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父老鄉親們,大家好,一是一、二是二,我是說一不二、只說實話的“九農DX”。
農村低保,是大家一直以來都比較關注的話題,昨天,跟大家說了一下低保評選的第一步,也就是符合條件的家庭主動提交書面申請;今天,來跟大家來說一說低保評選很重要的一步——調查核實家庭收入情況。
為什麼要調查核實低保申請物件家庭收入情況?
- 儘可能地做到公平公正。在我們這裡,老人常說這樣一句話——“人沒私心的話就成佛了”。而最低生活保障,是國家對於確實生活困難的家庭出臺的一項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是一項福利性質的補助政策,補助金額比較多,比如上海市達到了每人每月133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則達到了每人每月1730元;廣東省深圳市為1300元每人每月,一類地區為1087元每人每月;浙江省義烏市從10月1日起調整為950元每人每月,金華市為905元每人每月。這樣一來,一個四口之家,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話,只低保補助就要4000多元。
這樣一來,有些生活雖然困難、但是並沒有達到最低生活保障享受標準的家庭,也會提出低保申請,畢竟一個月4000多元也不是一個小數目。而如果對這類家庭的收入情況不調查核實,作為低保申請物件在低保評選會議上公佈,讓其他村民投票的話,是與低保政策“公平公正”的初衷相違背的。
- 讓真正困難的家庭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與有些為了得到低保補助,實際生活並不困難的家庭相比,一部分家庭確實因為主要勞動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殘疾、患有重大疾病,家庭失去了主要收入來源、看病住院花銷巨大,造成生活確實困難。
而這樣的家庭有的會因為對低保政策的不熟悉、或者忙於其它事務,未能及時提交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如果鎮村幹部不能及時發現,將這部分人納入低保評選範圍的話,對於鎮村幹部來說,是一種失職的表現,沒有真正做到對於社情民意的瞭解和掌握;對於這部分生活確實困難的家庭來說,沒有了低保救助,最基本的生活難以得到保障,生活只會越來越困難;對於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來說,不能將真正生活困難的家庭納入保障範圍,也就失去了該項制度實行的目的和意義。
調查核實的物件是誰?
需要調查核實的物件是提出低保申請家庭的所有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意思是說,並不一定按照戶口簿上的人口進行調查核實,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包括在戶口簿中的家庭成員,也包括不在戶口簿但實際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員。
比如張三家戶口簿中有4口人,包括張三夫婦和兩個孩子,但實際上張三父母也跟張三一起居住和生活,那麼,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就是6口人,而非4口人。再比如老王家戶口簿中有6口人,兒子兒媳長期外出務工,並未經常性地在一起居住生活,但會定期給老王夫婦一定的生活費用,那麼,兒子兒媳也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調查核實的物件。
調查核實的內容包括哪些?
收入情況是低保調查核實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 工資性收入。指就業人員透過各種途徑得到的全部勞動報酬和各種福利並扣除必要的就業成本,包括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等。
就農村低保而言,申請物件的工資性收入,主要是指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透過外出務工、就近務工、偶爾打零工、等方式所獲得的收入。需要注意的是,對於60歲以上的人口,在計算勞動力的時候不再計算,但是,在農村,還是有不少60歲以上的農民透過就近務工等方式在掙錢,這部分人員所獲得收入,在調查核實的時候,也計算在家庭的工資性收入之中。
- 經營淨收入。指從事生產經營及有償服務活動所獲得全部經營收入扣除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和生產稅之後得到的收入。包括從事種植、養殖、採集及加工等農林牧漁業的生產收入,從事工業、建築業、手工業、交通運輸業、批發和零售貿易業、餐飲業、文教衛生業和社會服務業等經營及有償服務活動的收入等。
對於農村低保來說,經營性收入主要是指農民種植農作物、養殖牲畜、售賣採集的農特產品、自己編織的手工藝品等所獲得的收入,還有就是在沒有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前提下,透過收集、販賣各類農產品或者生活品所獲得的收入。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擁有工商營業執照、大型農機具、運輸車輛的,從事經營性活動的,是不符合農村低保申請條件的。
- 財產淨收入。指出讓動產和不動產,或將動產和不動產交由其他機構、單位或個人使用並扣除相關費用之後得到的收入,包括儲蓄存款利息、有價證券紅利、儲蓄性保險投資以及其他股息和紅利等收入,集體財產收入分紅和其他動產收入,以及轉租承包土地經營權、出租或者出讓房產以及其他不動產收入等。
對於大部分農民來說,財產淨收入主要包括兩大部分,一部分就是分紅,也是最近兩年隨著精準扶貧政策的實施才有的一份收入,包括農戶精準扶貧貸款入股合作社所帶來的的分紅和合作社佔用村集體的土地等公共資源而給農民的分紅。另一部分是土地流轉、房屋出租收入,也就是村民流轉了自己承包經營的土地、出租自己的房屋所獲得的收入。
- 轉移淨收入。轉移淨收入指轉移性收入扣減轉移性支出之後的收入。其中,轉移性收入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對居民的各種經常性轉移支付和居民之間的經常性收入轉移,包括贍養(撫養、扶養)費、離退休金、失業保險金、遺屬補助金、賠償收入、接受捐贈(贈送)收入等;轉移性支出指居民對國家、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居民的經常性轉移支出,包括繳納的稅款、各項社會保障支出、贍養支出以及其他經常性轉移支出等。
這部分收入對農民來說,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因為對於農民來說,沒有退休金、失業保險金可言,也很少有人捐贈,唯一的子女給的贍養費,也全部用於日常生活的開支,沒有結餘。
調查核實主要透過哪些方式進行?
- 傳統的調查核實方式。一般來說包括三類,入戶調查、諮詢鄰居和信函(電話)諮詢。也就是說,鎮村幹部會透過走訪低保戶,檢視居住和衣食住行等生活條件來核實家庭收入情況;也會透過向左鄰右舍諮詢、打聽的方式進行調查核實;對於家庭成員在外務工,無法準確調查收入情況的,會透過向務工單位打電話、根據工資單判斷等方式來核實。
- 新增的調查核實方式。在今年新修訂並實施的《最低生活保障稽核確認辦法》中規定,對於家庭成員結構複雜,一時難以核實家庭收入情況的,鄉鎮人民政府可以提請縣區民政部門依法依規透過查詢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的戶籍、納稅記錄、社會保險繳納、不動產登記、市場主體登記、住房公積金繳納、車船登記,以及銀行存款、商業保險、證券、網際網路金融資產等資訊來調查核實低保申請物件的家庭收入情況。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低保申請物件無故不配合家庭經濟收入情況的調查,是會被取消低保申請資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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