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廈門中介爆料學者易中天跳過中介和房東交易;
2009年,上海中介釋出《討“狼”檄文》,指責著名經濟學家郎鹹平買房“跳單”;
2021年,網紅博主“小小莎”被深圳中介指責買房“跳單”、“吃霸王餐”;
2022年,明星謝娜張傑夫婦被上海中介爆料購買6000多萬房產“跳單”......
中介行業發展幾十年,“跳單”事件屢見不鮮,這幾起之所以被眾人熟知,是因為公眾人物本身流量的加持,進而引發了更多的討論。
按理來說,被服務方給服務方支付費用無可厚非。但關於中介服務收費這件事,卻讓很多客戶難以接受,甚至發出了“苦中介久已”的聲音。
這背後所呈現出的是高昂的中介費與之不匹配的服務之間的矛盾。
中介費按成交價的點數抽成,一般在1%~3%不等,購買一套千萬房產往往就需要支付數十萬的中介費。
但是因為我國現行的行業模式——居間服務存在著不少痛點。居間服務是經紀人一手託兩家,實行雙邊委託,以撮合成交為導向,並最終獲取交易佣金。
在居間模式下,經紀人比拼的不是服務而是資源佔有量。而且從業人員基本上沒有準入門檻,導致其素質低、隨意進出、短期行為,為了成交不顧一切。再加上資訊不對稱、行業不規範等因素,不乏有“兩頭騙”、“吃差價”等現象發生。
行業本身也意識到了居間模式所存在的問題,2018年的時候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秘書長趙慶祥就表示,中介不應攀比資本、流量、規模,倡導像律師行業一樣,實施“單邊代理”制,也就是誰委託、誰付費、誰受益,健全完善中介服務規則、業務模式,以形成良好的行業生態環境。
上面所提到的“單邊代理”即買賣雙方各自委託代理,中介方“各為其主”,只向自己的委託人負責,以爭取委託方在實際交易中的合法利益最大化。
在“單邊代理”模式下,買賣雙方代理人權責邊界清晰,賣方代理人只用考慮怎麼把委託人的房子快速、保價、安全地售出;買方代理人則只用考慮如何以高效的方式為委託人匹配到高性價比的房源,同時要對所匹配推薦的房源質量負責,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就在中介代理只向各自委託人負責的機制下得到了保障。
中介的本質是服務行業,專業、誠信顯得尤為重要。“單邊代理模式”不僅對從業人員的專業度有更高的要求,同時也使得買賣雙方的交易過程更加清晰和透明,不僅能更有利地買賣雙方的權益,還能“兩頭吃”的情況。
去年深圳作為首發城市開始試行單邊代理,由於居間模式交易習慣根深蒂固,無論是行業從業人員還是消費者,都需要有一定的時間去適應。但是總得來說,單邊代理是優於居間服務的,未來行業的發展方向一定是單邊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