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戰區陸軍,是在軍改後新成立的,是重塑中國軍事力量、重構中國軍隊領導管理體制和構建聯合作戰指揮體制的具體行動。
一、平時,戰區陸軍由陸軍集中管理
按照“軍種主建”原則,新成立的陸軍包括了機動作戰部隊、邊海防部隊、警衛警備部隊等,下轄5個戰區陸軍、新疆軍區、西藏軍區、北京衛戍區等。
其中,5個戰區陸軍均為副戰區規格,新疆軍區和西藏軍區也是副戰區規格,而北京衛戍區是正軍級規格。陸軍總部負責領導所有陸軍,包括人事、裝備、訓練等。
而5個戰區的陸軍,則負責開展所轄各集團軍、預備役部隊、直屬部隊的建設和管理,包括人事、財務、物資、裝備等。
1、東部戰區陸軍下轄第71、72、73集團軍,機關駐地福州。
2、南部戰區陸軍下轄第74、75集團軍,機關駐地南寧。
3、西部戰區陸軍下轄第76、77集團軍,機關駐地蘭州。
4、北部戰區陸軍下轄第78、79、80集團軍,機關駐地濟南。
5、中部戰區陸軍下轄第81、82、83集團軍,機關駐地石家莊。
二、戰時,戰區陸軍由戰區統一指揮
按照“戰區主戰”的原則,一到戰時,戰區陸軍則統一由戰區總部協調作戰。
在戰區層面,成立“聯合作戰指揮中心”,專注謀劃“戰”,協調各戰區軍兵種,包括陸、海、空、戰略支援部隊、聯勤保障部隊等。
其實,“聯合作戰”的概念從戰區領導班子的組成上,也能看得出來。
目前,戰區陸軍司令員同時擔任戰區副司令員,戰區海軍、空軍也是如此。所以,戰區的領導班子實際上包含了常駐戰區總部的司令員、政委、副司令員兼參謀長、副政委外,還將本戰區的陸軍、海軍、空軍黨政主要領導都納入進來,形成“聯合參謀、聯合指揮”的執行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