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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款信託計劃的還款問題,知名房企與信託公司掐了起來。
1月6日,中誠信託向委託人釋出一則臨時公告——2020年中誠信託誠頤1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簡稱“誠頤11號”)已出現實質性違約。該信託計劃的差額補足義務人上海騫奕、佛山德茂以及保證人世茂建設均為世茂系相關公司,此事因此受到廣泛關注。
對此,世茂回覆媒體稱,該筆信託是以佛山德茂系“佛山國風濱江”專案作為開發主體,自專案預售以來,銷售情況良好,但中誠信託因自身前期投資管理不善,不良較多,故無故要求在正常履約的專案抽貸。
中誠信託則向信託百佬匯記者表示,“根據我公司與世茂及其相關方簽訂的協議約定,截至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屆滿15個月之日(即2021年12月25日),世茂相關方未完全履行還款義務。世茂方已實質性違反了交易檔案的約定。”
公告實質性違約
誠頤11號於2020年9月25日正式成立。據一家上市公司2020年11月公告資訊,該信託計劃資金使用目的,為用於受讓上海騫奕建材有限公司(下稱“上海騫奕”)持有的目標公司重慶諾羽斯貿易有限公司45%股權的收益權,進行股權收益權投資。
中誠信託1月6日釋出的臨時公告稱,截至公告日,該信託計劃存續規模6.45億元,預計剩餘信託期限不超過3個月。本信託計劃的交易對手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時點及時足額的履行差額補足義務,已出現實質性違約。
上述公告顯示,根據信託相關協議約定,自誠頤11號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屆滿15個月之日,共同差額補足義務人上海騫奕和佛山德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佛山德茂”,與上海騫奕合稱“差額補足義務人”)累計向受託人支付的變現備付金金額不低於受託人實際支付的標的股權收益權轉讓價款的65%,即截止到2021年12月25日,差額補足義務人累計應向受託人支付變現備付金9.1億元。
但截至上述期限滿日,受託人中誠信託累計已收到的變現備付金金額僅為6.08億元,尚有3.02億元未收到。差額補足義務人未及時足額履行差額補足義務,保證人上海世茂建設有限公司(下稱“世茂建設”)也未及時履行保證義務,交易對手已實質性違反了交易檔案的約定。
公告還表示,在交易對手發生實質性違約後,其根據有關約定,在2021年12月27日向交易各方傳送了《提前支付通知書》,宣告上海騫奕、佛山德茂支付全部剩餘變現備付金的履行期限提前至2021年12月27日屆滿,上海騫奕、佛山德茂應立即向受託人支付全部剩餘變現備付金7.92億元。截至本公告日,中誠信託僅收到1.47億元變現備付金及對應的期間備付金,剩餘6.45億元變現備付金及對應的期間備付金仍未收到。
據悉,該信託計劃彼時設定了多個增信措施,包括:(1)土地/在建工程抵押;(2)質押擔保;(3)保證擔保:佛山德茂和世茂建設為信託計劃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4)差額補足:上海騫奕為中誠信託持有目標公司重慶諾羽斯的股權收益權實現最低投資收益的差額部分承擔差額補足義務。(5)其他監控措施。一是對融資人與目標公司管控,二是對抵押人的管控。
雙方各執一詞
對於誠頤11號信託計劃違約公告一事,中誠信託方面向信託百佬匯記者表示:“根據我公司與世茂及其相關方簽訂的協議約定,截至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屆滿15個月之日(即2021年12月25日),世茂相關方未完全履行還款義務。世茂方已實質性違反了交易檔案的約定。”
據鳳凰網風財經報道,世茂則回應稱:“該筆信託是以佛山德茂系‘佛山國風濱江’專案作為開發主體,自專案預售以來,銷售情況良好,但中誠信託因自身前期投資管理不善,不良較多,故無故要求在正常履約的專案抽貸。先是無理由停止專案用印及付款審批,後更在不達付款時間的情況下要求我司提前還款,徑自採取訴訟措施。甚至在中誠信託起訴的前一天,我方仍在與對方溝通並分批還款。
“目前,房地產行業市場環境下行,企業均在逆境中艱難前行,此時更需要的是患難與共、攜手同行。眾所周知,專案的還款節奏乃是在投放之初,各方根據專案的運營情況測算後確定,對中誠信託要求我司提前還款的行為,我司感到震驚。但我司仍將持續與對方保持良好的溝通,以求妥善解決。”
根據媒體此前報道,自去年11月以來,世茂系先後被傳與多家信託公司商討展期訊息,其中部分訊息得到相關方回應。如陸家嘴信託在去年11月公告稱,公司與世茂集團合作的專案執行正常,不存在逾期或需要延期償付的情況。
對於後續擬釆取措施,中誠信託在上述臨時公告中表示,將持續跟蹤佛山德茂運營情況,關注交易對手風險的變化情況,加大與交易對手的溝通力度,敦促交易對手履行支付備付金的義務,同時將視專案實際情況採取包括申請查封並處置抵押物、訴訟在內的各項必要措施,切實維護信託財產安全和受益人利益。
責編:糯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