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位:人醜心善——施世綸
施世綸(1659年一1722年,清早期),福建晉江縣人,被康熙稱為“江南第一清官”,民間稱其為“施青天”。
他是一個典型的官二代,其父是靖海侯施琅(戰功赫赫的水師提督)。
施世綸隨父作戰有功,26歲就做了江蘇泰州知州,之後做了順天府尹、漕運總督、戶部侍郎等高官。
相傳他從小體弱多病,相貌奇醜,“眼歪,手卷,足跛,口扁”,人送綽號——“施不全”。
當他初任泰州知州時,首次面謁上官,因為長相又醜又滑稽,上司竟忍不住掩口發笑。
施世綸倒是安之若泰,他淡定地說道:"大人是因為我長得醜而發笑嗎?人面獸心,是可惡的。像我這樣,獸麵人心,有什麼不好嗎?”
他此言非虛,縱觀施世綸一生,可算得上光明磊落,坦坦蕩蕩,清清白白。
除了為官清廉,他在審案斷獄方面也很有一套。
不管大案小案,他都會極為仔細認真地審理,抓住關鍵資訊和線索,排查漏洞,推敲細節,反覆核查人證物證。
每每都能查明真相,抓住真兇。
他還謹慎耐心地糾正了許多冤假錯案,為百姓申冤。因此深得民心,廣受愛戴,贏得了“施青天”的稱號。
第五位:隱藏大佬——袁可立
明末的“大佬”袁可立可能很少有人知道,這並不奇怪,畢竟他被清朝“封殺”了近三百年。
袁可立(1562—1633年),河南睢州(今睢縣)人,明萬曆十七年進士,曾擔任登萊巡撫,兵部尚書,太子少保等要職。
這位文武雙全的“大佬”曾經數次擊敗努爾哈赤,成為滿清的心腹大患。
後來明朝滅亡,滿清建朝,袁可立備受清廷打壓。
乾隆年間,清廷更是將所有關於袁可立的傳記、文章、典籍統統封禁,從此他便成了不能提及的禁忌人物。
此外,袁可立還是當之無愧的“斷案神探”。
他斷案無數,膽大心細,剛正不阿。
28歲出任蘇州府推官(掌管刑獄與訴訟之事)時,他便彈劾不可一世的應天巡撫,平反了蘇州太守石崑玉的冤案。
還有著名的“雷鳴案”:
明末,東南沿海常有倭寇進犯,當地被迫實行“海禁”。一些別有用心之人動不動就以“通海”罪名興起大獄,誣陷好人。
沿海某地,三名世家子弟想要招募鄉勇來抵禦倭寇、保衛家園,結果遭到仇家舉報,說他們通海叛國,密謀造反。
應天巡撫好大喜功,立即坐實他們的罪名,將他們下了大獄。
由於他們出身名門望族,案件鬧得紛紛揚揚,甚至驚動了皇帝。
皇帝心知此案影響甚大,於是想讓人複查一下。
可是誰也不想接這燙手的山芋。
危急之際,袁可立頂住壓力,挺身而出,以推官之職,重審巡撫判決之案。
經過仔細查證,發現之前的招供狀全是子虛烏有,漏洞百出。他查明瞭真相,幫那三人洗清了冤屈。
當含冤者從死牢中被釋放出來時,一道旱天雷響徹雲霄。
因此,當地人將此案件傳為“雷鳴案”。
第四位:大明利劍——海剛峰(海瑞)
海瑞(1514年-1587年),字汝賢,號剛峰,海南瓊山(今海口市)人。
他一生,經歷了明正德、嘉靖、隆慶、萬曆四朝,歷任州判官、戶部主事、兵部主事、右僉都御史等職。
嘉靖四十五年,海瑞給自己買好了棺材,然後將早已寫好的《治安疏》(《直言天下第一事疏》)上呈嘉靖帝朱厚熜[cōng]。
這篇奏疏指責了嘉靖帝迷通道教、妄想長生、誤國殃民,甚至諷刺他的年號“嘉靖”,意味著“家家皆淨而無財用”。(奏疏最後提出了改革政事的具體意見。)
這篇奏疏氣的嘉靖帝暴跳如雷,欲殺之而後快。
可冷靜下來之後,嘉靖帝暗自嘆道:“此人可與比干相比,但朕不是商紂王,不能殺他……”
不過他還是將海瑞下了大獄,直至嘉靖帝駕崩,海瑞才逢大赦出獄。
在斷案方面,海瑞也有獨到的見解與手段。
60%的案件在他看來是極易判定的,他會迅速而準確地裁決好,然後將更多的司法資源投入到疑難的30%的案件中,抽絲剝繭,多方查證,還原真相。
至於最後完全無法判斷是非對錯的10%的案件,他的原則是:
“與其冤屈兄長,寧願冤屈弟弟;與其冤屈叔伯,寧願冤屈侄子;與其冤屈貧民,寧願冤屈富民;與其冤屈愚直,寧願冤屈刁頑,涉嫌經濟糾紛的,儘量偏向小民。涉嫌文化糾紛的,儘量偏向鄉宦……”
先別急著罵他糊塗,海瑞可是中國傳統律法的集大成者,根據他的審案習慣而總結出來的“海瑞定理”,更是成為中國古代法學的巔峰。
時至今日,“海瑞定理”還是大學法學專業的學科之一,其科學性和超前性可見一斑。
(感興趣的同學可以詳細瞭解一下“海瑞定理”,這裡就不具體展開了。)
前面三位明清時期的“大佬”,大家可能多多少少有些陌生,後面的三位唐宋時期的“大神”,名號可就如雷貫耳了。
第三位:陰陽神探——包青天
包拯(999年-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人,北宋重臣。
包公廉潔公正,鐵面無私,不畏權貴,秉公執法。
執掌開封府多年,理斷天下案件,件件清楚,樁樁明白,世人稱之為“包青天”。
經過後世的不斷演繹,包公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
面如黑炭,頭頂月牙;
三口銅鍘——狗頭鍘、虎頭鍘、龍頭鍘常伏案下;
張龍趙虎,王朝馬漢侍立兩旁;
南俠展昭,智囊公孫策常侍左右……
在他眼裡,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只認真相,從不徇私枉法。
“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
《狸貓換太子》、《鍘美案》、《鍘包勉》、《五鼠鬧東京》等案件幾乎婦孺皆知。
此外,民間還傳說包公不僅能審陽間之案,還能斷陰間之事。
典型代表便是《烏盆案》:
北宋年間,南陽商人劉世昌到外地買賣綢緞,結賬回家,行至定遠縣遭遇大雨,投宿在窯戶趙大家中。
趙大夫婦窺其行囊沉重,頓起不良之意,設計將劉世昌毒死,毀屍滅跡,燒成烏盆。
恰逢草鞋匠張別古到趙大住處討要草鞋錢,趙大未予錢,用烏盆抵賬。
回家路上,烏盆中劉世昌的冤魂向張別古敘述了被害經過,懇求張別古帶他去找包拯申冤。
之後包公夜審烏盆案,查明瞭真相,懲治了真兇。
第二位:斷案如神——狄仁傑
狄仁傑(630年-700年),字懷英,幷州晉陽人(今山西太原),唐朝著名的宰相,武則天對其極為倚重,稱其為“國老”。
從童年時代起,狄仁傑身上就有一種特立獨行,不畏強權的勇氣。
有一次他家的門人被害,縣衙裡的官吏前來調查案情,府里老老少少都忙不迭地前去接受問話,惟獨狄仁傑拿著一本書坐在那兒一動不動。
縣吏一看,心中不悅,便沒好氣地上前訓話。
小狄仁傑“啪”的一聲合上書本,正色說道:“我跟書中聖賢對話都唯恐不及,哪有空理你們這些俗吏!你兇什麼兇?”
縣吏一時語塞,又不好意思對小孩發作,只好灰溜溜地離開了……
長大成人的狄仁傑仕途順暢,步步高昇。
任職大理寺卿期間,他一心撲在工作上,夜以繼日,審案斷獄,奮戰了整整一年,就把積壓的案件全都清理了,涉案人員達17000人之多,事後竟然一個喊冤的都沒有。
效率之高,斷案之準,傳為佳話。
作為史上大名鼎鼎的清廉神探,狄仁傑的探案故事透過千百年來的公案、話本、戲劇、小說,以及當代影視廣為流傳,幾乎到了家喻戶曉的程度。
第一位:法醫鼻祖——宋慈
前幾位“斷案高手”要麼是地方大員,要麼是朝中重臣,審案斷獄是他們為官生涯的一部分。
可接下來的這位“大神”,他窮盡自己一生,全都投入到了“洗冤斷案”之事上,此人便是大宋提刑官——宋慈!
宋慈(1186年—1249年),字惠父,建陽人(今屬福建南平),祖籍河北邢臺市南和縣。
宋慈出生於刑獄世家,從小受學於父,在刑獄方面很有天賦,奈何仕途不順,32歲才中進士,時逢父親病逝,在家守孝未上任。
41歲開始歷任主簿、縣令、通判等職。
54歲時擢升為廣東提點刑獄使,簡稱提刑。
在20餘年為官生涯中,宋慈大部分時間在與刑獄打交道,他主張“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
“檢驗”是整個案件“死生出入之權輿,直枉屈伸之機括”,因而他對於案件總是慎之又慎,“不敢萌一毫慢易心”。
一旦有刑事案件,無論嚴寒酷暑,他都親力親為,堅守一線,親自驗屍,仔細推敲,尋找蛛絲馬跡,考量細枝末節,還原案件真相。
憑藉多年的“一線刑偵經驗”加上大量的研究實踐,他於淳祐七年(1247 年)完成了曠世奇書,法醫鉅著——《洗冤集錄》。
他幾乎以一己之力,開創了“法醫鑑定學”,成為世界公認的法醫學鼻祖。
也為後世千秋萬代的審案刑獄之事,做出了極大的貢獻,是當之無愧的“頂級神探”、“第一斷案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