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的配偶或戀人出軌了,我們常會說這個人被“綠”了,或者說這個人戴“綠帽子”了。“綠”成為出軌的符號。那為何偏偏是綠色呢?古人為何瞧不上這個顏色呢?
中國古人很早就知道紅、黃、藍三原色了,加上白色和黑色,這五個顏色被稱為“正色”。其他的顏色都是用三原色調出來的,因此被稱為“間色”。間色被認為是雜色,正色則被視為高貴的顏色。古代五行學說中的金、木、水、火、土也對應這五個正色。許多王朝為了論證本朝建立的合法性,都用五行學說來論證改朝換代的合理,也都會選擇正色為本王朝的崇尚色。
比如,商朝尚白,周朝尚紅,秦朝尚黑。漢朝的崇尚色比較複雜。漢高祖認為秦朝太短不作數,不算在五行輪換裡,所以主張漢朝繼周朝之後為水德,水德尚黑,故而漢初尚黑色。後來,漢武帝又認為漢朝應該是土德,所以又開始尚黃色。
古人認為綠色是“蒼黃之間”色,即蒼天的藍色和土地的黃色調和而成的顏色,不上不下,顏色不正,是卑微的顏色。北宋《廣韻》中就說綠色為“青黃色”。先秦時期,人們就看不起綠色。
《詩經·序風·綠衣》中有一句“綠衣黃裳,心之憂矣”,意思是說:上衣是綠色的,下裳是黃色的,心裡感到憂傷。這是為什麼呢?有一種解釋認為:因為古人一般以黃色為上衣,綠色為下裳,而詩裡面的搭配則是上下易位,貴賤顛倒。以此比喻夫人失位賤妾上僭,所以“心之憂矣”。以綠色代表地位卑微的妾,足以說明綠色的低賤。古代有很多以綠色為卑賤的例子。春秋時,賣自己的妻女求食的人,都要裹綠頭巾,以示卑賤。
隋唐時確定了官員品色服制度,每個級別的官員都要穿固定顏色的官服,而綠色被確定為低品級官員的官服。唐代貞元年間,《封氏見聞錄》記載,延陵令李封對凡是犯罪的官吏不加杖罰,而只是讓他裹綠頭巾以羞辱,錯誤嚴重的戴的時間長,輕微的則短,“戴綠頭巾”被當作一種懲戒手段。
到了元代,綠色成為最卑賤的顏色,並衍生出了“綠帽子”的說法。《元典章》記載:“至元五年(1268年),準中書省札,娼妓之家,家長並親屬男子,裹青(綠)巾。”
意思是說,如果家中有女子做娼妓,那麼她的男性家屬就都得戴綠頭巾。綠頭巾就成為娼妓家屬的專用服飾。到了明朝,規定從事歌唱表演行業的伶人要裹綠頭巾,還要穿綠衣,將特殊行業的綠色服飾進一步以法規形式固定下來。所以元朝之後,穿綠不僅僅是卑賤了,還是一種侮辱。
由於古代娼妓家中男子戴綠色頭巾,而娼妓又大多從事賣淫活動,所以綠頭巾就成了家中女性跟別人發生關係的符號。後人不戴頭巾了,取而代之的是帽子,於是,“綠帽子”也就成了被出軌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