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爭期間,日本侵略者為了擴大戰果,有計劃地將日本軍民遷移到被他們佔領的東北地區,透過這種鳩佔鵲巢的方式,持續性蠶食中國的土地。這些日本僑民看似無辜,可實際上也是可恥的壓迫者,是戰爭劊子手們的幫兇。
1945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曾經依靠著日軍作威作福的日本僑民,也瞬間成為過街老鼠,成了人人喊打的物件。因害怕被中國人報復,不少人提前逃離東北,搭乘火車、輪船逃往國內。
當然,這些人大多都是有點關係和實力的權貴,訊息靈通且財力豐厚,跑起來也不費力。像普通平民可就慘了,要麼在斷糧的恐慌中苟延殘喘,要麼簡單收拾一些行李,頂著飢寒步行逃離東北。
顯而易見,這條逃亡之路並不好走。由於走得太匆忙,食品、衣物都準備的不充分,有近10萬的日本僑民死在了回國的路上。他們中大部分人是因病餓而死,也有一部分人因為失去生的希望,選擇自殺了結。
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次年春天才迎來轉機,迫於多方施壓,蘇聯終於決定撤離東北,由國共兩黨共同接管相關事務,其中就包括日本僑民的處置問題。經商議,國民政府決定開展在華日軍和日僑的遣返工作。
儘管日本侵略者對我國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破壞和損失,但受當時各種因素影響,我國並沒有在賠償問題上深究,包括對待已經投降的日軍俘虜和日本僑民方面,也是盡顯人道主義關懷,基本沒有過多為難。
根據相關政策,被遣返回國的日軍和日僑,可以攜帶不超過90公斤的個人物品,其中包括糧食、衣服、被褥等等,基本上可以滿足他們的日常需要。但有三樣東西是絕對不允許帶到日本的。
一是槍支彈藥,既屬於極度危險物品,也是重要的戰略物資,必須留在中國。二是金銀珠寶等貴重物品,預設為非法所得,必須全部充公。三是文獻古籍、研究報告等文字資料,這些都是中華民族的智慧勞動成果,價值連城不能外流。
為了防止有人渾水摸魚、夾帶私貨,國民政府安排了許多人檢查遣返日僑,不光要將他們的行李翻個底朝天,衣服也要扒掉檢查,就連鞋底都要捅開看一看,謹防漏網之魚。日僑們縱使不滿也不敢吭聲,生怕自己被扣下不準上船。
在美國的協助下,我國統共遣返日籍人員三百餘萬,其中日軍俘虜大致佔一半。儘管他們此次回國道阻且艱,但比起那些被蘇聯人帶走的關東軍,待遇真是好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