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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同事們設計了一份簡單的問卷,以便把參加者分為幸運、不幸和居中(也就是既不算幸運也不算不幸)三類。這份問卷的內容如下:請花費幾分鐘時間做一做,把分數記在你的“運氣日誌”裡,然後看看一你自己屬於哪一類。
在做問卷的時候,你只需瀏覽一下後面的描述,並用1到7之間的一個數字,來評定每種描述與你自身情形相符的程度,等級劃分方法如下:
完全不相符 完全相符
1 2 3 4 5 6 7
幸運的描述:所謂幸運者,就是貌似偶然的事件總是產生對他們有利的後果。例如,他們買獎券和彩票的中獎率似乎特別高,經常會無意中遇到對他們有所幫助的人,或者好運在他們實現抱負和目標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這與你的情形相符嗎?
不幸的描述:不幸者恰恰相反,貌似偶然的事件總是產生對他們不利的後果。例如,他們似乎從來沒有在競賽中獲過獎,常常遇上他們不負有責任的意外事故,情場失意,或者在事業上遭受諸多厄運。
這與你的情形相符嗎?
評分:
根據各人的回答,人們被分成幸運、不幸和居中三類。劃分方法非常簡單。用你給幸運描述的等級數字減去給不幸描述的等級數字,得出一個“運氣分數”。因此,如果你給第一個描述評定的等級是5,給第二個描述評定的等級是1,那麼,你的“運氣分教”就是+4。然而,如果你給第一個描述的等級是2,給第二個描述的等級是7,那麼,你的運氣分數就是-5。或者,如果你給第一個描述的等級是5,給第二個描述的等級是4,那麼,你的運氣分數就是+l。
假如你的運氣分數在3(含)以上,那你就屬於幸運者;假如你的運氣分數低於3(含),那你就屬於不幸者;其他分數的人都屬於居中者(也就是既不算幸運也不算不幸)。因此,運氣分數為+4、-5和+1的人分別屬於幸運者、不幸者和居中者。
可是,我們實驗中的那麼多幸運者和不幸者又如何呢?在七百名參加者當中,只有三十六個人多少贏了點錢,而且是幸運者和不幸者各佔一半。只有兩個人猜中四個數字,各贏得五十八英鎊。其中一個人此前把自己列為幸運者,另一個人把自己列為不幸者。平均算來,幸運者和不幸者每人買了三注彩票,每注猜中一個數字,損失約二點五英鎊。這次實驗涉及幾百名自認為幸運或不幸的人,搖獎完全是隨機的,根本不可能預測。所有人肯定都滿懷中獎的希望。假如說幸運者具有比不幸者更強的某種超自然力量,那他們應當會猜中更多的數字,贏得更多的錢。到頭來,幸運者的表現與不幸者差不多,不比他們強,也不比他們弱。幾乎所有參加這次實驗的人,包括我自己,都損失了一小筆錢。這一結果表明,運氣並非來自某種超自然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