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CCTV今日說法(微訊號:cctvjrsf)
每次我上下班坐電梯
都能聞到一股
難以言明的味道
而始作俑者就是
住我家隔壁的那隻狗子
……
1
Q1
鄰居養的狗經常在電梯口和電梯裡大小便,物業公司只能一次一次地清理打掃,張貼過提示但效果不大。請問此類情況是否侵權?
A1:
根據你的描述,鄰居該行為損害了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但考慮到鄰里關係的維繫,建議你先與鄰居以協商的方式解決該問題。
寵物在公共場所或公用設施大小便,不僅影響公共環境衛生,還可能傳播疾病,鄰居作為狗的主人,應當對狗盡到基本的看管、約束義務。電梯屬於業主共有部分,鄰居未對狗盡到合理的看管義務,放任其寵物在電梯口和電梯裡大小便,鄰居該行為損害了在本單元所居住業主的合法權益,你作為業主有權要求其保持電梯的環境衛生。
在解決該問題時,你可以邀約在本單元居住的其他業主一同找該鄰居,鄭重提示其注意維持公共場所秩序;或者向小區所在的居委會及物業公司反映情況,由居委會及物業公司正面敦促其改正不良行為。另外,你們還可以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反映,由其負責協調處理。鄰居拒不改正的,你們可以考慮採取訴訟的方式解決。如果訴諸司法程式,建議從物業公司處收集公共影片等相應的證據,證明你鄰居的侵權行為。
2
Q2
丈夫婚內冒充妻子簽名,盜用妻子住房公積金進行貸款,妻子在離婚後發現這一情況,該如何維權呢?
A2:
根據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據你所述,丈夫用妻子的公積金辦理公積金貸款手續時雙方仍為夫妻關係,若其使用公積金貸款名義上的用途是為了改善夫妻的居住條件,那麼夫妻之間對該類事務的處理存在當然的代理權。公積金貸款是以妻子的名義申請,也實際發放到了妻子本人的賬戶,即使是丈夫代妻子簽字的情況,在司法實踐中,通常會認定借款合同對妻子具有約束力,妻子不能以被冒充簽名為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如果丈夫冒用妻子的名義,將從前妻的賬戶支取的貸款用於了個人需要,這種情況下,妻子在還款後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向其前夫追償。
在具體處理該問題時,建議妻子先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者辦理公積金貸款手續的銀行申請調取前夫當時的貸款申請資料,瞭解申請的具體情況;另外,訴訟中還可以向法院申請調取前夫的銀行流水明細,以方便法院查明該款項的實際用途。
3
Q3
我是房東,2020年8月10號至2021年8月10號我將一套房出租給了租戶,合同期為一年,租金按季付。租戶在付完第一季度的租金後,一直沒有付後面三個季度的租金,我給他打了幾次電話他也總是推脫。房子被租戶用做辦公室,裡面有一張辦公桌、一套電腦和一張三人沙發,現在也聯絡不上租戶,我該怎麼辦?
A3:
你可以先嚐試與租戶聯絡,要求其搬走房屋內遺留物品,支付拖欠的租金,並賠償租賃合同到期後的房屋佔用損失;確實無法與其取得聯絡的,你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依照我國《民法典》,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房屋租賃期限屆滿,承租方應當依約返還房屋。根據你的描述,租戶並未依約支付後三個季度租金,且租賃期限屆滿後其物品仍遺留在房屋中。這種情況下,你有權以電話、簡訊等方式要求其立即清空房屋內的遺留物品,支付拖欠的租金並賠償逾期付款的違約損失以及超出租賃期限而產生的房屋佔用費等損失。
在具體維權時,你可以先嚐試與租戶取得聯絡,協商解決該問題;確實無法取得聯絡的,你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供租賃合同、錄音錄影、照片等證據。另外,你可以列明物品清單,將屋中影響你另行出租的遺留物品封存他處,並保留全過程的錄音錄影,或者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收回房屋。如果屋內有貴重物品,穩妥起見,建議屋內物品維持現狀,交由法院依執行程式處理。
4
Q4
我買的期房設計和質量存在嚴重問題,如:門碰門,連廊存在消防隱患,與買房子時的售樓宣傳存在很大出入,作為業主的我,該怎麼維權?
A4:
如果房屋不能達到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交房條件,你可以拒絕收房。
根據你的描述,開發商所交付的房屋存在嚴重設計問題和消防隱患,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交房條件,這種情況下,你有權拒絕收房;如果開發商在宣傳時,就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合同訂立及房屋價格有重大影響,則該種說明和允諾也屬於合同內容,實際交付房屋與宣傳不符的,開發商構成違約,購房者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就你所提到的門碰門的設計缺陷,不屬於房屋主體結構問題,如果合同未進行特別約定,該因素尚不構成解除合同的理由,你可以要求開發商透過更改相鄰使用者的開門方向等辦法進行修復,因修復該缺陷導致延期交房時,你可以依照合同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連廊的消防隱患你可以直接向消防部門進行投訴或舉報,由消防部門上門勘查,如果確實存在消防隱患,消防部門會責令開發商限期整改。
在具體維權時,購房者可以先與開發商進協商解決該問題;協商不成的,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維權過程中,注意收集和保留房屋買賣合同、購房款支付憑證、照片、錄音錄影等證據,以便維權。
5
Q5
公司在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並給員工發失業保險待遇申請表的當天,強制員工辦理轉外包入職手續。員工仍留在原公司工作,但由合同工轉為小時工,工資按小時計算,請問公司的操作合法嗎?這一操作導致員工領取失業金資格被取消,原公司需要承擔責任嗎?員工算被公司坑騙了嗎?
A5:
原公司如果在未與員工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該行為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有權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
公司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並在當天組織員工與勞務外包公司簽署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員工並未中斷就業,不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但是,如果公司未與員工就解除合同達成一致,也不存在法律規定的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公司僅出於自身利益強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該行為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員工有權要求公司按照正常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賠償金。員工與勞務外包公司籤合同後仍在原公司工作,如果勞務外包與原公司的合同並非以服務成果而是以提供勞動力為合同標的,實際上屬於勞務派遣,適用勞務派遣的相關規定,比如勞務派遣用工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替代性崗位上使用等。另外,工資計算方式可以由雙方約定,按小時計薪不違反法律規定,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員工屬於“小時工”,勞務派遣單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在具體維權時,員工可以先自行與原公司協商,要求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或者支付賠償金;協商不成的,可以就公司的違法行為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由其調查處理;員工還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感謝值班律師:董海鋒(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