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的這幾天廣東有個網友在某平臺釋出了一些圖片,原來他在假期的時候沒事帶孩子去抓魚,但是覺得抓魚太慢,就從村鎮那邊買了鞭炮來炸魚。他使用的鞭炮是叫做“某”神的鞭炮,而在一些平臺的影片中這種鞭炮可以用來炸不鏽鋼盆,威力不小。
最終他收穫了不少小魚,其中有白條、鯽魚、還有小羅非,圖片中孩子撿的也挺高興,為什麼不配圖呢?因為我沒截圖。因為當時我沒有想到他會在網友的質疑聲中把帖子刪掉。
當時不少網友在他的文章下留言,告訴他這是非法的行為,估計他也怕了,就刪除掉了原文,可是網路是有記憶的。畢竟他還發圖炫耀過。
那對於這種行為怎麼看呢?炸魚行為其實是早就明令禁止的行為,跟藥魚、電魚行為一樣非常惡劣。
可能有人覺得我拿的是外面正常售賣的鞭炮炸的,這樣也能夠被處罰麼?沒錯,在去年春節期間,各地就有十多起因使用鞭炮炸魚被抓的案例,被抓的炸魚人,因為都存在捕撈那些被炸死的小魚的行為,基本上都是被判為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大多人被判緩刑,最重者還被拘役三個月。
以湖南邵陽的一起案例為例。蘭某、蔣某為“解饞”,在當地的河道內,將大型鞭炮點燃扔到河道中間,將魚類炸死或者炸暈,進而進行捕撈。透過此方式兩人捕撈到多少魚獲呢?數字觸目驚心!六條。只有區區六條野生河魚,總重量呢?看圖,你覺得有1兩麼?
最終結果就是拘留加罰款,真的值得麼?
而辦案人員表示,對於這類“非法捕撈“案件,它的定義並不是說魚大魚小、魚多魚少,生命都是從小開始的,而且這些都是野生的魚類。被處罰也是有依據的。
有網友看到了這個新聞當時就戲稱:故意殺魚罪,又是未成年魚 ,應罪加一等。
所以別以為你拿鞭炮炸魚沒事,這個廣東炫耀自己鞭炮炸魚成果的網友,現在已經把內容刪除,但是假如要被上級部門檢查,也未必找不到線索。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保護環境需要我們每個人的努力。
我記得當時在這個炸魚網友的文章下有人留言說:瞭解一下,鞭炮炸魚違法,真刑,遲早把自己玩進去。
帶孩子玩有很多種方法,即便是放鞭炮,你去炸牛糞也沒人說你,可是把鞭炮扔到水裡,再把被炸死炸暈的小魚收集起來,喂貓喂鱷龜,這種行為是不被允許的。
這就是對於非法捕撈的認定,在非禁止捕撈的水域,你用網子撈、用魚竿釣,都沒有問題。但是你使用鞭炮炸就屬於使用非法捕撈工具了。
我估計現在這個網友都在家裡瑟瑟發抖了。為什麼要寫這篇文章,不是為了投井下石,而是為了讓更多的人知道,鞭炮炸魚是不被允許的行為,是要承擔後果的。
圖源網路侵刪 我是巨石上釣魚人,帶你看釣魚圈趣事,探討釣魚技巧
眾位看官閒暇時候加個關注,多謝了,也算對我發文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