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鄉村產業發展、實現鄉村全面振興,需要多種農業經營主體共同參與,多種合作模式形成合力。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農村地區的產業承載者,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高質量金融服務意義重大,《關於金融支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意見》的出臺也為農發行做好這類業務提供了重要契機。(摘自《農業發展與金融》2021年第七期)(李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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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支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必要性
分類: 農業
時間: 2021-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