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限薪可以,但是要堵死漏洞。不允許代言費,副總什麼的,要總收入限薪。某隊搶在限薪令前和奧斯卡籤合同,副總代言。那年別的隊外援沒法歸隊。某隊包機接外援掐著時間點兒回到國內。還有推廣強制中性名的時候,別的隊受難為,某隊打擦邊球輕鬆過關。調節費別的隊交了,某隊就是不交。這些么蛾子為什麼都集中在某隊身上?
本次的限薪,希望不要再有什麼么蛾子,不要再有什麼見不得光的事情發生。如果亞洲盃成績還是很差,再繼續降薪,降到一百萬。如果亞洲盃過後的關鍵比賽(商業比賽和那些無關疼癢的比賽不算)成績還不行,再降。要我看來,目前男足這水平50萬年薪都不配,嫌多了!給300萬太高了!頂薪50萬!入選國家隊增加補助,拿下亞洲盃,獎勵團隊1000萬。打入世界盃獎勵團隊2000萬。
大家看看這方法是否可行?祝賀中國足球率先進入計劃經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