼了。衝過去,抓著劉豔傑的衣服往旁邊一扔,直接把劉豔傑的眼鏡打掉了。
放到現在,這就是家暴現場。那個年代,動手打老婆也不是件多光榮的事情。
事後,劉豔傑還在體諒陳建華。她說,像啞巴這種有生理缺陷的人,著急時,說不出來話,就會動武。可只要事情一過,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可因為這個毛病,陳建華也吃過不少虧。
和別人吵架時,本來不是他的錯,還要扣他的工資。沒辦法,誰讓他不會說話呢?不會說話,就不能為自己辯解!嚴重一點,陳建華還會和別人打架。
劉豔傑是陳建華老婆,能體諒陳建華有生理缺陷。可外人哪會讓著他?該打打,該罵罵。
每次打架,連裡都會罰他一兩百塊錢。每到這時,劉豔傑就偷偷的去交罰款,生怕陳建華找領導鬧事兒。交完後,還要回來哄陳建華,“領導對你好,這次沒罰你錢,以後別和別人打架了”!
嚴重時,連裡會停陳建華的工。每到這時,劉豔傑又得安慰陳建華,“你剛和別人打架,領導讓你休息兩天”。沒辦法,總不能告訴陳建華,他被停工了吧?否則,他又要去找領導評理。
對於這段經歷,劉豔傑說,“他在家打鬧我不害怕,就怕他在外面跟人家鬧。”
因為家裡有一個不會說話的,另外一個人就得學著會說話。這讓原本性格內向的劉豔傑,被迫和別人打交道。
剛結婚那幾年,每次碰到外面有夫妻吵架,劉豔傑都會十分羨慕。畢竟,家裡面的另外一個人不會說話,想吵都吵不起來。可沒過幾年,好幾對會說話的夫妻都離婚了,劉豔傑和陳建華的婚姻還好好的。
後來,有人告訴劉豔傑,“小劉,你別隻跟他比劃,慢慢跟他說,練著練著,就會說話了。”1982年往後,劉豔傑練著和陳建華講話。慢慢地,陳建華能說一些簡單的詞語,會叫劉豔傑“胖胖”,叫兩個女兒“娃娃”。
1968年,劉豔傑下鄉來到普陽農場。1976年,劉豔傑嫁給陳建華。1979年,知青返鄉大高潮。沒結婚的知青,打個報告就能走。結了婚的,有人為了能走,真離婚。有人捨不得另外一半卻又想走,假離婚。(真離婚——農村留農村,城市回城市。假離婚——離婚不離家,只為能回城。)
劉豔傑不一樣,她說,真離婚,假離婚,都得打證明(離婚證),她不願意這樣做。
因為回城的事情,劉豔傑母親在後半生經常唸叨,咱家好幾個孩子下鄉都回來了,就你不回來。回城高峰時,不是沒有人建議讓劉豔傑帶著陳建華,回哈爾濱的孃家。劉豔傑沒有同意,她說,“陳建華不會說話,在農村生活習慣了,在城市怎麼辦?”
就這樣,劉豔傑被陳建華墜住,永遠的留在了農村。
後來,國家出臺了優惠政策,允許知青一個子女的戶口遷回城市。那個時候,老大14歲上初中,老二12歲上小學。孩子們自己選擇,最終把老大的戶口遷到了城市。
去哈爾濱的路上,老大一路走一路哭。為了不讓孩子像他倆一樣,一輩子臉朝黃土背朝天,劉豔傑忍痛將大女兒送去了哈爾濱。
多年後,兩個女兒相繼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老大談物件時,其中一條擇偶標準,就是一定要對父母好。大女兒成家後,堅持要把劉豔傑和陳建華接到城市生活。
2010年,兩個女兒合力在哈爾濱給老兩口買了一個小戶型,38.85平方米,一個廚房,一個臥室。每年10月底,夫妻倆都會搬到哈爾濱去住。來年開春,再返回農村老家。
知青,一個時代的標籤,留下了太多美好和難忘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