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曾經傷害了我,讓我感到很痛苦,現在跟我道歉,請我原諒,恢復彼此的關係,我該答應嗎?
堂妹問我這個問題的時候,我想到了董卿說過的一句話:“有些事不值得原諒,和大不大度沒關係。”
是否原諒一個傷害你的人,你無需問別人的意見,無需考慮別人的評價,更不用搭理那些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你只需要問自己的內心,那就是你說出這句“沒關係”是否心甘情願,你是否真的可以放下這件事情。
如果你放不下,說出原諒的話是心不甘情不願的,認為他不值得你原諒,就沒必要原諒。他傷害的人是你,是在你的心口中捅了你一刀,感受到痛苦的人也是你,不是別人,因此,其他人沒有資格替你原諒,逼你原諒。
陳果曾說:“讓你笑的人,才配得上你的餘生。”
至於讓你哭的人,趁早讓他滾蛋吧!他算老幾,憑什麼讓你哭的同時還大言不慚地要求你別放在心上?
林嵐父母結婚26年,甚少吵架,可是,最近他們為了林嵐奶奶養老的事情鬧翻了。
“24年前轟走最沒出息的兒子一家3口,如今住院求伺候,跟我媽說沒人肯管我,這就是我奶奶乾的好事。你說,她配讓我媽原諒嗎?”
01.在三姐弟中,我爸是最沒出息的一個,最不讓爺爺奶奶喜歡;
林嵐的奶奶今年75歲了,身體越來越差,不僅經常生病,而且行動不便,離不開人。
奶奶有兩兒一女,林嵐的爸爸是長子,有一個姐姐和一個弟弟。在三姐弟中,林嵐的爸爸混得最差,也最不得父母喜歡。
“據我爸說,他腦子笨,花再多的時間讀書,也讀進不去,學習成績一塌糊塗。當時,家裡經濟條件也不好,只供得起一個兒子讀書。於是,爺爺奶奶把機會給了叔叔,讓我爸爸讀完初中就下地幹活,供叔叔讀了大學。”
叔叔讀了大學之後,娶了一個城市姑娘,在城裡安了家,買了房子,收入水平較高,日子過得很紅火。大姑嫁了人,跟著丈夫一起南下做生意,日子過得也不差。只有林嵐的爸爸,一直以種地為生,娶了隔壁村的姑娘,夫妻倆過著清貧的日子。
“那個時候,爺爺奶奶跟著爸爸媽媽過,什麼事情也不幹,靠我媽媽伺候,卻依然嫌棄我爸爸媽媽沒本事,讓他們丟臉。叔叔和姑姑也不願意與他們來往,偶爾來往,嫌棄、訓人的話是最多的。”
林嵐爸爸為人忠厚,嘴笨,媽媽脾氣溫和,夫妻倆一直過著清貧的日子,直到林嵐出生。
02.24年前,我剛出生,爺爺奶奶逼我們一家3口滾蛋;
24年前,林嵐出生了,卻讓父母與爺爺奶奶的關係徹底惡化。
“我爺爺奶奶看到我媽媽生了一個丫頭,更加失望了,得知嬸嬸也懷上了身孕,便決定去照顧她,投奔小兒子去。”
“帶著你們的丫頭,有多遠滾多遠,我沒你們這個窩囊的兒子、兒媳、孫女,以後,我們老死不相往來。你們餓死了,活該。”
爺爺奶奶把大兒子一家三口轟了出去,賣掉了老家的房子,拿著錢和自己的積蓄去了城裡,一走就是二十四年。
被趕走了之後,林嵐的父母無可奈何,只好另謀生路。最終,他們決定,跟著鄉親們去城裡打工,成為了農民工大軍的一員。
“爸爸媽媽去了城裡,找了工作,住著集體宿舍,至於我,被心疼女兒的外婆撫養長大,直到我讀了初中,住了校,每年,我只能見爸爸媽媽一兩次。”
林嵐的父母忍受著思念女兒的痛苦,在外打工二十多年,省吃儉用供女兒讀書,如今,林嵐已經24歲了,讀完了大學,擁有了工作,有了男朋友,打算明年結婚。
“媽媽說,要是我需要她帶娃,就去幫我,不需要的話,她就跟爸爸繼續幹幾年,幹不動了,就留在這裡養老。他們交了社保,有點兒積蓄,不需要我負擔太多。”
03.奶奶住院無人照顧,求到了我媽,我爸陷入兩難之中;
然而,前段時間,林嵐的爸爸卻接到了自己老媽的電話,陷入了兩難之中。
原來,林嵐的爺爺奶奶去了小兒子家後,既幫小兒子和小兒媳婦帶大了孩子,又一直為他們幹著家務活。去年,林嵐爺爺去世了,叔叔嬸嬸需要工作,根本無暇照顧奶奶。
“奶奶住院了之後,要求嬸嬸辭去工作,去照顧她,嬸嬸大發雷霆,不僅不肯照顧奶奶,而且把奶奶的東西都扔了出去,要奶奶出院了之後再不許回去。奶奶無可奈何,打電話給大姑,大姑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哪有有兒媳婦卻讓女兒照顧的道理?兩個兒女都靠不住,奶奶倒想起來了我爸爸媽媽。”
奶奶是怎麼拿到爸爸媽媽聯絡方式的,林嵐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的父母吵起來了,互不退讓。
林嵐的爸爸雖然對奶奶有怨氣,但考慮到那是他親媽,得知奶奶一個人在醫院裡孤苦無依,於心不忍,想要給奶奶養老。可是,林嵐的媽媽不願意。
“24年前,大冬天的,她把自己的兒子、兒媳婦和剛出生的孫女趕出家門的時候,不是說,與我們老死不相往來嗎?”
“你父母說,我們吃他們喝他們的,實際上呢,他們在家裡不幹任何活,動不動就使喚我們,錢都存起來給你弟弟了,我們那個時候收入微薄,還得養他們。”
“我與女兒分離24年,一年只能見一兩次,我思念女兒要發瘋的時候,他們在哪兒?她幫小兒子帶了20多年孩子,給他做牛做馬,憑什麼老了之後就要我們伺候?”
媽媽明確告訴爸爸,他要去照顧自己的親媽,她管不著。但是,她不願意再看奶奶一眼,更不可能允許奶奶住到她的眼皮子底下。
“你覺得,我媽媽的做法過分嗎?”
04.人非聖賢,憑什麼原諒傷害過自己的人?
作家茨威格說:命運的所有饋贈,都暗中標好了價格。你必須要以另一種方式來交換,或者償還。
父母老了需要兒女孝敬,首先得在兒女小的時候盡到做父母的義務,撫養兒女成人,儘可能教導好自己的子女,讓他們獨立,擁有良好的品格,懂得孝道。父母不慈,就沒有理由要求子女孝敬。
公婆老了之後希望兒媳婦照顧,就得有情分在先。你對兒媳婦並無生養之恩,兒媳婦不虧欠你們,如果你們不善待她,虧欠了她,她要討回來,理所當然。
不先盡到義務,就想享受權利,天底下哪有這樣的好事情?
餘華在《文城》裡寫道:你永遠不會了解一個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來走去,站在他的角度去考慮問題。可真當你走過他的路時,你連路過都覺得難受。
人非聖賢,憑什麼原諒傷害過自己的人?憑什麼要委屈了自己,成全不值得的人?
與其要求別人原諒你,不讓你為自己犯的錯誤付出代價,還不如要求自己,少乾點壞事,別傷害無辜。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不幹壞事,自然不怕遭到報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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