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頂反支撐設定要求
根據規範《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標準》(GB50210-2018),7.1.11吊杆距主龍骨端部距離不得大於300mm。當吊杆長度大於1500mm時,應設定反支撐。當吊杆與裝置相遇時,應調整並增設吊杆或採用型鋼支架。
2.吊頂反支撐的原理
吊頂反支撐,即吊頂系統中承受向上荷載的反向支撐裝置。是為了解決因吊杆過長造成吊頂系統不穩定(向上變形及橫向變形)而採取的構造措施。吊頂反支撐通常用剛性材料製作,或用斜向支撐加以固定。(見GB50210-2018《條文說明》7.1.11)
3.反支撐的做法
參照《國家建築標準設計圖集》(12J502-2內裝修-室內吊頂),有三種做法可供參考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