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新《海上交通安全法》已經在9月1日正式施行了,在新法中明確規定了一點,那就是任何外國所擁有的水下無人潛航器,在沒有得到中國海事局的允許之下,同樣沒有進入中國領海的權利。新《海上交通安全法》中的這一條款究竟是在針對誰,恐怕大家心裡都有數。畢竟以美國海軍為首的相關方一直都在利用自己的無人潛航器在我國沿海巡航,進行情報收集工作。雖然以往我們透過漁民、海洋管理部門等打撈過對這類水下活動的無人智慧裝置,而新條款則為以後針對性的執法行動提供了法理依據。
美國海軍的航跡遍佈四大洋,而他們的水下潛航器也被投放到各種熱點海域
首先我們要了解一下美國的無人潛航器有什麼樣的特點,美國的無人潛航器主要造價低廉,生產成本較低,可以大量生產,可以形成像蜂群一樣的自動化作戰體系,進行資訊蒐集任務的特點。新型無人潛航器智慧化程度更高,續航力和自持力都很強,並且能夠定期上浮向母艦或基地傳送情報資料。這些情報資料包括我國沿海地區水文規律、海底地形,也能潛伏到我軍的軍港附近蒐集軍艦出動規律,竊取我軍各類艦艇的電磁、噪聲訊號特徵。在必要的時候,美軍無人潛航器甚至可以攜帶戰鬥載荷,透過布放水雷甚至直接發動攻擊,對我方的小型海軍戰艦、潛艇以及後勤補給線帶來威脅。
根據美國《國家利益》雜誌所公佈的資料來看,美國的無人潛航器技術水平是非常先進的,在整個世界範圍內算是絕對的一流。美國的無人潛航器已經形成了協同作戰能力,在水下可以相互之間分享資訊,透過他們所搭載的智慧化處理系統以及資訊收集系統,制定相對應的作戰任務部署,從而起到最好的戰術作用。而把大量的無人潛航器納入到一個協同作戰體系中,可以抵消這種水下艦艇機動性不佳、航速慢的缺陷,因為它們很明視訊記憶體在著區域性資訊優勢。就算是反潛巡邏機或水面艦艇,也不可能把自己所有的精力全部都投入到對於這些小型無人潛航器的探測中,就像大型的沙丁魚群不怕鯊魚一樣,對手根本無法做到完全摧毀這些無人潛航器,這就給了這些無人潛航器突破對手防禦線的機會。
再加上這種無人潛航器本身是無人作戰載具,是不需要人員操縱的,所有的操作行動都是由預訂設計的計算機以及遠端的控制機構在操縱,就算是有損失,但是損失也絕對不會大。甚至因為沒有人員操作,這些無人潛航器直接削減了例如生命維持系統等一系列人類進行作戰時所必需要的作戰系統,這就讓這些小東西可以搭載更多的先進裝置,甚至在必要時刻攜帶武器。一個攜帶魚雷無人潛航器,有的時候甚至可以擊沉對手的一艘驅逐艦。
而美國就十分喜歡把自己的無人潛航器派到中國周邊巡航,其目的非常明確,無非就是在中國周邊搞情報蒐集工作。再加上些無人潛航器的造價十分低廉,所以美國的資訊蒐集行動一直都很肆無忌憚,但是這毫無疑問是對中國國防安全以及資訊保安的傷害。所以我國的新《海上交通安全法》自然會把美國的無人潛航器列入其中,而在未來我們也應該在水下無人作戰體系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建立相對應的作戰系統,來應對在未來戰爭中可能會面對的無人潛航器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