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業的發展對於農村經濟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中,進入到“十四五規劃”之後,國家就明確指出要大力推動農村經濟發展,改善農村居民的經濟收入水平,從而推動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所以在國家也正在大力推動農村養殖行業的發展,在2019年國家就出臺了《關於家禽等養殖業發展增加肉蛋產品供應的通知》,其中就指出將會大力發展適度規模標準化養殖、不斷完善良種繁育體系、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加強動物疫病防控和淨化、著力提升組織化程度,強化政策措施保障。進入到2020年之後,國家又出臺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將會加快構建現代養殖體系提升養殖行業的整體競爭力,並推動養殖行業綠色發展!
進入到2021年之後,國家就明確指出要推動養殖行業有序規範發展,並出臺了《推進肉牛肉羊生產發展五年行動方案》、《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實施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技術推廣“五大行動”的通知》等諸多政策來推動農村養殖行業的發展,除此之外,在2021年的中央一號檔案中,國家也明確指出加快構建現代養殖體系,保護生豬基礎產能,健全生豬產業平穩有序發展長效機制,積極發展牛羊產業,繼續實施奶業振興行動,推進水產綠色健康養殖。並逐步推動鄉村產業發展,構建現代化農業經營體系,從而推動農村養殖行業能夠得到合理有效的發展,能夠有效帶動農村經濟發展,提升農村居民的經濟收入水平!
從2019年開始由於受到非洲豬瘟等影響,導致生豬產能嚴重下滑、豬肉價格大幅上漲等,國家也一直在推動恢復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改革工作的開展,進入到2021年之後全國的生豬生產已經得到有效的恢復,生豬的價格也得到有效的控制,豬肉供應安全保障能力持續增強,自給率保持在95%左右。進入到2021年下半年之後,國家還出臺了《關於促進生豬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其中不僅指出要大力推動養殖行業的發展,同時還將會加強對畜禽養殖禁養區的動態監測,在規範農村養殖行業的同時要注意養殖“三不準”!
1、不準超越法律法規規定隨意擴大禁養區範圍
一直以來養殖與環保就成為了相互衝突的兩個話題,為了防範環境風險,加強對農村環境保護,國家也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區域劃定成為了禁養區,從而加強對環境的保護,改善農村居民的基本生活質量,但是現階段很多農村地區為了改善農村環境,在推動農村養殖問題整治過程中,都存在違規劃定禁養區等問題,對此為了養殖行業有序發展,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國家就明確指出不準超越法律法規規定隨意擴大禁養區範圍!
2、不準以行政手段對養殖場(戶)實施強行清退
近些年國家一直在推動農村養殖問題的整治,規範農村養殖環境,從而改善農村的基礎環境!但是在養殖場的整治過程之中,國家也明確指出不準以行政手段對養殖場(戶)實施強行清退,切實保障養殖場(戶)合法權益。所以在養殖場整治過程中,如果涉及到養殖的拆除一定要給予養殖戶公平合理的補償,而不能強制對養殖場進行拆除整治!
3、不準禁養“一刀切”
整治農村環境問題,改善農村居民的生活環境和農村生態環境是當前農村改革最為重要的任務,尤其是養殖行業是農村環境整治的整點,根據2016年江西的資料統計畜禽養殖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佔全省農業面源汙染物總排放量的94.6%和79.3%,養殖汙染已經成為農村汙染源的重災區,所以國家也一直在大力整治農村環境,尤其是在養殖汙染方面將會重點整治,但是一些農村地區為了改善農村環境,盲目的開展養禁養“一刀切”,對養殖場進行大肆拆除,並禁止農村居民散養,對此國家也明確指出不準禁養“一刀切”,包保障農村居民合法的養殖權益,推動農村居民經濟增收!
2021年哪些養殖場要拆除?
雖然國家在保障農村居民的養殖權益,但是在2021年的中央一號檔案中,就明確指出將推動農村環境整治,深入推動深入推進村莊清潔和綠化行動,開展美麗宜居村莊和美麗庭院示範建立活動。所以國家依舊會大力推動養殖問題的整治,而以下兩類養殖將會被拆除整治:
1、違規佔用耕地修建的養殖場:近些年隨著農村農業改革發展工作的開展,國家也在加強對農村耕地的保護,國家正在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並明確耕地利用優先順序,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違規佔用修建非農業設施,而對於違規佔用耕地修建的養殖場,也將會進行拆除整治!
2、未獲得養殖手續的養殖場:在當前農村養殖行業整治過程中,國家就明確指出要保護農村養殖場和養殖戶的基本權益,但是在農村新建養殖場也必須要辦理相關的養殖手續,而如果未獲得養殖手續,擅自修建的養殖場,並導致農村環境遭到了汙染,這一類的養殖場將會進行拆除!