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新聞出版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關於2022年春季中小學教育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秩序。
今年春季學期,我市教育收費政策繼續按照2017年出臺的相關規定執行,對城鄉義務教育的學生仍免費提供教科書,各中小學校按規定代收作業本費、教輔材料費以及課後服務收費,小學1—2年級不得推薦使用教輔材料。
其中作業本代收費標準為: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作業本代收費政策按一、二年級每生每期7元,三至六年級10元,七至九年級每生每期15元。高中學校作業本費(課堂作業本和期末質量監測作業)按不高於30元/生標準執行。教輔材料收費標準為:義務教育三、四、五、六年級不得超過70元;七年級不得超過100元,八年級不得超過150元(含考試輔導材料),九年級不得超過260元(含考試輔導材料);高中一年級不得超過200元,高中二年級不得超過350元(含考試輔導材料),高中三年級不得超過420元(含考試輔導材料)。此外,普通高中學費標準分省級示範性高中和其他高中兩個檔次,分別為每生每期1000元、800元。公辦學校高中住宿費分別按城市學校140元/生•期和農村學校100元/生•期收取。
我市校內課後服務收費將按2021年檔案執行,收費標準為: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每生每課時不超過3.5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每生每課時不超過3元,市中心城區高中階段學校每生每課時不超過4.5元,縣鄉高中階段學校每生每課時不超過4元。實行最高限額收費管理,城區與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每生每期分別不超過700元、600元,市中心城區與其他縣鄉高中階段學校每生每期分別不超過1200元、1000元,具體收費標準根據課後服務的課時量確定,以學校公示為準。
《通知》要求,各學校要嚴格按照 “一科一輔”的原則,為學生無償提供統一代購服務;學生訂購教輔材料的,義務教育階段的總價超過規定限額的按限額收取,未超過限額的據實收取;高中教育階段按“打捆推薦、自主選擇、限定總額、分期據實收費”的原則實施。各學校在開展中小學課後服務時,嚴格按照課後服務標準收取,同時還必須堅持學生和家長自願原則,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與課後服務,不得擅自增加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
編輯:黃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